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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难坏裁判——新规限双规定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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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08: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2-13 12:17
烨鹤先生说:规则文字自己应当不矛盾,有错就要指出,所以需要“勘误”!将就,就是是庇护瑕疵。
我觉得咱 ...

你说:“尽管与前面的使用,有点相悖,这就是你承认规则有瑕疵,但是你反对别人指出这个瑕疵,这是学习规则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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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虽然不认为人家持理解规则的原意就行了就是“庇护规则瑕疵”的说法太过分,但是,你已经将你的跟帖删改了。我也不再提醒你注意了。你的跟帖已经没有了,那你还纠结什么,辩解还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6-2-14 12:12
你这个人就看不到自己的不妥,我反对你指出瑕疵了吗?没有啊!但是,我指出你使用“庇护”一词不当,你怎么不觉得太过了!在网上讨论问题,还是和谐一点为好,特别是你有点名望的技术专家,更应该检点自己为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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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08: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6-2-14 08:02
这不是语病,是因为不了解“使用”和“闪击完成”两个概念所涵盖的内容不同,而造成的错误。本来新规改用 ...

我认为新规对此问题的含意是:闪击完成后,就授予你使用双杆的权利,至于这个权利你用与否?与我的授权无丝毫联系。授权不用,自我放弃罢了。军旗老师:授权与使用是两个概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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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给你,用与否?自斟酌。  发表于 2016-2-15 00:11
但是规则说,只限使用一次,你不使用应当等于保留权利,下次使用。  发表于 2016-2-14 09:58
授权与使用是两个概念啊! 对呀,规则是写得“使用”还是“授权”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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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4 09: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6-2-14 08:35
我认为新规对此问题的含意是:闪击完成后,就授予你使用双杆的权利,至于这个权利你用与否?与我的授权无 ...

授权与使用是两个概念啊!
对呀,规则是写得“使用”还是“授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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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真实含意就是授权给你使用。  发表于 2016-2-1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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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1: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2-14 08:33
你说:“尽管与前面的使用,有点相悖,” 这就是你承认规则有瑕疵,但是你反对别人指出这个瑕疵,这是学 ...

你这个人就看不到自己的不妥,我反对你指出瑕疵了吗?没有啊!但是,我指出你使用“庇护”一词不当,你怎么不觉得太过了!在网上讨论问题,还是和谐一点为好,特别是你有点名望的技术专家,更应该检点自己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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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说的,如果第一次续击后犯规了,那也没有使用第二杆啊! 当然规定以第二次续击为准也可以,第一次击球后犯规或自球出界,是在“使用”过程出问题,应该由自己负责,这是说的通的。闪击完成就记一次,人家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17:47
“庇护”一词,当然也有"包庇"的意思.泰虎老师也尝到了被人训斥的味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5 12:39
看不下去了!你能,你能,你自己真的能吗?为什么每次修改《规则》不将你请去?  发表于 2016-2-14 16:39
对规则的问题的定性我用的是“瑕疵” 意识是小毛病。应当是准确的,“庇护” 就是“袒护”、“保护”、“遮盖”,我不懂如你所说要“不过分”应用哪一个词。有恰当的词 我可以修改。  发表于 2016-2-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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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3: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并不是产生1次双杆球。仅有的1次双杆球因为击球员的失误丧失了,但记录上就记1次双杆,因为是双杆球已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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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7: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争论,个人练好球,比赛时打好自己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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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4 18: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有道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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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2-14 11:45
你这个人就看不到自己的不妥,我反对你指出瑕疵了吗?没有啊!但是,我指出你使用“庇护”一词不当,你怎 ...

           “庇护”一词,当然也有"包庇"的意思.泰虎老师也尝到了被人训斥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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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6: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3.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则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
4.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应当把3)和4)结合起来看问题,否则就是断章取义了。3)是双杆球的定义,4)是规定使用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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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时是按符合“定义”的次数记录,还是按实际“使用”的次数记录?闪击完成后犯规,符合定义,但没使用,到底记不记一次双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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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7: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6-2-15 17:26 编辑
门内汉 发表于 2016-2-15 16:52
3.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则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 ...

比赛时是按符合“定义”的次数记录,还是按实际“使用”的次数记录?闪击完成后犯规,符合定义,但没使用,到底记不记一次双杆?您的“定义”和“使用”,两者是矛盾的,它们怎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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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2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内汉 于 2016-2-15 20:02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6-2-15 17:23
比赛时是按符合“定义”的次数记录,还是按实际“使用”的次数记录?闪击完成后犯规,符合定义,但没使用 ...

4.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很明确(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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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使用”是干啥的?这里,使用才是关键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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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08: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内汉 发表于 2016-2-15 20:01
4.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那“使用”是干啥的?这里,使用才是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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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09: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说的有理。2011规则表述是:“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这里“打成”好理解;而2015规则表述是:“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这理的“使用”,是否可理解为:一.打成了双杆球,没闪击完成,就犯规了,就不记录一次双杆(在执行2011规则时,实战中很多裁判未记一次双杆)。二.打成了双杆球,闪击完成了;1.续击完成,记录一次双杆。2.续击没完成,犯规了,算不算“使用”了一次双杆权利?“闪击完成”并没有“使用1次双杆球”。表述的意思与愿意相矛盾。 支持军旗老师的分析,请教制定规则的专家,怎样算“使用”了一次双杆球权利?
如将“使用”改回为“打成”,不管是否行使了双杆球权利,闪击完成了,就记使用1次双杆球。就不会产生岐意。 091704n96knzf8zze4lnk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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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法(74页)有规定:7.打成双杆球时,在双杆球号格子里对应的球号上画“√”。 画“√”,就是记录你获得了两次续击权,就是记录你一次双杆球,就是你已进入使用双杆球阶段,至于你如何使用双杆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12:03
支持您的分析。若仍用“使用”,也挺好,但括号里应该是“以第一次续击为记录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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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09: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桂球侠 发表于 2016-2-16 09:17
军旗老师说的有理。2011规则表述是:“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 ...

支持您的分析。若仍用“使用”,也挺好,但括号里应该是“以第一次续击为记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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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说的,如果第一次续击后犯规了,那也没有使用第二杆啊!  发表于 2016-2-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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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给力.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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