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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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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鹤 发表于 2012-6-6 22:01 
我不同意击球员的身份在最后一击时结束,而应当是运动的球停下来时才结束。
规则 6-9-1-2,规定,“击球员 ...
本人以为,这个案例很好,值得说两句.
击球员身份的认定除了你说的规则规定的这条外,还应再加上一条规则上虽没有规定,但已约定俗成的规矩:呼下一号后,这时前一号的击球员身份终止.
本人赞同你对本例的处罚观点,触移动球犯规,5*自球应放到界外.原因是:依规则球既未静止,裁判又未呼下一号,所以5*还是击球员身份.没有人可以百分之百判断未静止的晃动球就一定不会产生撞击,过门,出界,撞中柱,或犯规等结果.况且,击球员的认定不是凭判断和估计,应依规则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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