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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关键老师托人代为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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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0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 _253532349002366040[1]_副本.gif 国际级裁判员关键老师托人代为发帖,是对网友的尊重。欢迎关键老师能到门网来了解下情,解答网友疑惑。欢迎关键老师能汲取网友力量,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门球活动的发展。

点评

http://www.menqiu.com/thread-43125-3-1.html  发表于 2012-11-19 07:39
什么文章,发在何处?咱也看一看。  发表于 2012-11-12 12:50
最好加个链接。谢谢  发表于 2012-11-12 10:16
请问代发的帖在何处可见到?  发表于 2012-11-12 08:37
发表于 2012-11-12 09: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帖子在那里?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2: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老师的帖子在裁判天地里《与关键老师商榷》后的跟帖或在开封门球里的,《专家 13Y~GYF1GH21L(IT{L@RTLT.jpg 解题非妙语。》中都可找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2: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2-11-12 13:03 编辑

代关键老师回答泰虎等网友的问题
进一步的解答:
       当初我在解答这道题目时,是想从球移动的原理上作说明(并非从现象上就事论事)。泰虎等网友所举与我商榷的事例虽然符合“能量守恒原理”,但因这些均不符合门球运动的特殊规定,在规则中都特加说明了,如球碰柱(引发球的移动)、界外球进场以及相关问题等等。因此,我们不能把规则已经解释清楚的问题,再引用来证明规则的错误。就象不能把球进一门后出界(进门无效)和球进二门后出界(进门有效)相提并论,并相互证明一样。要说我在解答时有什么不妥之处,我认为少写一句话,即“能量守恒原理存在于门球运动的一般规律中,但不包括规则已作明确规定的问题”。
在此表示致谦!     
                                                                         关键   11月7日
点评
戈土衣  赞!这就是科学观,即以科学发展观引领门球的发展。  发表于 10 秒前 IP:222.170.45.112
泰虎  谢谢老生畅谈老师代关键老师回答我的问题。我的初衷不是说规则规定有误,而是关键老师在解答该问题后,引发我对规则的有关条文与之产生矛盾,不如用移动是否有效来解释问题为好。如果关键老师解答问题时,真的有补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 天前 IP:114.244.3.123


点评

http://www.menqiu.com/thread-43125-3-1.html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9 07:29
http://www.menqiu.com/thread-43125-3-1.html  发表于 2012-11-19 07:27
我还是要问关键的帖子在那里?有哪位代发表?给个链接好不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9 07:15
发表于 2012-11-19 07: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1-12 12:59
代关键老师回答泰虎等网友的问题
进一步的解答:
       当初我在解答这道题目时,是想从球移动的原理上作 ...

我还是要问关键的帖子在那里?有哪位代发表?给个链接好不好?

点评

找到了, 最原始的在 34# 由老生畅谈 转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9 07:5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0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2-11-19 07:30 编辑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1-12 12:59
代关键老师回答泰虎等网友的问题
进一步的解答:
       当初我在解答这道题目时,是想从球移动的原理上作 ...


http://www.menqiu.com/thread-43125-3-1.html _2807835946820078845.jpg
发表于 2012-11-19 07: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老师帖子在那里?怎么没有找到?

点评

http://www.menqiu.com/thread-43125-3-1.html  发表于 2012-11-19 08:06
发表于 2012-11-19 07: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11-19 07:15
我还是要问关键的帖子在那里?有哪位代发表?给个链接好不好?

找到了,
最原始的在   
34#   由老生畅谈 转发。

点评

对的!老师。你竟给我开玩笑。只我不会什么高级链接?刚才我的电脑又出问题,累你久等。抱歉!  发表于 2012-11-19 08:10
发表于 2012-11-19 08: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静风闲 于 2012-11-19 08:26 编辑

  关键老师是一位平易近人很有亲和力的门球专家,07年他也亲自为本人在论坛解疑释惑过。08年底的昆明中冠赛上,我见到了关键老师,给我留下了美好印象。

和关键老师在一起
20090303_9f163c8f6df20121431fMC4YGiHjQBKY.jpg

点评

林静风闲老师不会看错人,从照片看关键老师面善忠厚。门球的出路在基层,门球的定位在社区。不愿和广大网友接触的所谓专家的路会越走越差。欢迎关键老师托人代为发帖,欢迎关键老师到门网来了解下情,欢迎关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9 15:25
发表于 2012-11-19 09: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努力看懂以上各位的观点。我以为:

1,不同意见双方都认同老关的问题A对C为有效撞击,我也认同。

2,(同意汉玉灵芝的观点)能量守恒定律在门球规则面前毫无意义,解释任何规则问题 只有根据规则条文,用规则的术语,而规则里根本没有“能量守恒定律”这个词。关键在第一次解释是用它,可以理解为一个比喻,帮助大家理解,一旦较真,在第二次回答时坚持“能量守恒定律”可当规则来用,就是缺乏使用规则的基本常识。

3,规则的叙述应当简明,泰虎对老关的问题解释无论对不对都过于曲折,也就是这种曲折使得这一个问题的讨论变得如此困难,连参与制定规则的专家也没说清楚,所以,我以为应对15条第一款里对撞击定义略加补充,可以使问题轻松解决。
(为免大家陷入对我的修改意见的争论,我暂不在这里提出自己的具体修改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15: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11-19 08:14
  关键老师是一位平易近人很有亲和力的门球专家,07年他也亲自为本人在论坛解疑释惑过。08年底的昆明中冠 ...

      林静风闲 _16984349925490629196.gif 老师不会看错人,从照片看关键老师面善忠厚。门球的出路在基层,门球的定位在社区。不愿和广大网友接触的所谓专家的路会越走越差。欢迎关键老师托人代为发帖,欢迎关键老师到门网来了解下情,欢迎关键老师和广大网友交朋友。

点评

讨论的对方的人品好,更适合将论题深入讨论。不要停下来喔。  发表于 2012-11-22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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