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楼主: 门球狂人

【研讨】门球色号的改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9 10: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以色染号"是否可行?此方案近可直接看清球号,远可以色辨号,一举两得!说得非常好!颜色改变在愿基础上而变,愿基础上变:
     红队:全红半球加半球色彩(色彩有大家讨论,讨论:最容易在球场上区别的颜色).
     白队:全白半球加半球色彩.
这样变色大家容易接受.好处多.
1.看远距离球何处号,一目了然.
2.比赛时,连续承担教练,不会出现看球位置在何方而失误.
3.年轻人记忆好肯定易学会.后继有人.(这里面就是有门球发展进头)

点评

“有的放矢”!拜读了!  发表于 2015-3-10 10: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9 11: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踐出真知,不论怎么变,先做个试验,成功了再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9 13: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以上两位论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9 14: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把后面的字没有了!现补一下:暗记蓝、总(棕)、指(紫)、挥(黑)“呢!

点评

点评回复 编辑支持 反对 学会和掌握使用几个功能: 点评,要求言简意赅,有字数限制。 回复,可长可短。 编辑,是对自己的帖子进行修改。 你的这个点评没有做好,是你个人操作的原因。点击回复就不会有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9 14: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9 14: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德隆 发表于 2015-3-9 14:27
怎么把后面的字没有了!现补一下:暗记蓝、总(棕)、指(紫)、挥(黑)“呢!

点评回复 编辑支持 反对

学会和掌握使用几个功能:
点评,要求言简意赅,有字数限制。
回复,可长可短。
编辑,是对自己的帖子进行修改。

你的这个点评没有做好,是你个人操作的原因。点击回复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了。建议你试一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1 2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狂人老师指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2 08: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德隆 发表于 2015-3-11 21:35
谢谢狂人老师指教

我建议:球号改革,狂人出面联系厂方小量试生产,费用由支持者集体赞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2 12: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3-8 10:28
中国门球网是平民网站,它和中国门协没有隶属关系,也不能参加中国门协在遵义举办的全国门协秘书长会 ...

我敬重的总版主狂人老师:上午好!恕我直言!我一生坚守诚实,从不顽固,凭相当然,我没发过什么不良信息和发泄不满!当然也就没有您说的“很伤神”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请您对您的敬重拥戴和忠言有个正当理解。切不要生我的气啊!耄耋老朽敬书

点评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把这个帖子再复制发一次,是想说明我们网上讨论问题时最好有一个共识。对一个问题看法不同不要紧,要紧的是讲理和讲礼,当然,能理解对方是最好的了。 “顽固"一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2 12: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2: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5-3-12 12:37 编辑
姜德隆 发表于 2015-3-12 12:01
我敬重的总版主狂人老师:上午好!恕我直言!我一生坚守诚实,从不顽固,凭相当然,我没发过什么不良信息 ...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门球网是平民网站,它和中国门协没有隶属关系,也不能参加中国门协在遵义举办的全国门协秘书长会议。
      网上讨论实际上已经有结果了,门球人对“以色代号”没有形成共识,如果说有了一个比较一致性的意见的话,那就是令你比较失望的了。
     关于门球的任何一项改进或者改革,领导重视固然是一方面,但我顽固的认为:没有大众的参与,没有基层门球人的一致意见,很难成功。09限双失败了,今年中冠赛即将推出的“限三杆”也不会长久,因为,它是凭想当然办事,不讲“规矩”。
     我支持“以色代号”的研讨,但对它的发展和普及真的说不好,我参与了投票,是“说不清”。
     我还注意到了,支持此项举措的人,包括以色代号倡议人,没有参与投票。

     对电脑知识和对遇到问题所持的态度,我们,都还有一个认识和提高的过程。


    把这个帖子再复制发一次,是想说明我们网上讨论问题时最好有一个共识。对一个问题看法不同不要紧,要紧的是讲理和讲礼,当然,能理解对方是最好的了。
    “顽固"一词是我自己说自己,这可能和我的人生经历有关系。”凭想当然“是说09限双和今年提出中冠赛执行”限三“的人。我们是理性的研讨问题,同时你还是一位追求理想的长者,以色代号的讨论我目前只是”说不清“,要允许许多和我一样的人和反对者们的感受,我们看开一些。不伤神,是最好的了。有句老话咋说来着:多少羊也会轰到山里去的呀,路漫漫兮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2 2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5-2-22 16:45
现在的红白两色加号数是非常好的,不用讲也明白了。如果说两色加号数也怕旧了看不清,多色无号数旧了 ...

赞成中山明老师的看法,还是维持原状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2 21: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红白两色最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2 21: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红白两色好.不然球场上便是杂乱一片.裁判队员记分员会出更多笑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3 22: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狂人老师:晚上好!您是文武双全的能人.我还是认为您是才智过人的.可是,在门球色号改革创新这一历史使命中.您近几年来的言行,使我感到不解!您不该是对此"说不清"啊!我多次请您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您曾说推进改革进程的,说明您是要促成这项改革.我期待半年多,也提出推进进程的具体建议,始终未见您表态!我才认定您是聪明一世而只是糊涂一时!从我的帖子中的用词(请、希望、恳请、期望、责任、呼喊、醒悟),也未能打动您!最后不得不釆用"相信和预见您在第一季度定会有所作为"的办法(请谅解我"逼宫")了!近来终于看到您突然并未与花甲子老师商议就发起了这项研讨和请(其实是令)花甲子设三表态的投票举措!从您四天前的帖子中,未能在研讨中达到您所谓的共识和您投了"说不清"票,以及您一直认为这项改革前景不看好!还要指出您说让我失望了,其实您说的这个结果,我早预料到了!您不该把研讨的最终目的忘了!是向中国门协推荐两三个较佳方案,供他们组织论证会时参考,我们尽到心了.希望您不要以权威部门和专家及基层大多数不支持为由,就草率收"兵"啊!我早就告知您,阻力大要勇克!现在我们要作的是建议,因为我们无权!所以要请掌权者接受建议!至于这一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更新换代,,为世界门球运动的划时代飞跃发展和国争光!你本该最清楚的!望深思!当促进者!......

点评

在有些问题上,我的思路很顽固且不易改变。正如你所说:“不要以权威部门和专家及基层大多数不支持为由”,以色代号在这三个方面都没有得到支持,或者说是多数的支持。也还如你所说“未能在研讨中达到您所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3 22: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2: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姜德隆 发表于 2015-3-13 22:15
狂人老师:晚上好!您是文武双全的能人.我还是认为您是才智过人的.可是,在门球色号改革创新这一历史使命中.您 ...

       在有些问题上,我的思路很顽固且不易改变。正如你所说:“不要以权威部门和专家及基层大多数不支持为由”,以色代号在这三个方面都没有得到支持,或者说是多数的支持。也还如你所说“未能在研讨中达到您所谓的共识和您投了"说不清"票,以及您一直认为这项改革前景不看好!”一个我本人说不清、不看好的事情,我实在没有理由和办法去说服组织、专家及大多数门球人啊。

      几年来,在这个领域进行过不少的探索了,前景不看好,红白两色同时注字的球被很多人接受并形成共识,民间个人推动所谓这方面的改革实在是难度太大。


      你是长者,也是睿智的,希望你能理解狂人,当然,我很能理解你此时的感受。风物长宜放眼量,咱要开心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4 09: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候鸟人 于 2015-3-14 12:33 编辑

以色代号分不清,裁判呼号绕口令,计分记录很费力,观众一片埋怨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5-14 22: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