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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汉玉灵芝

莫让“专家”的光环照花了网友的眼,扰乱了网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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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17: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7-20 15:04
水都人老师:您好。裁判坚决不能触及有效移动的球。裁判可以主动触及无效移动的球,但我们不能强求裁判这样 ...

朋友,你可不知道,那一脚把对方球挡在界内,那可是两种概念:赢或输!
发表于 2012-7-20 17: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都人 发表于 2012-7-20 12:21
汉玉灵芝朋友的某些观点我非常支持,比赛中,我要闪击出去的球,而且绝对不可能留下的球,可裁判却将它阻挡 ...

玩门球老师;赛后再谈,一声对不起就了了。
发表于 2012-7-20 17: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7-20 15:04
水都人老师:您好。裁判坚决不能触及有效移动的球。裁判可以主动触及无效移动的球,但我们不能强求裁判这样 ...

好象夫妻在扯家务事扯不清楚。什么移动不移动有效无效的球哦?举个例一下就说明白了嘛。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7: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weijiang 发表于 2012-7-20 16:12
如果你把分数看得那么重,可以让网管扣除我的分数加给你,没问题的。另,有话就直说,哪怕是骂人的话也没 ...

网友:不是我要用省略号,而是我当时发给您的回复不知为什么没能成功,而后到现在问过网管都找不到,而在我自己的空间里显示那篇回复就这个情况了,别的没写什么,望您放心,我为什么坚持要元回复只是对丢掉回复不满而已。说话不周敬请谅解。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7: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都人 发表于 2012-7-20 17:10
朋友,你可不知道,那一脚把对方球挡在界内,那可是两种概念:赢或输!

裁判不应挡住正在做有效移动得球。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8: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韵明月 发表于 2012-7-20 17:36
好象夫妻在扯家务事扯不清楚。什么移动不移动有效无效的球哦?举个例一下就说明白了嘛。

海韵明月老师若愿意搞清这个问题,请关注《实话实做》的讨论。谢谢。
发表于 2012-7-20 22: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7-20 17:44
网友:不是我要用省略号,而是我当时发给您的回复不知为什么没能成功,而后到现在问过网管都找不到,而在 ...

哦,是这么回事,是我想多了,对不起。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23: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weijiang 发表于 2012-7-20 22:27
哦,是这么回事,是我想多了,对不起。

今后还请您多多帮助,批评指导。谢谢,朋友。
发表于 2012-7-20 23: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7-20 23:03
今后还请您多多帮助,批评指导。谢谢,朋友。

我平时就是心太直,想什么说什么,不会拐弯。谢谢你的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23: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weijiang 发表于 2012-7-20 23:14
我平时就是心太直,想什么说什么,不会拐弯。谢谢你的理解。

咱们都是未能见面的好朋友,本身就是缘分,为了门球走到一起,共同找乐,我非常珍惜,还是那句老话,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点评

这话就很实在。  发表于 2012-7-23 14:12
内心话。  发表于 2012-7-22 08:27
讲的太实在了,学习。  发表于 2012-7-22 07:22
发表于 2012-7-20 2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7-20 23:30
咱们都是未能见面的好朋友,本身就是缘分,为了门球走到一起,共同找乐,我非常珍惜,还是那句老话,互相帮助,共 ...

谢谢,我会珍惜这份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7-21 23: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2-7-22 08:28 编辑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我认为咱们玩的就是球得移动,为裁判员,教练员,一位门球好手,搞不懂什么是无效移动,什么是有效移动有点于理不通.搞清这两个概念并不难,只要昭规则办就可以了,有效移动就是要合法击球,无效移动就是要符合规则规定的八条.我是这样记这八条"因'因","自","与","未","球',"闪","其"。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1 23: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老师们:被撞击得球经捡拾后脱手出界。这是个显而易见的、不容怀疑的、规则又有明确表述的犯规现象,专家为什么忽悠我们此现象不犯规?重新改放他球时,脚未踩住自球手不能触及自他球,可专家却解释为只要拿球或放球时踩住自球就可以了,这显然不符合规则文字表述的意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不正常问题呢?无非是大家都能读懂规则就不需要专家了吗?专家不比规则高明头上还会有光环吗?错的就是错的。过去被颠倒的现在应该颠倒过来。是专家忽悠球友,还是规则戏弄专家。不管怎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不要再在中国门坛表演了。

点评

专家不比规则高明头上还会有光环吗?错的就是错的。过去被颠倒的现在应该颠倒过来。是专家忽悠球友,还是规则戏弄专家。不管怎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不要再在中国门坛表演了。 所谓的“专家”就是发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 01:06
发表于 2012-11-1 01: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疆.红柳 于 2012-11-1 01:11 编辑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2-10-31 23:51
尊敬的老师们:被撞击得球经捡拾后脱手出界。这是个显而易见的、不容怀疑的、规则又有明确表述的犯规 ...


        专家不比规则高明头上还会有光环吗?错的就是错的。过去被颠倒的现在应该颠倒过来。是专家忽悠球友,还是规则戏弄专家。不管怎样《皇帝的新衣》的故事不要再在中国门坛表演了。
    所谓的“专家”就是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发誓不愿让人搞懂。

点评

老师说的好啊!谢谢老师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 06:22
发表于 2012-11-1 04: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执行到现在,此题还有必要讨论吗,有何意义?专家就是专家“专门研究门球的人”,“光环”谁给套上的?是“会抬轿子”的门球人,绝不会是他们自己。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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