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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快乐兔 于 2014-8-2 11:56 编辑
各位老师大家好!我在裁判天地中看到,有几类主题帖子都反应出,裁判员没有宣报8秒、9秒、10秒,就直接宣判“犯规”!或是裁判员默认超时就直接呼叫下一号;或是呼号后,该击球员没有反应,裁判员认为超时,就再直接呼叫下一号!或是击球员忘记自己双杆,在击打一杆后就退场,此时,裁判员认为已经超时,就直接呼叫下一号,等等类似的问题。网友反应不一,有的网友认为规则规定:
(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说明:
●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比赛队员均须服从。
依据规则,裁判员的判定结果有效。裁判员没有报秒,是裁判员出现的错误,但是,不能够否认超时的事实。再说,裁判法是低于规则一级的东西,只能参照。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
裁判法第五章的
一、裁决和处理的原则
依《规则》和《裁判法》有关条文。如无相关条文,则按《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判处。
裁判法就是规范执裁人员的,不按照裁判法规定的程序宣判,自然是无效的。
处理结果:一种,没有报秒,判定结果有效;二种,没有报秒,判定结果无效;三种,没有报秒,判定结果有效,裁判员必须道歉;四种,没有报秒,判定结果无效,裁判员亦应该道歉。
学生衷心希望各位老师能够引经据典地发表评论。更希望,能够依据比较大型比赛的实际操作的情况加以评论更好。学生期待,一定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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