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此次中青赛上,发生了两起“延时犯规战术”,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和争吵。
一是发生在南大与南铁的一场预赛,南铁持红,南大持白。比赛进入倒计时23秒,双方比分相差1分,南铁群球全部集结在二门前。南大教练让界外球收杆员运用延时犯规战术,指令裁判不呼8秒不起杆,结果是等到比赛钟声响起,南大队员才起杆,裁判宣判比赛结束,气得南铁教练、队员甩球杆、跳脚叫怨,队员与裁判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争执。
二是发生在我队与另一队的预赛当中,亦是比赛进入尾声,对方一队员(兼教练)对着我方二门前球发力撞击,命中,裁判将我方撞击远出界外的球恢复原状后呼号,等对方下一队员起杆时,对方教练又大声命令该队员瞄准我方二门前集结的三球进行发力撞击,在我方队员的大声指责、抗议下,才未得呈。我方待杆球若将二门前球送进门得分,我方胜,但我方待杆球未起杆,比赛时间到。看着对方欢呼雀跃,我们亦是无言以对。
比赛前,裁判一再向队员陈述要严格10秒判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宽松不一,执行力度不到位。
个人认为,开局、中场10秒宽松一点,球员也无可厚非,但在终局中,尤其是收杆,节奏的快慢、10秒的判罚,多一杆、少一杆,决定着两个队的胜负颠倒,这就要求裁判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准确地判罚了;还有就是案例二中所提到的,界外球有意撞击界内球,破坏场上局面,象这类延时犯规的恶劣行为,裁判员除当即予以警告外,应当判罚下一队员停杆,不让延时犯规方达到目的。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