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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 1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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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的郁闷,经大家讨论后的一致意见,使我也有点郁闷。
观察开球分工,既然轮及甲裁在一角负责监视击球员击球,处于乙裁的的哥负责监控进门状态。
那么击球员击球是否有犯规现象,应该由甲裁负责监视、宣判。
即使场外有放球犯规的议论、甲裁未察觉,乙裁不放心去看了、自己也有同感。
但是在击球员开球击球进门后,在甲裁宣判进一门有效、得分时,乙裁却直接宣判犯规的做法(即使是正确的),经大家讨论后均表示赞同的做法,也使也我产生了郁闷。
为什么?
因为这样做的结果:
1、不利于裁判员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尊重。
2、不利于在裁判员之间对于判罚有分歧时,问题的正确、妥善解决。
3、这样解决问题方法,虽然主观动机是好的。甲裁如果不理解、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判罚是正确的,该怎么办?
即使裁判长来处理问题,裁判长应该支持谁?
在两位裁判员出现意见分歧,又都坚持自己意见时,是谁的职责、我估计裁判长会听从职责裁判员的意见。此时可能会委屈负责乙裁的的哥。
依我之见负责乙裁的的哥:虽然发现开球放球犯规,甲裁错判。负责乙裁的的哥应该立即友善的将实际情况与甲裁进行沟通。沟通后甲裁认识到错判、公开承认错误后,再宣布改判:犯规。
如果沟通后,甲裁一定要坚持自己意见,则甲裁判决有效。出现一切后果与问题,责任由甲裁负责。
裁判员应该负责、执行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只能协助做好别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越俎代庖的事、即使自己是正确的,心情是好的,结果未必会好。
以上就是我的感受与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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