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5-2-22 09:38 编辑
2014年第6期 编者按:征集“规则探讨”栏目稿件在网站和杂志上公告后,编辑部陆续收到了许多关于闪击的修改建议,本期刊发的三篇文章,从处理撞击球的方式上对闪击进行了修改,这种独辟蹊径的大胆设想,有待作者或球友们进行试点。规则修改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实践检验。
(一) 建议将“闪击”改为“棒击” 吴汉明 (广东省中山市) 修改建议:将撞击他球后的“闪击”改为“棒击”。即自球撞击他球,待场内球停稳后,击球员获得对被撞击球的棒击权。 门球规则繁琐复杂,即使是有多年球龄的门球人也常常对规则理解不清,所以比赛时出错的情况屡见不鲜;赛场上,裁判员错判、误判更是时有发生。虽然规则经过多次修改,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为此,本人建议把“闪击”改为“棒击”,彻底解决这个难题。 一、修改建议 将撞击他球后的“闪击”改为“棒击”。即自球撞击他球,待场内球停稳后,击球员获得对被撞击球的棒击权(直接击打权)。击球员直接用棒击方式击打被撞的他球,他球被击打后引起的所有移动有效,但不产生新的续击权。棒击完成后,击球员获得对自球的续击权。 为什么要将“闪击”修改为“棒击”? 1、彰显门球特点 门球的最大特点是击球技术的应用,比如远距离撞击、远距离擦球,小角度过门、跳球、准确到位送球、接球等等,这些应用是不需要借助任何物体来完成的。将“闪击”改为“棒击”,更能彰显出门球的这一特点,有助于提高门球的精准度、可欣赏度。 2、符合击球运动项目规律 用工具击球,不用手、脚直接接触球,这是很多击球运动项目的普遍规律。例如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曲棍球、高尔夫等击球式运动项目,除发球以外,人体任何部分都不允许接触球体。只有门球才是采取手、脚、工具并用的操作方法。所以,改“闪击”为“棒击”,符合击球运动项目的规律。 3、简化操作 改“闪击”为“棒击”后,去掉了闪击方法、闪击犯规等冗长繁琐的特殊规定,门球规则将大大简化,因为闪击而引发的诸多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4、增强观赏性 通常情况下,自球撞击他球时,只会考虑自球的走向和落位问题,因为被撞球要被捡拾后闪击,其停止位置无关紧要,若改“闪击”为“棒击”后,撞击他球时,要同时考虑到两球的走向落位问题,要为击打被撞他球的下一步操作创造好条件。这正像台球一样,既要使被撞球落袋,又要使自球走向最佳位置,以便更好地实施下一杆。所以“棒击”要比“闪击”更讲究战术的精准和多变,会使比赛过程更加精彩、好看。 5、有利于球员技术水平的发挥 在沙土地上打球,雨后泥土松软,闪击后球体下陷,影响续击。在人造草场地上打球,因为容易打滑,击球员在闪击时,精力放在防滑上,影响了技术的发挥。不用闪击用棒击,彻底消除了这两个问题,同时降低了对人造草的注砂、防滑等要求。可谓一举多得。 二、现场实践 笔者分别在沙土场地与人造草场进行了多场这种修改后的试验,每次实验前,当我把情况介绍完后,10个人中会有9个人表示愿意用“棒击”,我把他们分成两个队进行比赛,其中一队用“棒击”,一队用 “闪击”,比赛过程中,“棒击”队轻松愉快,快速进行,“闪击”队小心谨慎,慢步行进,场上形成鲜明的对比,好像是摩托车与牛拉车在场上比拼。比赛结束后,“闪击”队就提出也要“棒击”了。大家都觉得这样打球非常便捷、轻松、开心。
