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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全国大赛,有如此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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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门球之苑》第七期p24报道2014年全国女子门球赛,福建队和江苏东海队16进8的比赛,因为记录员对②球记分的失误引起争执,福建队拒绝罚点球,被判罚弃权遭淘汰。
      我想,在全国大赛中,裁判员(从记录员、主、副裁,组长、副裁判长到裁判长)都是高级别的裁判员,一个记录员记分失误,就没有办法更正吗?以致于某队被判罚弃权。在比赛期间一是有记录员记录;二是有记分牌明确摆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监督,记错了或翻错牌了都能得到及时的更正,怎么能无法更正,错的如此严重呢?
     福建队为什么不参加罚点球,罚点球也不一定输呀,能参加全国赛机会多难得呀,太可惜了。

点评

不知道记分牌(由翻分者记录)和记录板(由记录员记录)之间是何关系?平等对照?有所从属?相对于个别不称职(疏忽大意或别有用心)的记录员,我认为还是记分牌比较客观可信,一是受相互监督,二是受公众监督。  发表于 2014-7-30 17:24
记分员记错是不应该的,福建不罚点球是可惜的。  发表于 2014-7-30 07:09
发表于 2014-7-24 13: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队弃权罚点球是对的,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对裁判判罚失误(错误)再次敲响警钟。记录员记分的错误和失误,为什么就不能更正呢?替那些低质量的裁判和人情裁判们汗颜。

点评

有错必纠这是原则,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也是原则,如此结局有些遗憾!  发表于 2014-7-31 10:33
支持!必须抗议。  发表于 2014-7-30 17:16
支持!  发表于 2014-7-30 07:57
用不罚点球给裁判敲警钟是没用的,结果是得不尝失,是自己吃亏。  发表于 2014-7-30 07:14
支持快乐吉祥妹妹说得对!  发表于 2014-7-30 06:22
吉祥大姐说得好,支持。  发表于 2014-7-30 04:05
吉祥大姐说的对!!支持!!!  发表于 2014-7-30 00:40
支持。全国的大赛出现此类事件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发表于 2014-7-25 12:33
支持!  发表于 2014-7-25 11:02
支持,支持!  发表于 2014-7-24 17:46
支持  发表于 2014-7-24 17:19
支持!  发表于 2014-7-24 15:13
记录员记分错误应该能更正。  发表于 2014-7-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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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云保 于 2014-7-24 13:18 编辑

可惜!可惜!!{:soso_e186:}谁都不愿见到!
小女孩眼含热泪.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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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7: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大赛记分错了可以更正吗?为何让人家弃权呢?记分员干吗了看热闹去了不负责的。为何不核实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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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7: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大赛谁的总裁判长?这个总裁判长太丢人啦。

点评

有人说:城池失火殃及池鱼,现在是:记录裁判员失误殃及了总裁判长,远了点吧!应该殃及到的是负责抽调裁判员的领导人才对,很可能是个关系户的!映射门球界向以前的中国足球风靠拢。  发表于 2014-7-3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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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7: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不明确,有知情者把详细情况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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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7: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遇到过裁判组长过后改比分,合伙作弊。

点评

有如此裁判,丢人,应清理出裁判队伍。  发表于 2014-7-30 09:49
真有此事的话,他们肯定得好处了。应该把他们暴光。  发表于 2014-7-30 04:08
有这样的事情啊  发表于 2014-7-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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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8: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赛事的一大悲哀,裁判员不能秉公执法,引起民怨导致罢赛,应该从根本上看待这个问题,输赢并不重要,但要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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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8: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之苑>今年7期24页竞赛信息登载"福建队和江苏东海队在上下半场打成了平局,但因为记录员对2号球记分失误引发争执,福建队拒绝罚点球,被判罚弃权,江苏东海队胜。"
            情况不清楚,我很关心真相,请福建队的队长、教练、队员说明一下详情,谢谢。也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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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22: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交待清楚是谁确认记分员记错分了,是福建队还是裁判们?

点评

《门球之苑》2014年7期第24页原文:“福建队和江苏东海队在上下半场打成了平局,但因记录员对2球记分失误引发争执,福建队拒绝罚点球,被判罚弃权,江苏东海队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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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0: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现实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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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1: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内汉 发表于 2014-7-24 22:09
要交待清楚是谁确认记分员记错分了,是福建队还是裁判们?

《门球之苑》2014年7期第24页原文福建队和江苏东海队在上下半场打成了平局,但因记录员对2球记分失误引发争执,福建队拒绝罚点球,被判罚弃权,江苏东海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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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1: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答复:因为记录员对②球记分的失误引起争执)具体情况不明,不好对这次的争议作出答复。出现这种情况,(1)计分可以更改。(2)计分不可以更改。我们大家需要知道详细的来龙去脉才可以作出答复。对于福建队拒绝罚点球的作法,“的哥”不认同,福建队参加罚点球将出现两种情况,(1)胜(2)负。如果按“胜”的话,在以后的比赛中如果队员放正心态,搞不好还能走的更远。如果按“负”的话,只好认了。现在可好,拒绝罚点球的结果就是~~~~负。“的哥”希望有关裁判员、福建队有网友出来说明这起争议的详情。
“的哥”继续关注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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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2: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摆事实讲道理,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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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13: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以上各位网友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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