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5-20 19: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闽东海 于 2014-5-20 20:30 编辑
在一次市级比赛中,10号界外球,裁判员呼10号,10号队员轻轻压线,裁判员站在离球一米的地方,看到后说没压上,10号队员说压上了还自己做了个界内球的手势,裁判员又骑站到白线中缝上仔细看了看,判定没压上,随即把10号球放到离线10公分处摆好,转身呼1号,1号界外球进场。10号队员大叫:你破坏了现场,我压线了,你凭什么把我的球拿出来?双方争吵了几句,10号队员(兼教练)大叫说这场球我们不打了。我的球压线了你说没压线,这是一个有争议的球,应该叫裁判长来裁定,你一个裁判员凭什么把我的球拿开? 从以上事实分析,裁判员到位,(裁判员站在离球一米的地方,看到后说没压上,10号队员说压上了还自己做了个界内球的手势,裁判员又骑站到白线中缝上仔细看了看,判定没压上,随即把10号球放到离线10公分处摆好。)回答教练员提出疑问后回答说“没压上”,已经对教练员提出的疑义给予解答,随即果断进行判罚,把10号球拿到线外10公分处摆好,这是按规则程序办,据实判定,是对的,怎么能说是破坏现场呢?应该说是在正确履行裁判职责。10号球不能定为争议球,是个很明确的界外球。至于10号击球员自己说压上了,是不能算的,这种情况应该以当场裁判的判定为准,这在全国比赛中也是屡见不鲜的。倒是10号队员兼教练狂妄的言行,让人想到平时门球上的那些“球霸”们的样子。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裁判员就这点权利都没有,还当什么裁判员!不能纵容一有争执就找裁判长裁定的做法,裁判员有权对类似情况做出裁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