(二)将闪击改为“闪打”的“四个有利” 关新国:河南洛阳 笔者力挺将“闪击”修改为“棒击”的观点,因为这种变革有四个“有利”。但“棒击”名称太过粗犷,替换成“闪打”为好。 ☞有利规则减肥瘦身 《2011规则》有八章二十四条,还有1个附则,2个附录,总计八十七款、282项(包含83个小项)、38个说明、57个图例。在这些款、项、说明、图例中,有关闪击的内容就有13款、65项(包含31小项)、8个说明、30个图例。分别占款、项、说明、图例的15%、23%、21%和53%。这些内容,规则用17个整版页面进行描述,如果变革为“闪打”,表述则会非常简单,全部表述4页应该即可,如此,规则减肥瘦身的效果显而易见。 ☞有利降低犯规频率 由于“闪击”的程序过多、动作过于复杂,从进入闪击过程开始到闪击结束,期间可能的犯规点数不胜数,与之相关的超时、击球、触球、妨碍比赛等犯规也会被引进到闪击过程的犯规来处理。据笔者对60场比赛的犯规次数统计,在一共58次的犯规中,涉及闪击犯规的有28次,占犯规总数的48%,几乎一半的犯规都是闪击。变“闪击”为“闪打”,只此一点,即可使犯规的频率大幅度降低。 ☞有利减小执裁难度 闪击犯规复杂多变,犯规条款多,记忆难,理解难,判定难,处罚更难。比如:闪击过程是否成功、是否完成、是否“双飞”、双撞球后的闪击是否为一个整体等款项都是困扰执裁的内容,很多裁判员在执裁中,常常因为对闪击犯规理解不透而发生错判、误判。因此,用“闪打”代替“闪击”,有利于减小执裁难度,方便裁判员执裁。 ☞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在人工草坪球场打球,因为地面比较光滑,闪击时时会经常看到自球脱脚、他球贴靠不紧未闪出10 厘米、击打后自、他球双飞等情形,所以,闪击已经成为许多老年球员望而生畏、胆战心惊的操作过程。将“闪击”改“闪打”,闪击的操作变得和击球一样,不用捡球、踩球,放球等繁琐环节,轻松击打他球便可完成,可减轻老年朋友的心理负担,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将闪击改为“击打”如何修改? 苗春青:内蒙古门球协会秘书长 在网上看到《将闪击改为棒击》的文章,震惊之余,深有同感。为了使门球项目的操作更加简便,建议忍痛割爱,大刀阔斧地将“闪击改为击打”(即棒击)。为此,提出一些具体修改内容。 一、“击打”的定义 撞击他球后,待场上球停稳,击球员用球槌的击球面击打被撞击他球的行为。 说明:槌头击球面与被撞击球接触即为完成击打。 二、“击打”权 1、有效撞击后,自球与被撞击的球均停在场内,即获得对被撞击球的一次击打权,若被撞击的球碰撞中心柱(已过三门)或出界,则失去对被撞击球的击打权。 2、撞击数个他球后,获有与留在场内的他球数量相同的击打权,其击打顺序与撞击顺序无关。 3、击打被撞击球所产生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4、待所有击打撞击球完成后,才能获得对自球的续击权。 三、“击打”犯规及犯规处理 1、有效撞击后,击球员击打撞击球造成自球运动,判触球犯规。 2、有效撞击后,被撞击的球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击打撞击球造成他球移动有效。 3、击打撞击球移动后,碰到球门柱、中心柱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不犯规,但是在续击时再次撞击被击打过的球,判重复撞击犯规。 4、击打撞击球将另一个待击打的撞击球碰撞出界,则为一次击打完成两个击打撞击球的任务。 最后再说一点题外话,将闪击改为击打,将是对门球规则进行颠覆性的修改,它引发的问题是,如何解决与国际交流的问题呢?我认为:我们的目标是打造 “中国式门球”,因为它更能体现中国门球的特色,所以,我们的规则也应该是中国式门球规则,国外来访就要执行中国式规则,我们出访他国,就要执行他国门球规则,这叫互不干涉、互相尊重。也可以说是“入乡随俗,客随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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