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舒心 于 2014-10-30 12:26 编辑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2.用脚踢槌柄或槌头、用手击球槌或手握槌头击球。 3.推球、连击或使用槌头击球面以外的部位击球。 说明: ●推球是指击球面与球体接触呈同步伴送状态推进。 ●连击是指一次击球动作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 4.撞击后,他球未停稳时而击打自球。 5.击球时,错击了他球。 6.闪击完成后,有效移动的球尚未静止而击球。 7.球槌击打到地面,使静止的球产生间接性移动。 8.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 9.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 (二)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并作如下处理: 1.属于本款(一)中的 1,由击球员拿回自球。 2.属于本款(一)中的 2、3、4、5、6、7,将移动的球放回原位。 3.属于本款(一)中的8、9,将自球放到界外,他球放回原位。
二、无效移动 无效移动是指被移动的静止球须恢复原位的移动。无效移动包括以下情形: (一)因犯规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 (二)因无效比赛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 (三)自球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前的他球造成的移动。 说明: ●自球成功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后的他球造成的移动为有效移动。 (四)与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性移动。 说明: ●指击球员身体、球槌及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间接移动 我认为应该判犯规,“使静止的球产生间接性移动。”判击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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