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8590|回复: 59

问题探讨(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9 09: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21-3-19 11:58 编辑

         实战案例:裁判员号5号(未进一门),击球员用球槌从自由区将⑤击入开球区,此时红队教练员叫住击球员面授机宜,裁判报8秒时,击球员马上进开球区,在裁判员报10秒的同时,将⑤击向一门,裁判员接着宣判“犯规”,红队询问犯什么规?裁判员答“击球员未用手放球”犯规。
      要探讨的问题:开球时,击球员用球槌击球面,将自球从自由区击入开球区的行为,是否犯规?为什么?

点评

当然是违规。  发表于 2021-3-19 20:58
发表于 2021-3-19 09: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用手放球的规则的理解。
因为规则要求用手放球,所以无论如何把球送到开球位置,规则不管,但是击球前必须有手触球的动作,才符合规则,没有就犯规。

点评

赞同烨鹤老师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4 06: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9 11: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将球从自由区击入发球区不应视为用球锤放球, 判犯规有点勉强,还是不判为好。就本例而言,从裁判员的行为来看,他本来也认为不犯规,因运动员托时才开始计时,运动员没有超时犯规时,确又说是用球锤放球犯规,思想变化太大,其对必须用手放球与其他放球方式已经混淆不清,不知其所以然。所以,为了比赛的正常进行,还是不判犯规为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9 13: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1-3-19 13:21 编辑

我认为主题帖子裁判员解答是对的!没有用手放球就开球,就是犯规!
讨论的题目,我认为用球槌将自球击到开球区,没有犯规,因为在自由区击球无效,不犯规,裁判员在呼号后记秒也是对的,不超时击球员可以在开球区用手改放他球!

点评

支持你的意见。  发表于 2021-3-20 19: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9 21: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的违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19 22: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1-3-19 09:48
我对用手放球的规则的理解。
因为规则要求用手放球,所以无论如何把球送到开球位置,规则不管,但是击球前 ...

同意您的观点!裁判员判罚正确,5号球员实际上是用球槌放球,没用手放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06: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 开球时:
1, 呼号前球已经在开球区内,击球员手未触球就击球,犯规。
2, 球已到位,脚碰了球,只要又用手触球,再击球,不犯规。
3, 球已用手放到位,脚又碰了球,脚离开后,击球,犯规。
4, 呼号后击球员用脚踢了球,不能立刻判犯规, 要看击球前有没有用手置球的动作, 无,犯规。有不犯规。

  有没有争议?请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3-20 09: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问题探讨,来自《门球之苑》今年第3期 “ 裁判栏  执裁感悟”的一篇文章,作者的结论是“不犯规”,依据与理由如下。
DSC08465_副本.jpg
DSC08468_副本.jpg
DSC08469_副本.jpg
DSC08470_副本.jpg
DSC08471_副本.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13: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文章作者是违背规则制定的初心,我理解规则规定用手放球是一种文明参赛的规定条款。按照作者的意思,自由区的球怎么进入开球区都能成为特殊的有效球,用手扔进去,用脚踢进去,都可以了!其实我觉得这些行为已经有违背规则初心了,放宽限制已经够人性化,还要堂而皇之不犯规!作者的长篇大论才是与规则规定相悖的,且误导了广大门球人!门球之苑发表这样的文章确实不妥!杂志应该倡导文明参赛!

点评

其实,就此题而言,如果说击球员从自由区击球到开球区不犯规,那么,在开球区直接开球,也未尝不可。因为击进开球区的球的位置,不影响进一门的话,完全可以直接击球进一门,何必要击球员再用手拿放一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0 16: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3-20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21-3-20 18:05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21-3-20 13:05
我认为文章作者是违背规则制定的初心,我理解规则规定用手放球是一种文明参赛的规定条款。按照作者的意思, ...

