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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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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9: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只知其一 于 2011-12-7 09:25 编辑

在一次门球比赛中,地点:山东龙口。因为是全国体育健身大会,当地媒体也非常重视。对方执白球,我方执红球,当时对方撞击①号球,在向外闪击时,碰到了在场内摄像记者的脚,①球靠在边线十公分左右。裁判判出界,将①球拿出。您说判的对么?
发表于 2011-12-7 09: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无条件地服从裁判的裁决。我是根据《主裁判员的权利》(39页)说的。
发表于 2011-12-7 09: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39页讲的是裁判员,与此无关。有效移动球碰撞裁判员或工作人员,停在那算那。
发表于 2011-12-7 09: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按照规则这样判罚不对,1号球应停哪算哪。但裁判既然判了1号球出界,那也只能服从裁判喽

点评

队员和教练可以提出改判,规则赋予的权力。  发表于 2011-12-12 10:01
发表于 2011-12-7 09: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噢?有点难................!这是裁判责任不到位造成的,主裁看击球员,付裁看球的滚动方向,而且击球员在闪击时,要指明闪击方向,规范有规定的。裁判要暗示记者离开球路方向。这显然是裁判责任不到位。裁判是按照常规道理判出界的,既然这样判了,裁判要给1#球方道歉,就比较合情合理了。
发表于 2011-12-7 09: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判1号球出界,是误判,应该纠正!

点评

非常正确。  发表于 2011-12-12 10:02
发表于 2011-12-7 10: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裁判对滚动球的判罚具有最终权力。

点评

权力不可滥用,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裁判也有失误的时侯。  发表于 2011-12-12 10:08
发表于 2011-12-7 11: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不对,球停哪算哪。
发表于 2011-12-7 11: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是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录像、照相、各类服务的朋友们场上正在比赛,最好不进入或少进入,免得给比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发表于 2011-12-7 11: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记者,请来的,裁判提示一下多好。
发表于 2011-12-7 11: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停哪算哪!
发表于 2011-12-7 14: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比赛允许进入场内的无论什么碰到球,该移动有效,裁判是误判。
发表于 2011-12-7 14: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裁判法第18页(九)球出界:2、球出界的处理(2)在裁判员已经做了出界手势后,将滚向界外的球挡在了界内,仍应按出界球处理。
发表于 2011-12-7 15: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无条件地服从裁判的裁决,将滚向界外的球挡在了界内,仍应按出界球处理。
发表于 2011-12-7 15: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为特例,规则无具体规定,我的看法:只能按裁判对1球如不被碰记者是否出界的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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