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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戈壁梭梭2 于 2012-3-30 20:36 编辑
夕韵风采已经发了一系列倡导改革的帖子,特别是最近又一次提出康乐型、竞技型的分离问题,我认为很有价值。过去不太清楚,看了一些人的帖子才知道,这个问题几年以前就有多人提出过,去年我也发过类似的帖子。说实在的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不少人认为:康乐性、竞技性乃是门球固有的两重性,即不可分也无法分;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不但可分,而且必须分。当然,这里所说的分,不是康乐性和竞技性,而是康乐型和竞技型。
有不同认识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各抒己见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对门球的发展有好处。我历来主张我国的门球运动要实现多样化,不但要有康乐型、竞技型,而且还要有适合少年儿童初学门球用的教学型门球。毛泽东在他的经典著作——矛盾论中曾指出:事物的性质是由这一事物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从一定角度看,康乐性、竞技性就是门球内在的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对立统一体。它们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即相排斥,又相依存,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不带康乐性的门球活动,也没有不带竞技性的门球活动,但是,它们从来不是绝对平衡的半斤和八两,总是有所侧重。一种门求如果是以康乐性为主,就是康乐型门球;如果以竞技性为主,就是竞技型门球。一般来说,康乐型门球,其打法的特点是:节奏慢,运动量小,竞争性不强,战术问题比较凸显;其目的,虽然也有一定的竞技性,但着重强调的是重在参与,康身健体,愉悦心情。相反,竞技型的门球,它的打法的特点是:节奏快,运动量大,竞争性强,技术问题比较凸显;其目的,虽然也有康乐性,但更强调是彼此之间的比拼和争高竞低,一般都是既有很高的荣誉奖,又有很高的物质奖。两者相比较,共同点是一个“康”字——提高人民体质,促进人民健康;其不同点,一个是“乐”,玩的乐呵就行,一个是“比”,一定要比出高低。方法不同,但目的都是一个——全民健身。
就目前的状况看,无论是我国的门球,还是世界门球,还基本属于康乐型。不过,我国2011新规则,提出分数不封顶,并在附则中对康乐型门球比赛做了特殊规定,这就标志着我们已经朝着康乐、竞技两种不同类型门球逐步走向分离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只要坚持下去,竞技门球的形成以及两种不同类型门球的分离,就必然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旦这种局面形成了,就使我国的门球更具广泛的适应性,对门球的普及和提高都有好处,也是对世界门球运动做出了贡献。
(在后面跟帖中有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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