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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3 2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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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17-7-23 21:28 编辑
仅就该例而言,是白球弄巧成拙,自食其果。裁判员判罚正确。 3号球员采用的拖时战术,没有违规,无可指责之处。他在9秒时才击球进场与其它情况下进场后瞄准耗时9秒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裁判员对远距离滚向边线的球,无法预测其是否出界,只能待其停稳后才能判定其是否出界,然后呼下一号球员。
白方本来可获胜。4号在场外集中注意力等待,3号再拖时也不可能将所剩时间都耗光。裁判员呼4号时还有20秒时间,4号只要立即快速进场、并将4号球撞柱,此时哪怕只剩几秒钟,只要裁判员呼5号,6号就能起杆,白方就可稳操胜券。
也许是4号球员太过心急,也不排除是教练员的错误指挥,是白方自己把时间耗掉的,输的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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