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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原雄鹰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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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12: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6-19 07:19
高原雄鹰网友所提出的问题,为使大家讨论时更容易分析与理解,我举一个有相关例子给网友分析会更容明白 ...

谢谢中山明老师真诚分析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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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18: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5-6-20 18:35 编辑
湖北飘逸 发表于 2015-6-18 13:31
此种情况判击球员触静止球犯规(不属于重复撞击),将移动的他球恢复到第二次触球前的位置(如果第 ...


        此种情况判击球员触静止球犯规(不属于重复撞击),将移动的他球恢复到第二次触球前的位置(如果第二次触及他球时仍未移动,则可不移),击球员退场,裁判员呼叫下一号。
      也有回答说不犯规的,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因为虽然该击球员第一次触及他球时可以视为击球结束,击球权结束了就不是击球员了,再触动他球后的性质如何界定,总得有个“说法”。反过来说:如果不是犯规行为,那么就不存在将他球还原的处理了。

     此种情况不属触球犯规。触球犯规请看规则35页第十八条一、二、三、四点。属什么犯规?请参看本人的第43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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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09: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击打自球已不是击球员了,自球恢复原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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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3 18: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老顽童 发表于 2015-6-23 09:58
二次击打自球已不是击球员了,自球恢复原位即可。

我赞成开心老顽童老师的观点。你的参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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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19: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高原雄鹰老师新帖“裁判培训”


        
今天下午我们裁判培训,裁判长将我网上“请教”的问题让大家讨论:      【3号队员准备击球时,在试槌过程中,触动了3球(没有移动),接着又击打3球。裁判员喊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双方发生争论。请教,正确判罚是:】大家讨论的很激烈。实际这个问题很简单,既然是在试槌过程中,触动了3球(没有移动),就完成了击打,停杆出场。接着又击打3球就无效了,因为3号球员已不是击球员了。正确判罚是:3号球恢复原位,不能拿出界外。但好多裁判意见不统一。通过此事说明,裁判培训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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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20: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原雄鹰 发表于 2015-6-23 18:47
我赞成开心老顽童老师的观点。你的参与指教!

  感谢高大姐的支持!我只是一个刚刚入门的学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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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3 2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老顽童 发表于 2015-6-23 20:46
感谢高大姐的支持!我只是一个刚刚入门的学徒工。

我是依据裁判规则判定的,与你见解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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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3 22: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5-6-23 19:24
转高原雄鹰老师新帖“裁判培训”

谢谢一缕阳光转载!不知你是否同意我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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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23: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原雄鹰 发表于 2015-6-23 22:24
谢谢一缕阳光转载!不知你是否同意我的判罚?

高原雄鹰 发表于 2015-6-18 11:50
应不属于重复撞击,是触静止球犯规吧?


高老师:不属于重复撞击犯规,也不是触静止球犯规。而是不犯规!

    3号球员在试击过程中触到他球,视为他击球完毕,结束了击球权,已经不是击球员了,不存在犯规之说。本该自行退场,或裁判员示意、劝其退场,呼下一号。如果该球员固执己见,还去击球,那就只得按该队“妨碍比赛”论处了。参照规则执行即可。


高老师:这是5天前我对此题的发言!

点评

请看规则四:击球犯规 4:撞击后(即击球后),他球未停稳而击打自球为击球犯规。击球后不是结束了击球权的,他还是个击球员,如再击或碰到球都是犯规的,如不是,又何来击球后,他球未停稳而击打自球为击球犯规之说?  发表于 2015-6-2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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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23:1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缕阳光老师回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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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23: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英 发表于 2015-6-23 23:19
一缕阳光老师回答正确

    感谢红英老师鼓励!
    红英老师为照顾生病的老伴——我们尊敬的刘老师,有半年多泡在医院。不久前已经重新回到球场,以崭新面貌投入门球活动。我们为您感到高兴,为刘老师的逐步康复而表示祝贺。
    祝你们俩保重身体,多打20年门球!

点评

谢谢一缕阳光对红英老师和刘老师的祝福!  发表于 2015-6-29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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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0: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原雄鹰 发表于 2015-6-23 22:20
我是依据裁判规则判定的,与你见解相同。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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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7: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6-20 18:33
此种情况判击球员触静止球犯规(不属于重复撞击),将移动的他球恢复到第二次触球前的位置(如 ...

"因为虽然该击球员第一次触及他球时可以视为击球结束,击球权结束了就不是击球员了,再触动他球后的性质如何界定,总得有个“说法”。"
       对此,我意见是,如果没有什么恶意,是球员下意识行为,裁判员示意他会退场的。如果是有意改变场上状况,或有不良反应。应以防碍比赛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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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7 07: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击球员及击球权规则第九条有明确规定:

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三)击球权结束后,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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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1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原雄鹰 于 2015-6-29 15:55 编辑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5-6-27 07:46
关于击球员及击球权规则第九条有明确规定:
第九条 击球员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 ...









































一缕阳光讲得很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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