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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给个统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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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3: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3-4-28 13:32 编辑

               望给个统一说法
     贴住球的间接移动:到底是无效移动?还是有效移动?
      
近来通过一段时间认真学习、浏览门球网相关文章以后,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越搞越糊涂了。
      在案例分析中,我发现有出于统一门派,竟然会出现南辕北辙、截然相反的不同结论与论理。
      一种结论坚持是:
无效移动。
      
这就是现在专家们坚持解释、中国门球运动通用执行的一种时髦说法。
      比如:界外球进场撞击门柱,使贴靠在门柱旁的球产生移动,就是
无效移动。即使贴靠在门柱旁的球在间接移动中又撞击到进场撞击到门柱后继续移动的界外球,也绝不应该判犯规。
      然而另一种现象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另一种现象就是:间接移动球也好,还是间接触球也罢,到底应该、不应该算犯规?
      
这种情况就是通常在闪击时,槌头只打在门柱上,而使贴靠在门柱旁的球产生的间接移动。
      
如果按照:贴靠在门柱旁的球,产生间接移动,都属于“无效移动”,那么在闪击时,槌头只敲到门柱,未击打到自球与脚,还应该在10秒钟内继续允许闪击。贴靠在门柱旁的球产生的间接移动,也应该按无效移动处理。   
      此时的移动、现在怎么就按照是
有效移动,按照判犯规来处理了呢?前后的道理似乎很难令人信服。
      
理论上应该把贴靠在门柱旁的球,除非是直接撞击,否则应该是浑然一体、绝不会有丝毫间接移动的现象产生、来认识,前后才会连贯一致。——即:贴住球根本不存在间接移动一说。
    这样才能一错到底、说得过去、令人服气。
发表于 2013-4-28 13: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执行的是无效移动
发表于 2013-4-28 14: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玩门球 于 2013-4-28 15:54 编辑

                浏览你的帖 ,我是丈二和尚 ,越搞越糊涂 !  
发表于 2013-4-28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无效移动   ,按规则判罚。
发表于 2013-4-28 16: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谈点个人看法,贴柱球的间接移动性质是规则修改较多的一条,如04规则:对人、槌、球产生结果竟是完全不同的判处,因人是无效移动,不犯规。因槌是犯规,移动无效。因球则是有效移动。现规则是一律为无效移动,不犯规,应该说好多了,便于执行。哪个对?我认为无道理可讲,只能咋订咋执行。
发表于 2013-4-28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3-4-28 16:44 编辑

    (一)“间接性移动是无效移动”,这个结论没有错。
    间接性移动的种类,从规则内容来看,涉及间接性移动有如下两种情况:
    1、击球员的身体、球槌及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移动。(见规则第20页说明)
    2、球槌击打到地面,使静止的球产生间接性移动。
    (二)“间接移动不犯规”,这个结论不完全正确。属于上述情况1、,不犯规。属于上述情况2、,应判击球犯规(见规则第24页击球犯规7、)。

    上述说法属于个人观点,望楼主斟酌。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3-4-29 09:37
发表于 2013-4-28 18: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间接移动上我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的说法。
唯一的问题是,处理上有一个难解决的问题。

❶贴门左柱内侧,❸想过门时,撞门的右柱内侧,引起❶离开门柱,但是❸被门柱反弹停在靠近左门柱的位置,部分的占了❶的原位。
按规则,❶无效移动,回复原位,但是原位已被❸所占,问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人能够据规则回答这个问题,我以为规则应当取消由球撞门柱、中柱产生的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的规定,取消这个画蛇添足,回到老规则为好。

点评

有效移动的球,撞击门柱,使贴靠球产生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的规定,这是2011规则,从所谓“世界规则”捡来的垃圾,是非常错误的。由此,可见修改世界规则者之水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4 11:01
发表于 2013-5-24 1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4-28 18:08
在间接移动上我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的说法。
唯一的问题是,处理上有一个难解决的问题。

有效移动的球,撞击门柱,使贴靠球产生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的规定,这是2011规则,从所谓“世界规则”捡来的垃圾,是非常错误的。由此,可见修改世界规则者之水平!
发表于 2013-5-24 11: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能回答我的问题?!

点评

你是老师,我们都是来学习的学生爷,只有听讲的份哪有回答什么问题?老师你讲,我们都在听!  发表于 2013-5-24 12:04
发表于 2013-5-24 12: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所指的是:中心柱和各门柱是任何力量都撞不动的,就是说,尽管用力去撞击,它们是不会有损的,所有贴在上面的任何物都不会因撞击而移动。但,实际上则不然——只要一撞上它们都会使贴靠在边上的物(门球)给弹出很远!(这里,如果是你参与“规则”的制定,就不会再有问题了)老师傅你说呢?

点评

老师,学生没有直接回答,是学生的不对!但,你当老师的应该为别人编制规则的想想,难道就只有动态就不能从静态去想吗?才怪!  发表于 2013-5-24 13:18
呵!答非所问?学生还以为是个老问题呢,犯了“经验主义”不怪,不怪!让学习再抽空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3-5-24 12:43
你怎样回答我的问题?其他问题如门柱动不动我不关心。  发表于 2013-5-24 12:34
发表于 2013-5-24 1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4-28 18:08
在间接移动上我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的说法。
唯一的问题是,处理上有一个难解决的问题。


❶贴门左柱内侧,❸想过门时,撞门的右柱内侧,引起❶离开门柱,但是❸被门柱反弹停在靠近左门柱的位置,部分的占了❶的原位。
按规则,❶无效移动,回复原位,但是原位已被❸所占,问应该如何处理?
   这问题最简单不过,在没有采纳你的意见前,谁先说: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等到轮到你说了算之后,就按你说的办!
   现在,还是遵照《2011门球竞赛规则》办就解决了,劝老师别在那里浪费时间了,去打几杆门球吧!
   打门球为快乐,快乐能健康,健康能长寿!

点评

“还是遵照《2011门球竞赛规则》办就解决了,”所以 按规则办,❸不动,❶放回原位,俩者如有重叠,则只好各自切去一块!对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4 14:58
发表于 2013-5-24 13: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1:}
发表于 2013-5-24 13: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球在二门左柱前取得闪击权。在闪击中一切都正常,只是在击打自球时没直接打到自球,而是球槌打在门柱上、门柱撞击自球将它球闪击出去。按照2011规则规定的闪击犯规条款没有我说的这个类型,但我认为可以比照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十六条中的二、闪击过程章节中的第5条来裁罚,第5条是"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而我说的现象击球员并没有击打着自球而是打门柱由门柱撞击自球使他球移动,依据第5条是"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我认为应判自球队员犯规。
按照: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为闪击犯规那么闪击时打在门柱上没打到自球也应判犯规,我这种理解不知对否
发表于 2013-5-24 14: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3-5-24 13:05
❶贴门左柱内侧,❸想过门时,撞门的右柱内侧,引起❶离开门柱,但是❸被门柱 ...

“还是遵照《2011门球竞赛规则》办就解决了,”所以
按规则办,❸不动,❶放回原位,俩者如有重叠,则只好各自切去一块!对吗?

点评

还真的有意思!要将球分成两半?怎么分?说话要结合实际,哪有将门球“一分为二的?别乱来!  发表于 2013-5-2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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