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界外球进场的过程,是无效移动?还是有效移动?这个问题在现行规则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人去确定他的归属都是没有根据的.有的网友是从移动后的结果(比如过门)去判别他属无效移动,有的网友则是从他仃在场内后不再拿还原位(如果是无效移动必须复原)以及如何到达那个位置的原因(怎样来的)去判别他属有效移动.其实这应都是个人产生的推断,是毫无根据的. 这是因为:1.规则没有条文规定他是什么移动; 2.这个现行规则在这方面没有形成严密的逻辑体系,他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有严密的体糸和可以推断,好比数学上1加1等于2,那么,1加2可以推断等于3.但门球规则不可推断,因他不是自然科学.
所以,有规定的就照办,无规定的就只能以后完善,别无它法.现行规则我们己经发现有许多的不完善,而且在实战中迂到特例根本判不下来,这情况并不少见,比如:
1#在二门附近(已过二门)击向三门前,这时裁判并没有等1#仃下来就呼2#(三门附近界外),2#按教练意图击向三线边接应4#,这时正巧碰触上了还在移动的1#,并且还将1#碰撞进了三门. 这个情况怎么判? 一.如果规则规定了(实际没有规定)2#是无效移动球的话,那1#进三门就有效,2#应拿到界外,并且1#还有续击权, 二.如果规则规定(实际没规定)2#是有效移动球的话,那1#进三门就还是有效,2#拿到界外,但1#再无续击权了. 大家看看,一个规则,二种判罚结果,这就是规则的不完善造成的.像这种不完善的例子,我们可以随便例举几十例,时间关系就不说了.谢谢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