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都门球描述了这样一个裁判, 他认为: 一,规则中没有“进二门时自球碰门柱不犯规”的规定,所以判你犯规。 二, 规则中没有“将对方球闪击出界外”的规定,所以将对方球放到了场内。 三, 竞赛规则中没有“三杆不进一门不取消资格”的规定,所以,取消你的比赛资格。 总起来这位裁判的逻辑就是: 只要规则里没有,如何解释就可以随意了, 当然 这种逻辑是可笑的,硒都门球自己也说这是在讽刺一类裁判。 那么他在讽刺谁呢? 我门在网上找一下,果然是有人在应用这种逻辑推理。请看, 有人说: 规则中根本就没有“球停稳才能 呼下一号”的规定,所以球未停呼下一号是是合理的。 规则中没有写“球停稳才呼号”这句话,完全可以理解为“球不停稳呼号”是合规的 规则中没有“球停稳才能呼号”的规定,难道不能理解为“球未停稳或球停稳都可以呼号”吗?
请看绿字的作者和了硒都门球的讥讽对象所用的逻辑是不是完全一致? 只要规则没有说可以,就是不可以,只要规则没有说不可以,就是可以! 所以我支持硒都的意见,有必要对绿字的作者和前面那个裁判一样加以嘲笑和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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