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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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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6: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号队员准备击球时,在试槌过程中,触动了3球(没有移动),接着又击打3球。裁判员喊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双方发生争论。请教,正确判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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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缘来门球老师的判定。谢谢老师指教!  发表于 2015-6-18 11:12
谢谢秋竹老师的回复!  发表于 2015-6-18 11:10
谢谢高老师提出的问题,与您一起学习!  发表于 2015-6-17 23:49
我想应是触球犯规,球滚那在那,因没进入闪击阶段,终止续击权,运动员退出场外,呼下一号球员,比赛继速进行。个人见解。  发表于 2015-6-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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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竹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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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2: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原雄鹰 发表于 2015-6-18 11:50
应不属于重复撞击,是触静止球犯规吧?

高老师:不属于重复撞击犯规,也不是触静止球犯规。而是不犯规!

    3号球员在试击过程中触到他球,视为他击球完毕,结束了击球权,已经不是击球员了,不存在犯规之说。本该自行退场,或裁判员示意、劝其退场,呼下一号。如果该球员固执己见,还去击球,那就只得按该队“妨碍比赛”论处了。参照规则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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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2: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以上有些网友判3号队员重击,这可是大错特错!重击现象只能发生在闪击后,闪击前根本不可能有重击。筒言之:被闪击过的球,续击时又被撞击,才叫重(复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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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有些网友判3号队员重击,这可是大错特错!重击现象只能发生在闪击后,闪击前根本不可能有重击。筒言之:被闪击过的球,续击时又被撞击,才叫重(复撞)击。 重复击球不等于重复撞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7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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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6: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撞击,自球拿出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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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6: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犯规,3球回位,击球员退场。触球不犯规没有续击权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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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7: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第一次试槌已触球,球虽未移动,应视为击球完成,应退场。裁判应呼下一号。没来得及呼下号,3号队员又击3球,事实应视为非击球员触静止球犯规,给予警吿,栘动的3球复位。假如是试槌时球已移动,再击打移动中的3球,则判触滾动球犯规,3球罚出界外。(不属重复撞击犯规之列)。当否,请网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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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弟参与!  发表于 2015-6-18 11:18
回答完全正确,加十分!同意您的判罚。  发表于 2015-6-1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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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缕阳光 于 2015-6-17 17:13 编辑

感谢高老师出题,我来试答:
     3号队员准备击球时触动了3球,应该算击球完毕,即使3球没有移动也是如此。可告知“击球完毕”,请其退场。呼“4号!”
    他再次击球,不算犯规。因为,击球完毕,就没有击球权了,已经不是击球员了。场上犯规是针对击球员而言的。被移动的3球恢复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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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侠老师支持与鼓励!  发表于 2015-6-18 19:24
一缕阳光老师论述清楚,条理清晰,观点正确!  发表于 2015-6-18 17:23
感谢甘夕阳无限好老师参与!  发表于 2015-6-18 11:21
感谢罗珊老师参与!  发表于 2015-6-18 11:20
谢谢一缕阳光老师参与!  发表于 2015-6-18 11:19
同意一缕阳光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5-6-17 19:09
谢谢甘夕阳无限好老师支持!  发表于 2015-6-17 17:24
非常赞同一缕阳光 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5-6-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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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缕阳光老师的观点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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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楠楠参与指教!  发表于 2015-6-18 11:32
谢谢楠楠!  发表于 2015-6-1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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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9: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廖兴铭 发表于 2015-6-17 17:05
我认为第一次试槌已触球,球虽未移动,应视为击球完成,应退场。裁判应呼下一号。没来得及呼下号,3号队员 ...

赞同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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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9: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快乐门球人老师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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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0: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5-6-18 00:08 编辑

     3号队员准备击球时,在试槌过程中,触动了3球(没有移动),接着又击打3球。裁判员喊犯规,自球拿出界外,双方发生争论。请教,正确判罚是:
     这看似简单,但又有不同的情况处理:
     一:试锤时触及了自球:
      1:视为已击了球,不犯规,应即呼下一号。但在裁判员未呼下号时击球员又击了自球,因未呼下号,击球员未被取消资格,他又击了自球,应判重复击球犯规。
     2:如果不是试击,锤头触及自球,应视为触及静止球犯规,取消击球权退场。
     二:试锤时触及了自球:
     1:自球未动情况下,又击了自球,如在裁判员未呼下号时,判重击犯规。
     2:自球已动未停,再击,应判触及移动球处理,自球拿出界外,呼下号。
     根据楼主的题意:应判重击犯规(理据是:裁判员还未呼下号情况下再击球,应属重复击球、或击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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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1: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5-6-17 17:10
感谢高老师出题,我来试答:
     3号队员准备击球时触动了3球,应该算击球完毕,即使3球没有移动也是如此 ...

基本上同意 一缕阳光 老师的观点。处理该案例时,3号球员试挥干时已触碰3#球(无论该球动与否),击球已经结束,3号队员应该退场,此时主裁应立即呼4号。在主裁末来得急呼4号时,3号队员再次击打3#球,因他已不是击球员,不存在犯规,场上所动之球均恢复原位即可。但甲裁应警告红队一次(因3号非击球员触动了场内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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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例而言,3号队员的击球面已触碰到3球,击球经结束,他就不是击球员了,应立即退场。   发表于 2015-6-18 20:08
在裁判员未宣布击球员犯规时,他仍然也是个击球员。  发表于 2015-6-17 23:55
在裁判员未呼4号前,3号球员仍是击球员。如果3号球动了,3号球是有可能撞到其他球或有可能过门的,他仍然有续击权。  发表于 2015-6-1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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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2: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廖兴铭 发表于 2015-6-17 17:05
我认为第一次试槌已触球,球虽未移动,应视为击球完成,应退场。裁判应呼下一号。没来得及呼下号,3号队员 ...

棋乒羽老师的关注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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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2: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缕阳光 于 2015-6-17 22:53 编辑

与判重复撞击的老师一起学习2011规则:
关于重复撞击,规则是这样规定的:
三、重复撞击
  重复撞击是指在续击中,自球再次撞击被闪击过的他球


    据此,很显然楼主所说战例不能判重复撞击。

点评

老师说的对!  发表于 2015-6-18 12:19
“重复撞击”与“重复击球”是不同的两种意思。  发表于 2015-6-1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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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23: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5-6-17 22:20
请注意:以上有些网友判3号队员重击,这可是大错特错!重击现象只能发生在闪击后,闪击前根本不可能有重击。 ...

请注意:以上有些网友判3号队员重击,这可是大错特错!重击现象只能发生在闪击后,闪击前根本不可能有重击。筒言之:被闪击过的球,续击时又被撞击,才叫重(复撞)击。
   重复击球不等于重复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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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0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6-17 23:38
请注意:以上有些网友判3号队员重击,这可是大错特错!重击现象只能发生在闪击后,闪击前根本不可能有重击 ...

友情回复中山明好友:重击就是重复撞击的减称,这个绝对不会错。我特意将重击两字中间加上(复撞)的目的是让大家记牢重击必须是被闪击过的球,续击时又撞击了他。闪前撞过一次,闪后又撞一次,那肯定叫重复撞击。为了简便,就叫重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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