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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坏裁判——新规限双规定是自相矛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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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们遵循中国文字表达精准的原则,“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已经再准确不误地验证了烨鹤老师上面的注解!就是这种结果,与本帖楼主的质疑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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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不是说现在主要是执行问题嘛,似此又如何执行?规则解释权属中国门协,应出来统一一下。包括放弃击球能不能申请放弃闪击?规则说申请,是不是有批不批准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由裁判员掌握?
新规则进行全国培训后,好像说是不让传达,暂时保密,说是尚未最后定稿,根据培训班上发的照片说明,是根据培训班讨论意见,还要做最后的修改,定稿后再正式印刷。
实际上现在看来都是假的,书早都印好啦,就没打算
执行中真出现争执,就得按规则条文“闪击完成”为标准,应记“使用一次”,不能以“说明”“解释”为准,是违反《规则(法)》的;“修改前”,天王老子说了也不能算。
神化、莫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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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老百姓真是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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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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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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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打成”改“使用”是有道理的,如果是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若那再打成不就犯规了吗?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你打成了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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