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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常见有关''球场文明''之帖。球场不文明之举,轻则影晌团结、和谐。重可挫伤门球人打球的积极性、不利门球发展。说点往事,以飨网友。
那是2003年的事。我地一女球员,门球技战术不错,但球品极差,球场上唯我独尊,与球员争吵是家常便饭,搞得球场鸡犬不宁。更有甚者,先出手伤人(轻伤)。对此门球协会忍无可忍,对她作出严厉处罚。我想先听听网友们对此事的看法,并请
在如下处罚中选出一条或数条您认为是较合理的处罚。
1、送派出所处理。
2、责她作书面检讨,张贴于各门球场。
3、赔偿受伤者医药费,罚款100元。
4、取消她门球协会会员资格,停止她一年的门球活动。
请网友先作答,我择机再公布标准答案。'请看清题意再表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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