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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之161-我对新规第十七款第六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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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22: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对新规第十七款第六条的看法

文·覃贤华(开县竞教裁委主任)
      
      门球新的规则和裁判法即将面世了。内中这条是这样规定的:裁判员对事实做出认定后,队长、教练员不得进行询问。认定事项为:球是否停稳、是否出界、是否得分、是否撞击和判定10秒及10厘米。
      门球运动自开展多年以来,这些事项均是赛场不安定、赛事不顺利的主要原因。如果修规者纯粹是为了安定、顺利,来个“快刀斩乱麻”而一刀切,利弊如何?值得商确。窃以为,这种改法,如果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会对那种偏心黑哨裁判、不负责任裁判、水平欠缺裁判开了绿灯。裁判员有了至高无上的“生死大权”,他(她)要你输,你就得输,太不公平了!
      现就以前在市里的比赛举两例:
      一次是在大田湾五场地,我队执红球。7号球在三线中段压线,9号球与其相距约半米,离边线约20厘米。白方见有结组球,6号球擦球到9号球处,但撞击中稍重,致9号球出线约1厘米,而裁判员没判。击球员正待拾9号球时,我及时提出异议。直到巡场的副裁判长来确认后改判,才避免了对我方关键球的误判。
      另一次是在大田湾二场地,我方执白球。我方6号球在三门的1号位,距线边约30厘米。对方送5号球来跟力稍重明显出线,而裁判员做了个场内手势。我们不服,请裁判长确认后才予以纠正了。
      试想想,若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我们岂不是毫无办法,只有干瞪着眼吃亏?遑论网球比赛,现在连排球都可以挑战鹰眼了,如确实错判还要给予纠正,为啥我们门球却偏要走回头路呢?
讲话者为覃贤华 DSC014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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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6: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的有道理!眼睁睁看到违规行为不能讲真话这样规定不合适。谢谢您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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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22: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球是否停稳、是否出界、是否得分、是否撞击和判定10秒及10厘米。
我以为要分别对待。

球是否停稳,主要是自球还在动捡拾了他球,他球还在动,击了自球,想一想,这是多大的事啊, 有非法获利吗?裁判员球未停稳都可以呼下一号,击球员动作快一点有什么不好?如果对击球员不放心,就应当每球都有裁判提示可以拾了,可以击了。
是否出界,有球停在那里,何必不让大家看个明白,非要裁判员的眼睛才有效?
是否得分,如果是越过门线问题也和出界一样可以大家看,不是门线问题,大概也没有出过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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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23: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師说的确实有道理,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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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0: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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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6: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的公平、公正,取决于裁判的正确裁定,一切由裁判说了算,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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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6: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棋乒羽 于 2016-1-19 06:59 编辑

如果裁判素质低、执裁水平差,出现错判、漏判,决定比赛胜负真是个事。应该加大对裁判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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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7: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覃老师说得对,我们比赛也同样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支持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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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7: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的确实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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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7: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所有问都由执场裁判说了算,哪裁判长、副裁判长就可从离休了。打关司被告都有申诉权,难道球员连被告都不如了吗?裁判的权力就至高无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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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8: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所提问题确实存在。这次修规裁委会是主导,未闻技术委员会拿出任何意见(技术委员会形同虚设)。关于“球是否出界”不得询问之事,在分组讨论时,本人从教练角度提出质疑,我的意见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因为其他人都是等级裁判员。也不知小组长把此意见汇报上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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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的公平、公正,取决于裁判的正确裁定,一切由裁判说了算,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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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以上老师所说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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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3: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球场轻风 于 2016-1-9 13:56 编辑

  错判难纠正,冤死无处诉。门球与其他动态运动不同,当时完全能认清原貌,是有机会当场纠正的运动,这对于一些有偏心霸道的裁判员有制约。这一改,他们就无所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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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15: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河卒 发表于 2016-1-9 08:29
老师所提问题确实存在。这次修规裁委会是主导,未闻技术委员会拿出任何意见(技术委员会形同虚设)。关于“ ...

谢谢老师!
据说新规尚未出台,唯愿高层能从善如流采纳.
否则,将来不知要产生多少"冤假错案",赛事将更加不安定、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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