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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泰虎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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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2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甲子 发表于 2017-8-25 13:25
泰虎版主提出的问题带有普遍性,我的意见是:
一、删帖是网站赋予版主的管理权限,在版主管辖的范围内都可 ...

在我们的这个网站里,网民的水平参差不一,有正在启蒙的、有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专家......,作为高水平的应该启发帮助低水平的。对于一些感谢类、赞同类、重复性的回复,不可以歧视,其虽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但至少也反映了一定程度的民意。只要不违规,就不能删!这是一个立场问题!当好版主,不要当酷吏,不要草菅人命。建议某些专家型的网友,如果确实感到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话,可以到高水平的论坛去一展才华,试试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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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手留余香老师点个大大的赞!  发表于 2017-8-2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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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20: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版主对于《裁判天地》板块非常负责。裁判天地顾名思义,只讨论门球的判罚问题,那些“谢谢报道”、“祝您快乐”等跟帖除了捞一些积分,与板块毫无意义,版主行使权力删除,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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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21: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建议,帖子应该根据内容发。有些人就是为了凑一个积分,所以发一些与主题无关的评论和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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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23:1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提醒,可直接删除!别浪费版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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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6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7-8-26 12:19 编辑

我非常感动,能够有这么多朋友给予点拨与指导,表示由衷的感谢!我主题帖子说的不是指答谢跟帖,也不是针对主题的重复跟帖。但是,我根据诸位的意见综合考虑一下,已经得到了真传!本着顺其自然,不给予删帖,作为泰虎管理板块尺度。如果本版块有违反网站规定的帖子,我们版主会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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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0: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同意你的结论,多引导、慎删除。对于此帖,我的意见不必删除或关闭,顺其自然就好。如果还有人关心,那就发表意见,过一段时间没有人回帖,主帖自然就沉下去了。
谢谢泰虎版主的认真负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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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的意见办!  发表于 2017-8-2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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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裁判区回复主题帖子的跟帖,如果与主题无关的,版主给予删除!完全可以!更赞同花甲子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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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6: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冕王hgt 于 2017-8-26 16:37 编辑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与主题无关的帖子版主有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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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6: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大致两种,清楚的,自然跟贴,懵懂的,你让我见识了,谢谢了。 都是老头老太的,看了你的帖子还不谢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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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在理啊!赞同。  发表于 2017-8-2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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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6 17: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没必要,至少,主贴,我看了,我给不了正确答案,只能,谢谢你的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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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我理解了!  发表于 2017-8-2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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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11: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版主删除。
我的帖子,如有三人跟进,有收益,我就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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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您的意思了。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7-8-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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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15: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征求意见,引起大家重视!赞同,反对各半,各有道理见解,
最后决定不删,也是情有可原
爱发水帖网友,看后应有触动,
网络资料有限,网友时间宝贵,
大家自律自重,爱护网站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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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删与不刪,何时刪由版主决定。  发表于 2017-8-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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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21:1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手留余香的观点很好!要考虑不同层次人的水平,创造和谐的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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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06: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您版主的权力,您认为不好就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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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权利是网站为了维护网友的利益给定的,决不能乱用啊。谢谢您的指点!  发表于 2017-9-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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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21: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一缕阳光大姐的观点,也请参照花甲子管理员的意见。再加一条,人性化一点,毕竟这里的老同志多,许多老同志打字困难,有的只是想表示一下支持和赞同,并无有意充当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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