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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得分的依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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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2 14: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12-12 08:20
"球瞬间确实曾越过球门线",完全符合过门第一款“球从...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球门后方。”的过门成立的条件 ...

{:soso_e179:}{:soso_e183:}
发表于 2012-12-12 14: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12-12 13:58
球的整体从门后越过球门线到达门前,由于地形等原因又回到门后(或压在球门线上),判定为门后球,这种判 ...

  未有规则条文,但实际执裁中是这样执行的。例如上述球再次经过有效移动后“过门”是无效的。这种判定的“依据”是认为该球是从门后来的压线球,而不被认定为门前球。

点评

林静风闲老师好!谢谢您的回复。 不过,我认为这样执裁是荒谬的。裁判员应该跟球到位,门后来的球已经越过球门线就是门前球,因为地形又滚回压在球门线上,就应该视为门前方来的球压在球门线上的,所以,其后的有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3 12:55
发表于 2012-12-12 14: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2-12 14:37
  未有规则条文,但实际执裁中是这样执行的。例如上述球再次经过有效移动后“过门”是无效的。这种判定 ...

谢谢老师们,我学习了。
发表于 2012-12-12 15: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烨鹤老师的观点,比如球出界但又滚回到线上,也是按照界外球对待一样。

点评

规则关于过门的规定,没必要搞这么复杂、这么细,。就规定“一次、整体从门前到门后”为得分,其他都不算。简单、明确、好记、好判,没有争议,没有“黑哨”,多好。小鬼子搞的这玩意,真正烦琐哲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2 17:3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2 17: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2-12-12 17:43 编辑
老朋友 发表于 2012-12-12 15:44
赞同烨鹤老师的观点,比如球出界但又滚回到线上,也是按照界外球对待一样。

规则关于过门的规定,没必要搞这么复杂、这么细,。就规定“一次、整体从门前到门后”为得分(以停稳后的位置判定),其他都不算。简单、明确、好记、好判,没有争议,没有“黑哨”,多好。小鬼子搞的这玩意,真正烦琐哲学。

点评

谢谢,学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2 19:46
发表于 2012-12-12 18: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 规则关于过门的规定,没必要搞这么复杂、这么细,。就规定“一次、整体从门前到门后”为得分(以停稳后的位置判定),其他都不算。简单、明确、好记、好判,没有争议,没有“黑哨”,多好。小鬼子搞的这玩意,真正烦琐哲学。”   支持军旗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2-12-12 18: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2-12 13:38
  前几年,本人曾提出过在类似楼主提到的问题上,规则(或者是对规则的解释上)是存在双重标准的:球的整 ...

林静风闲提的问题很有意思,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我以为规则目前都是过程判定的,出界球,过球门线都是过程判定,但是由于过程判定稍纵即逝,裁判员所观察到的和双方队员所见不能一致时,就容易引起争议。但是双方都难有证据。如果状态判定,就可以停下来细细观察,错判也方便纠正。这是过程判定的毛病。

那么,门球是不是可以一律采用状态判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门球裁判的几个重要判定不可能采用状态判定,这就是,撞击、撞中柱,过门。 其中过门不会出现似过非过现象,问题不大,但是撞击,和撞柱确实常常引起争议。撞了没有,各执一词。但是又没有办法改为状态判定。只有 将来实现仪器判断来解决。(象击剑一样。)
在球与线的问题上比较容易实行状态判定和减少争议的是沿边线移动的球,我主张实行状态判定。
球和门线的关系只要门线不在凹坑里(突起无妨) 就不会有楼主所说的现象,至于坡面槌头打缩杆球也不难判断,因为那里有一个被撞球在动,不容易引起争议。好在现在没有人能打出不碰他球能滚回来的球。我的沿边线移动的球,实行状态判定的主张不会有问题。我已经写入我的《心规》。

点评

  撞击、撞柱当然不能由“状态”来判定,只能由“过程”判定。但球过门、出界、进场、门前球、门后球还是由“状态”判定为好,这可以减少很多争议,球的位置明明白白的放在那里,不容置疑。例如有的球运动后压在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2 19:10
发表于 2012-12-12 19: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12-12 18:32
林静风闲提的问题很有意思,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我以为规则目前都是过程判定的,出界球,过球门线都是 ...

  撞击、撞柱当然不能由“状态”来判定,只能由“过程”判定。但球过门、出界、进场、门前球、门后球还是由“状态”判定为好,这可以减少很多争议,球的位置明明白白的放在那里,不容置疑。例如有的球运动后压在边线上,经常会出现有人认为“是晃动出界又进来的”,有人认为“根本没有晃动”或者“没有晃动出界”,虽然最后以裁判认定为准,但这的确可能会出现有意、无意的认定错误问题。如果以“状态”判定,上述争议及可能出现的错误基本上可以消除。

点评

我的观点,在球与线的关系上只有球沿边线滚动时要采用状态判定。因为这是常见的。容易引起争议的。 在球的运动线路和线的夹角大于5度时,大部分场地不会有争议。球和门线的关系只要门线处没有凹兜,楼主说的现象是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3 18:10
如果按照状态判定,那么闪击出界外有弹回来落在线上,岂不争议更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2 19:48
发表于 2012-12-12 19: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12-12 17:34
规则关于过门的规定,没必要搞这么复杂、这么细,。就规定“一次、整体从门前到门后”为得分(以停稳后的 ...

      谢谢,学习了{:soso_e181:}
发表于 2012-12-12 19: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2-12 19:10
  撞击、撞柱当然不能由“状态”来判定,只能由“过程”判定。但球过门、出界、进场、门前球、门后球还 ...

      如果按照状态判定,那么闪击出界外有弹回来落在线上,岂不争议更大?

点评

有道理。球碰到场外障碍物(例如挡板、围墙、界外球)反弹回场内,当然应该算出界了。如果是由于场地原因造成的,算界内球也无妨。  发表于 2012-12-12 20:42
发表于 2012-12-13 12: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2-12 14:37
  未有规则条文,但实际执裁中是这样执行的。例如上述球再次经过有效移动后“过门”是无效的。这种判定 ...

林静风闲老师好!谢谢您的回复。
不过,我认为这样执裁是荒谬的。裁判员应该跟球到位,门后来的球已经越过球门线就是门前球,因为地形又滚回压在球门线上,就应该视为门前方来的球压在球门线上的,所以,其后的有效移动使其过门是应该有效的。
发表于 2012-12-13 18: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2-12 19:10
  撞击、撞柱当然不能由“状态”来判定,只能由“过程”判定。但球过门、出界、进场、门前球、门后球还 ...

我的观点,在球与线的关系上只有球沿边线滚动时要采用状态判定。因为这是常见的。容易引起争议的。
在球的运动线路和线的夹角大于5度时,大部分场地不会有争议。球和门线的关系只要门线处没有凹兜,楼主说的现象是不会出现的。打缩杆球过门,有门前后的球为自球的移动作证明也不会有太多的争议。

发表于 2012-12-13 18: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球整体只要通过球门线即为过门有效 再滚回到球门线上是外界条件(地形  风等)造成的。要求裁判员一定要到位  公正执裁  【东北虎】
发表于 2012-12-13 22: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裁判员判定为准。判此种球乙裁必须到位观察情楚。
发表于 2012-12-14 05: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2-12-12 12:12
这里的规定只是明确了“什么情况算过门”,但没有列出判定标准:是按瞬间“曾经”越过球门线,还是按停稳 ...

可是在目前的大型比赛中都是这样判的,所以过门得分。

点评

看,这种繁复的规定,把人折腾个啥样?烦琐哲学呀,非改不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14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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