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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悟出一个超级版主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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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0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悟出一个超级版主的特权!超级版主在任何一个版块发出的帖子,该版块的版主是无权编辑的。

点评

我下面的跟帖是我自己的想法。我也没有感到你对规定有异议。  发表于 2015-7-7 12:06
高!实在是高!  发表于 2015-7-7 09:14
感谢董振山 老师分享了我的帖子!  发表于 2015-7-7 07:02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9 金钱 +8 票数 +2 收起 理由
快乐吉祥 + 2 赞一个!
三证球迷 + 9 + 8 很给力!高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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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7 06: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5-7-7 06:54 编辑

三个讨论规则的帖子

不问“请”,我想更改“清”,操作不了!方知道“超级版主”在裁判天地发出的帖子是不容该版块版主帮助修改错误的!

点评

超级版主原来的帖子(点评), 经常有错别字!  发表于 2015-7-7 21:31
不会吧,烨鹤老师的帖子是很讲究的。  发表于 2015-7-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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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07: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泰虎版主的提醒,已经改过了。
我欢迎有人纠错,我希望在讨论问题时永远是一个普通网友的身份, 那个规定我也没办法。

点评

欢迎指出,以便改正。当然我也要尽量避免。但这和超级版主无关,那时不是超级版主,现在是,但本网超级版主也不是我一个。供参考。  发表于 2015-7-7 21:46
超级版主以前的帖子(点评), 经常有错别(漏掉)字!  发表于 2015-7-7 21:32
我没有对这种特权异议啊!  发表于 2015-7-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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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08: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级别的版主,特权也不同,谁的官大,谁的权力就大,这和现实社会是一样的,是正常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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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3: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级别划分的标志,不光是名称的区别,主要是权力范围的不同。上级版主可以修改和删除下级版主的帖子,下级版主只能俯首听命,不能以下犯上,这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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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4: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泰虎老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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