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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灿烂等老师们的看法。门球规则和裁判法虽然对裁判员的着装没有太具体(也不可能太细)的要求,但是也明确要求要衣着整洁,仪表大方......要身心健康,能适应门球竞赛工作。这对门球裁判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老师门说的那些怪装怪相(当然在其它场合可能就不觉为怪了吧)能说是符合规则和裁判法要求吗?退一步讲门球场也不是模特走秀的地方,那种着装和形象能适应裁判工作吗?我认为本身这种人(不能叫裁判员,叫他或她裁判员是对我们门球裁判员形象的诋毁)在场上出现就是我门裁判长和组织者的失职,是对门球体育竞赛的亵渎。以上观点如有不妥,请老师和朋友们批评指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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