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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裁判员该咋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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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9: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对场地的要求是“平整无障碍物”,这个场地不平整,造成“坑”是场地不合格。球未出脚不犯规,但我以为最好允许击球员先平整场地,把球放回原处再击球为宜。
发表于 2011-12-10 0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裁判员 将球放回坑内再让其击球?
发表于 2011-12-10 09: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hgliuzhen 发表于 2011-12-10 09:15
规则对场地的要求是“平整无障碍物”,这个场地不平整,造成“坑”是场地不合格。球未出脚不犯规,但我以为 ...

在打天然草場,這情況常有出現,無可避免,不會整平地面才繼續
发表于 2011-12-10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放回原位,以免引起争议。
发表于 2011-12-10 10: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雨天,运动员提出平整场地的要求,裁判员可以允许球员先平整场地,再将球放回原地续击。 12acf56bd7cg214备用帖子.jpg 事后在对方发生同等情况时,同样处理呗!
发表于 2011-12-10 11: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因此获利,可以不动。
发表于 2011-12-10 12: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这种情况就必须按规则去办,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发表于 2011-12-10 13: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问题提得好。在实战中,露天沙场地雨后或地面返潮时经常遇到此问题。我认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在球不离开脚的前提下,可以移动到比较平整的地方进行续击。只要比赛前明确了这一前提,对双方都是公平的。如果移动后对过门,撞柱或续击有利,就应该由裁判员提出,进行纠正,将球灰复到原位再击球。相对而言,这样做对双方也是公平的。
发表于 2011-12-10 15: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如果比赛前没有事先说明,就应该按规则复位。此时,裁判长无权干预。
发表于 2011-12-10 16: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同心先生说的天然草场常有此现象,正说明天然草场不符合国际规则对场地的要求。大陆的场地不管沙土或人造草坪,都符合规则要求。上海世锦赛为什么还搞天然草坪,劳民伤财,我至今不解。
发表于 2011-12-10 17: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老师们的看法比较一致!
发表于 2011-12-10 22: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恢复原位后在击球。
发表于 2011-12-10 22: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按照规则执行,避免发生纠纷!
发表于 2011-12-10 22: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贴中在字应改为再字。
发表于 2011-12-10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是康乐型的比赛可以,如果是正规的竞技型比赛,那是不能乱动球的,平整场地也不行。所以这个球要放回原来位子,规则就是规则,不能动球来平整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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