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楼主: 满山野

[探索] 令人啼笑的国家级门球裁判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26 07: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族中13Y 于 2016-10-26 12:1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6 1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10-25 11:44
你用“令人啼笑” 批评国家级裁判,并不是征求意见,结果是你批评错了,应当认错。
此事 和对 “接触” ...

我的误解就是2号与8号有接触了即使以后分开也应算作接触,并没想到一定要密贴。如果是密贴球,自球就不可以续击了,否则就是重击,只好釆取弃权或逾时办法,这种规定意义不大,所以才会想到有了接触即为接触的解释。我可以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但也有保留本人意见的权利。

点评

滿山野老师好!误解难免的,下次明白了.裁判员沒判错  发表于 2016-10-28 20: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0: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爱笑的人 于 2016-10-26 10:54 编辑
南海雷霆 发表于 2016-10-26 00:08
2015规则规定:“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 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 ...

    原理由:续击必然会产生重复撞击!   

    这条在制定15规则时本应删除,据说是为了和国际规则接轨,15规则没接轨的地方多的是,保留这条就“结鬼”了吗?

    如果一杆同时撞击了两个及多个球,先被闪击的球出现这种结局,完全可以用另外的待闪球将其闪开,再续击何来重复撞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0: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门柱 发表于 2016-10-25 09:17
网友“爱笑的人”认为: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 ...

     如果一杆同时撞击了两个及多个球,先被闪击的球出现这种结局,完全可以用另外的待闪球将其闪开,再续击何来重复撞击?这种情况就根本不用放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1: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湖北飘逸 于 2016-10-27 16:02 编辑

首先肯定的是: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楼主对“接触”一词的理解有误,规则中的“接触”含义并不是指碰撞了自球又弹开的现象,而是指静止时与自球密贴。所以是楼主自己闹了“乌龙”,不要指责裁判了。

所以也联想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基层球员会对“接触”一词出现理解错误?是基层门协没有将规则精神传达到位,还是规则编撰者的用词欠妥,容易产生误解?
2011及以前规则都是“密贴”,本来很好理解,为什么非要改为“接触”?是与国际规则用词接轨吗?还是翻译过来欠准确,以致让部分球员产生错误理解?
所以我建议还是恢复原来的用词“密贴”好,一目了然,容易理解,少些纠纷。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3: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判罚正确!②球闪击⑧球,⑧球碰撞中柱反弹回来又碰撞了②球,⑧球没有与②球接触.".
   承认,8球与2球碰撞,"碰撞"了还说没"接触",说得过去吗?只是规则上要求8球碰撞2球后"停止时"要同2球接触。2球还在击球员脚下,8球碰撞2球的瞬间8球不会与击球员鞋底接触  ,可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5: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爱笑的人 于 2016-10-26 18:25 编辑

    触鞋犯规,没有触鞋就不犯规,一目了然,队员也因人而异,反应快的抬脚便是,不必纠结此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5: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则我也覚得裁判沒有判犯规是证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6: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门球门柱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6: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飘逸老师说得对,楼主对‘接触’理解的偏颇,要看静止时的状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7: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飘逸说得好,我力挺,点赞。首先此例按15新规,裁判不错,但新规措辞真的让人摸不着头脑。所以望以后的制定新规者,不要一味的“攀龙附凤”,打死儿子招女婿,一味的和国际接轨,要知中国语言和外语不一样。丰富严谨。新规则的文字叙述目的不是一味和国际接轨,关键是要让国人好理解,好运用,就象这里的“接触”与“密贴”。让人一头污水,想要真正理解太费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19: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笑的人 发表于 2016-10-26 10:46
原理由:续击必然会产生重复撞击!   

    这条在制定15规则时本应删除,据说是为了和国际规则接 ...

爱笑的人老师说明理由很到位。谢谢!
我认为,8号球反弹回来静止时与2号球接触,以其下杆续击无实效为理由判定犯规,存在提前判定错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6 22: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雷霆 发表于 2016-10-26 00:08
2015规则规定:“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 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 ...

对于本规定中“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 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这层意思容易理解,理由是闪击后他球移动距离达到10 厘米及以上。但是,对于本规定中“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这个犯规的理由是什么?请球友们指教。
指教不敢当,只是谈谈看法:
   这个规定实际是提前判重复撞击犯规的一个规定,就是说你闪击过得球与自球接触,接下来只要续击就是重复撞击犯规,规则认为这是不可免的就在你没有击球时就提前判自球拿出界外。
     实际上这个规定是一个错误的规定,现在2015规则允许放弃击球,当反弹回来的他球与自球接触时可用不击球来避免重复撞击犯规。就是在以前的老规则中,也可以利用超时犯规来达到放弃击球以避免接下来续击时犯重复撞击犯规。这个重复犯规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说规则规定是错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07: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满山野 于 2016-10-27 11:39 编辑

首先,我在这里向有关裁判和版主道欠,是我错了,你们的判决和定论是正确的。以前说服从,实际上心中的疙瘩并未解开,直到今晨起来翻阅了1999年以来的所有“规则”,才沏底弄清,这次闪击沒有犯规。1999年”规则写得最清楚,13页第8条“闪击出的球经碰球或碰柱反弹静止后:(1)与自球接触时,可由击球员申请临时移开。(2)触及踩球脚为触滚动球犯规。2004年版修改成闪击犯规(7)”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去掉了”可由……“一段。我记得当时学习04规则时大家都在说:反弹球接触到自球无论有否密贴都变成犯规了,其实那时的认识就错了。好了,现在明白了,我再说一声:对不起!

点评

支持,你 通过讨论,提高了对规则的理解。  发表于 2016-10-27 19: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7 20: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1 .  裁判处理正确 .
       2.   裁判有问题 .  问题是说了太多不该说的话 .     "你们基层出来比赛少了,不懂的".   这话不妥 !  大不妥 !  大大超出了裁判应该回答问题的范畴 .  对于场上队长或教练的提问 , 应该而且必须简洁明了地回答, 而且只回答一次即可 ,  若继续纠缠可以采取裁判应该采取的手段来解决, 不应该说些多余的话来刺激人家 .  人家一年出来参赛几次跟你有关系吗  ?  出来的少了就不可以提问了吗 ? 提了问题你就可以冷嘲热讽吗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