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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祥云一鸣

这样计算成绩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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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4: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13-10-16 14:29 编辑

成绩表上出现两个队胜场次相等时,可以走捷径,谁胜谁名次靠前。
发表于 2013-10-16 14: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3-10-16 06:37
您的排名正确。另外,在成绩表净胜分栏中应填写卢氏+2、义马-2。


是应该填上返回后相等队的净胜分数字,您说的非常对。
发表于 2013-10-16 14: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0-16 07:07
学习了,
Shayu 最准确,有理。
所有认为义马第一的都是没有看到,手册有:

谢谢您的肯定。昨晚语音室的事我全忘了,哈哈!
发表于 2013-10-16 14: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盐铁纤夫 发表于 2013-10-16 08:55
按照成绩表面的数据,因为没有计算全阶段净胜分,应该是卢氏第一,义马第二。但是如果按2011规则的话,把全 ...

为什么要把全阶段写上呢,根本计算就没用到全阶段。你说呢。
发表于 2013-10-16 15: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宛油 发表于 2013-10-16 13:45
王老师:建议把这张比赛表,发表在《门球之苑》杂志上讨论,供全国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学习和借鉴。

对,宛油说得对。王老师应该把这张成绩表发表在《门球之苑》杂志上,供大家提高学习。有些人错误的运用规则,歪曲规则的公平性。这件事发生在市一级的第七届运动会上,真的是为那些不懂装懂规则的人汗颜。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避免今后类似事情发生,还门球比赛的公正、正确、严肃性。通过这件事,让我们更佩服王老师对规则的学习运用超越凡人。

点评

谢谢您支持宛油的建议,我会向编辑部反映这一问题。 但是展开讨论估计不可能,因为三级裁判员都应该会。卢氏出现这个问题估计是失误,不会再出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16 18:07
发表于 2013-10-16 17: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君中笑 于 2013-10-16 17:17 编辑

乍一看是对的,可是却忽视了11规则第64页的说明不论计算到哪一步骤,只要出现了不相等的队,则剩下的相等各队均要从(2)算起,直到计算出全部名次为止该成计算至(2)时,3个相等的队出现了一个不相等的队,那么剩下的2个相等的队均要从(2)算起,即仍然从相等队净胜分算起,不能进入全阶段净胜分计算。经第二次相等队净胜分计算,卢氏县队为+2分,义马市队为-2分,故卢氏县队为第一。

点评

你认真学习了规则。  发表于 2013-10-17 23:00
发表于 2013-10-16 18: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狂飙 发表于 2013-10-16 15:20
对,宛油说得对。王老师应该把这张成绩表发表在《门球之苑》杂志上,供大家提高学习。有些人错误的运用规 ...

谢谢您支持宛油的建议,我会向编辑部反映这一问题。
但是展开讨论估计不可能,因为三级裁判员都应该会。卢氏出现这个问题估计是失误,不会再出现。
发表于 2013-10-16 19: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shayu 发表于 2013-10-16 14:28
成绩表上出现两个队胜场次相等时,可以走捷径,谁胜谁名次靠前。

    如果成绩表上出现两个队胜场次相等,而两队的比赛结果为同分,其中一个队是通过发点球(过一门、过二门)获胜;或是同分而以多门、或多柱、或多高分球获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现行门球规则的规定(虽然很不合理)也不可以走捷径--谁胜谁名次靠前,而只能按现行规则的规定计算两个队全阶段的净胜分,分高者名次靠前。

点评

您说的很对,如果出现您说的情况,相等队(两个队)净胜分应该为0,依然相等,这样就应该进行下一步,计算时算全过程。我说走捷径是指本成绩表卢氏和义马的8:6,这个结果一目了然,分差是2,胜者名次在前。 同意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16 21:43
发表于 2013-10-16 21: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13-10-16 21:50 编辑

这样决定名次不对,应该按规则办。可能是一时疏忽造成的。
比赛结束,队员们围着记录台等待结果,秩序很乱。我在比赛时就干这项成绩记录工作,有同感。
发表于 2013-10-16 21: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后卫 发表于 2013-10-16 19:09
如果成绩表上出现两个队胜场次相等,而两队的比赛结果为同分,其中一个队是通过发点球(过一门、过二 ...

您说的很对,如果出现您说的情况,相等队(两个队)净胜分应该为0,依然相等,这样就应该进行下一步,计算时算全过程。我说走捷径是指本成绩表卢氏和义马的8:6,这个结果一目了然,分差是2,胜者名次在前。

同意您的说法。
发表于 2013-10-16 21: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判断没错。

点评

那个判断没有错?是杀鱼老师的判断没有错还是三门峡记分台的计算排名没有错?  发表于 2013-10-17 06:43
发表于 2013-10-16 22: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13-10-16 22:28 编辑
角落 发表于 2013-10-16 12:42
支持您!


谢谢您的肯定。其实这个计分排名方法很简单,2004年刚开始试行时,专家们就说会加减法就会计分。
其实《99规则》计算得失分率时也不麻烦,用一张表把结果提前计算好,用时就和查三角函数表一样,横竖一交叉即可。
发表于 2013-10-17 06: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shayu老师判罚符合2011规则。原判让获胜者蒙羞了。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发表于 2013-10-17 06: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叮当 于 2013-10-17 07:02 编辑

连三级裁判都会计算的成绩表,为什么在市一级的第七届运动会上会出现这样大的失误和笑话?替这些裁判们汗颜。今后虚心多学习规则,不要趾高气扬自以为是了。从这张成绩表上看,明显的是卢氏县第一名、义马市第二名、湖滨区第三名,为什么会把第一名和第二名颠倒呢?希望裁判们要向杀鱼老师学习,深刻领会规则,认真学习规则。
发表于 2013-10-17 13: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13-10-17 13:44 编辑

三门峡日报刊出了比赛结果,一切一切都成为过去了。
我想通过此帖,给了我与网友们一次共同学习规则的机会。75个帖子我占34个,我与网友们分别对话有意义。
盼与诸位网友多交流。
讨论至此结束了。
谢谢狂人为我提供一次与网友直接交流学习的机会。
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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