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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炮兵

对闪击犯规第7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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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5 1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g 于 2012-8-16 05:30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2-8-15 07:53
我以为几个问题要分开。
1,规则行文有没有毛病?
《规则》31页“闪击犯规”第7条:“闪击成功后,踩球脚 ...

        非常赞同你的意见,“自球从脚下脱离”,措辞的内涵不清,因而引起大家认识不一。但从字面上理解,“脚下脱离”不能理解为“脚抬起离开球”,而应理解为“抬脚时,球离开抬脚前脚下控制的范围”。
       如果该条附一说明:“自球从脚下脱”的内涵就好了。比如“是指自球整体脱离脚的控制”。或别的说法。
       见笑了,第一次使用”涂鸦板“。
      

点评

即使添加“是指自球整体脱离脚的控制”仍然不贴切,因为抬脚行为必然引起“自球整体脱离脚的控制”。要把这一条文说明白,还真是不容易!  发表于 2012-8-15 11:16
发表于 2012-8-15 11: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闪击成功后,抬脚时自球离开原来的位置,就应该判犯规!

点评

如果规则表示的是这个意思,就会用“抬脚时造成自球移动”,简单明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15 11:20
发表于 2012-8-15 11: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倔老头 发表于 2012-8-15 11:07
我的理解是闪击成功后,抬脚时自球离开原来的位置,就应该判犯规!

如果规则表示的是这个意思,就会用“抬脚时造成自球移动”,简单明了。
发表于 2012-8-15 11: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3468370240479691216_1:}
发表于 2012-8-15 11: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门球高手学习!
发表于 2012-8-15 1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1,抬脚自球在脚下.成功.
2,尚未抬脚自球已不在脚下.失败(犯规).
赞成此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8-15 14: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g 于 2012-8-15 14:58 编辑
倔老头 发表于 2012-8-15 11:07
我的理解是闪击成功后,抬脚时自球离开原来的位置,就应该判犯规!

       谢谢你的指点!如果说“自球离开原来的位置”就算犯规,那么图中“A"算不算犯规?   如果A的位移更小一点(比如1mm、2mm、3mm、.....),算不算犯规?  在击球员抬脚的过程中,又任何看出是否位移呢?
        ”自球离开原来的位置“和规则第7条”自球从脚下脱离“是等价的吗?
        请进一步赐教!再一次谢谢你的指教!
插图向你学习(铅笔).jpg
发表于 2012-8-15 15: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8-15 08:44
    值得注意的是:2011国际规则关于闪击犯规的条文中,取消了“抬脚时,自球从脚下脱离”为犯规的规定。 ...

我看国际规则的条文,11年的正如林静风闲(网名是爱称,不加“老师”了)所说,没有我们的第7条的内容。 但是07年的却有:
(11) If following a successful spark, the stroker moves the his/her own ball from under the foot.
给我的启发是,我们的第7条也可以删去,抬脚时球动了不犯规,但是,仍可由 29页的说明管辖,位置的改变如果对以后的击球有利,裁判员可将球复位。

这样这里的双方也不用争论了。
发表于 2012-8-15 19: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废除闪击犯规“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为闪击犯规的条文,可在适当地方给出说明性规定:•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造成自球的移动如对击球员有利,待裁判员将自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国际规则已经废除的规定,中国人还在稀里糊涂地执行,看不出保留这一条规定十分必要的理由。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2-8-15 21:14
发表于 2012-8-15 2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图三的显示,在我们这里都会判犯规的!

点评

老师好!这样严格判罚实在没有必要!  发表于 2012-8-16 05:19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5: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g 于 2012-8-16 05:11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2-8-15 15:44
我看国际规则的条文,11年的正如林静风闲(网名是爱称,不加“老师”了)所说,没有我们的第7条的内容。  ...

       说得好!第7条完全没有必要。第29页的“说明”足够了。主要限制击球员利用抬脚的机会,移动自球使其处于有利的位置,从中获利。
插图鲜花支持.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5: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g 于 2012-8-16 05:23 编辑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2-8-15 19:49
    坚决支持废除闪击犯规“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为闪击犯规的条文,可在适当 ...

       谢谢指点!说的非常有道理。
       通过网友的热烈讨论,认识越来越清楚了。谢谢大家!

插图小孩挑灯言之有理.jpg

发表于 2013-10-5 15: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脚改成鞋底,很好,支持。很遗憾,未见图,可能是我机器问题。第7条和弟2条要分淸自球从脚下离开的原因,前者是因为抬脚产生,后者是因为击球产生。
发表于 2013-10-5 2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应对抬脚时球脱脚的程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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