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3第二届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总决赛规程通知 2013-09-13 13:16:00 体总网
2013年第二届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总决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地点:2013年10月21日至26日在江西省婺源县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体育总会、省门球协会、上饶市体育局、婺源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上饶市门球协会、婺源县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 三、竞赛项目:团体5人制比赛。 四、参赛要求: (一)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可组队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5至8人(教练员兼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球队称谓以县、乡、镇、村为单位。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身份证居住地的县、乡、镇、村参赛,如代表其它县、乡、镇、村,需要获得当地门球组织的书面认可。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四)上场比赛的队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2-2013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品牌请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www.gateball.cn。 (六)比赛场地为人工草坪。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第1至第3名的球队发给奖杯、奖牌、证书(领奖人员每队最多8人);获得第4至第6名的球队发给奖杯、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七、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各参赛单位须报1名国家级或55岁以下一级随队裁判员参加工作,并与大会裁判员集中食宿,所有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请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大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四)鼓励一级以上55岁以下门球裁判员担任志愿裁判。 八、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大会提供统一食宿宾馆为滨江宾馆:食宿标准为双人间160元/人/天,报到时向酒店一次交纳。 (二)报名费:每个参赛队交500元由承办单位代收,收据由中国门球协会提供。 (三)未按本规程推荐随队裁判员的参赛单位,须向承办单位会交纳1000元裁判员聘请费。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加单位按规定填写(打印)《2013年第二届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3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门球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 2、赛事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婺源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系人:汪玉容, 手机:13576399184,传真:0793-7361651,邮政编码:333200 (二)报到:各参赛队、随队裁判员报到时,须出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身份证原件等。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各参赛队、仲裁、裁判员于10月21日18时前,到江西省婺源县滨江宾馆报到。22日裁判员培训,召开组委会,23-25日比赛。 1、食宿需自行安排的,到江西省婺源县金山旅行社报到,地址:婺源县二环路紫阳公安分局门口,联系人:李荷珍:手机15870983888、0793-7344890 计调:朱明媚,手机13517033745,0793-7342856,传真:0793-7342917。 十、保险事宜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2013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乘车路线: 滨江宾馆:乘汽车在婺源县长途汽车站至滨江宾馆大约4公里,可乘座1路公交车,路经华逸大酒店、县妇幼保健院、广源百货超市、县人民医院、县江泽民像(民政局)、最后在东门大桥头大转盘下车步行50米即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