        其实,就此题而言,如果说击球员从自由区击球到开球区不犯规,那么,在开球区直接开球,也未尝不可。因为击进开球区的球的位置,不影响进一门的话,完全可以直接击球进一门,何必要击球员再用手拿放一次!
       我一直在想,裁判员执裁的真理:“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到底怎样体现?
       我认为:事实,就是击球员的具体行为;依据,就是规则中的条款规定。
       有人归纳出规则有明确犯规规定的达38种。
       还有根据规则精神推论出无明确规定的犯规若干种。如本帖案例,“未用手放球犯规”就是推论出来的!因为规则并没有“不用手放球犯规”的规定。
      
       我倒认为:本文作者就是根据“以规则为准绳”得出的不犯规的结论!
       我还认为:裁判员不能离开 规则说事,什么“文明和谐、体育道德、人性化”等,绝不能与竞赛规则相提并论;规范竞赛的正常进行,与口号的要求,是两码事;体育竞赛,讲的是“依规行事,公平、公正”!

点评

多少年了,总有一些人不惜时间精力,挖空心思在规则犯规条款之外,寻找“新的犯规行为”,以期对规则“做出新贡献”。此题的当值裁判员就是这类人,而且付诸实践。问题再简单不过——规则的犯规条款中有这种行为犯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0 18:1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18: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的判罚是对的,规则规定用手。如果随便放球那还规定用手干嘛。

点评

规则18页规定:1,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3,击球员超过10秒钟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有了“1,”的规定,完全可以推论出10秒内未击球或闪击犯规,规则为什么还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0 19: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18: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21-3-20 16:49
其实,就此题而言,如果说击球员从自由区击球到开球区不犯规,那么,在开球区直接开球,也未尝不 ...

多少年了,总有一些人不惜时间精力,挖空心思在规则犯规条款之外,寻找“新的犯规行为”,以期对规则“做出新贡献”。此题的当值裁判员就是这类人,而且付诸实践。问题再简单不过——规则的犯规条款中有这种行为犯规吗?没有,那还讨论啥?就是不犯规吗,也不必长篇大论来阐述理由。如果,真觉得应该增加此条犯规,您先建议,等规则列入了,再判不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19: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规则就要用规则的词语,用规则的条文。
“属性” 规则里没有定义,也没有提到,所以“属性” 对门球规则来说 不知所云,
讨论规则时提到它, 听起来文绉绉,其实 毫无 意义 ! 因为根本没有规则条文说某球,某时有什么属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3-20 19: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中峰 发表于 2021-3-20 18:07
裁判员的判罚是对的,规则规定用手。如果随便放球那还规定用手干嘛。

规则18页规定:1,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3,击球员超过10秒钟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有了“1,”的规定,完全可以推论出10秒内未击球或闪击犯规,规则为什么还要加一条“3,”?
     说明:1,”的内容是要求击球员这样做。3,”的内容是如果击球员不这样做,判“超时”犯规。体现出规则的严谨与严肃和权威性,如果没有3,”的界定,裁判员就没有判犯规的依据

点评

规则的条文是用手放球,这就够明确了,如果再规定不用手放球犯规!不是多此一举吗。 比如,撞击他球闪击时,要捡拾他球,规则没有说用球槌勾勒了他球犯规啊,我们的专家不是解读犯规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0 20: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3-20 20: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1-3-20 21:39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21-3-20 19:48
规则18页规定:1,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或闪击。
                       3,击球员超过10秒钟未击球 ...

规则的条文是用手放球,这就够明确了,如果再规定不用手放球犯规!不是多此一举吗。如果击球员用脚摆放他球规定犯规,就是以文明参赛规范的。
比如,撞击他球闪击时,要捡拾他球脱手了,规则没有说用球槌勾勒了他球再捡拾犯规啊,我们的专家不是解读犯规吗!
击球时规范用击球面击球,没有说用非击球面击球犯规啊!
讨论问题要说出依据,用嫌规则犯规多作为讨论问题的依据就没有道理了。

点评

规则的条文是用手放球,这就够明确了,如果再规定不用手放球犯规!不是多此一举吗。————:P38 开球时,用脚放置自球。触球犯规。 比如,撞击他球闪击时,要捡拾他球脱手了,规则没有说用球槌勾勒了他球再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1 09:11
我倾向于赞同硒都的观点,犯规要有规定犯规的条文。 但是泰虎所举的例子,拾球时用球棒钩球,或用脚使球离开其他球远一点再拾。 确实没有条文规定,判不判犯规? 说不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3-20 20: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