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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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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20: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舰载f20 发表于 2011-10-14 15:52
楼主既然喜欢倾听不同声音,那我就冒昧说几句.首先声明决非大腕,仅略知一二.本人也决非喜欢提意见和人前炫之 ...

支持老师的分析,很值得研究。{: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0-14 21: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朋友 发表于 2011-10-14 20:55
支持老师的分析,很值得研究。

相互讨论研究吧.相互交流.
发表于 2011-10-14 21: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尚需修改完善,何况门球规则。新规出台有个学习,试用,使用,适应过程,经过时间,临场的反复实践论证,去繁就简,去伪存真,不断补充完善,使之有利门球的发展。广大门球人献言献计献策,无不是为了发展门球。

点评

有道理!  发表于 2011-10-17 15:49
发表于 2011-10-14 21: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触静止球、活动球判犯规是对的。用规则约束不让碰场内或场外压线球是对的。否则碰或踢的球回复原位虽说不是裁判用时但消耗比赛时间的。
发表于 2011-10-14 21: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并支持军旗朋友的关于将规则瘦身的意见!!!{: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0-14 22: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规则规定碰、触静活球判犯规是很有必要的。否则成足球场了。
发表于 2011-10-14 22: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0-14 2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简化规则,使规则通俗易懂,易于掌握,是门球人的追求,是门球发展的主要因素,若把规则搞得较复杂,使人看了模棱两可,不明不白,不利于门球的发展,因而特赞成规则瘦身。但触球犯规不可少,因为这条可预防有意无意破坏场上局面,致使裁判无法裁定, 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当否?请指正!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7: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老川 发表于 2011-10-14 23:00
本人认为:简化规则,使规则通俗易懂,易于掌握,是门球人的追求,是门球发展的主要因素,若把规则搞得较复 ...

几位的不同意见,很真诚,非常高兴同大家一起讨论规则问题。
几位认为触球犯规规定,不能取消的朋友的共同担心是怕“有意无意”的破坏场上局面,“出麻烦”、“浪费比赛时间”。表面看,似有此问题,可细想似乎又不存在。
先说“有意”,谁肯拿自己宝贵的10秒击球时间,去破坏场上局面,从而把它变成“裁判用时”呢?他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呢?既然利益为负值,就不会有人“有意”去干;至于无意,那对各方面(包括击球员)来说,都是没办法的事。
假如真有个“疯子”,进场后,把场上的球都打出界外,5分钟也恢复不了,10秒当然无济于事。不是还有“暂停”吗,实在过火,不是还有妨碍比赛的重罚吗。谁能干这傻事呢。赛场上从未见出现此类问题,那也绝不是一个“触球犯规规定”的威慑作用。
欢迎继续发表不同意见,最好举出实例,说明此规定不能去掉。
发表于 2011-10-15 09: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比赛发现一个问题,用了11规则后,再用以前规则就不适应了。不是原则问题不要与国际规则差距太大。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1: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清风 发表于 2011-10-15 09:59
最近比赛发现一个问题,用了11规则后,再用以前规则就不适应了。不是原则问题不要与国际规则差距太大。

这正是原则问题。这规则太繁杂啦。不客气的说,这部国际规则正在严重阻碍着我国门球的发展,虽然是它培育了中国门球运动。
假如90年代末,门球“大跃进”的时代,有一部好的规则的话,门球人口不会下滑这么快。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1: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1-10-15 11:09
这正是原则问题。这规则太繁杂啦。不客气的说,这部国际规则正在严重阻碍着我国门球的发展,虽然是它培育 ...

补充:准确的表述应该是“除闪击阶段检错球、踩错球之外的。。。。。。。。”捡球就是闪击阶段的开始。应将自球放界外。
发表于 2011-10-15 11: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简单化{:soso_e182:}
发表于 2011-10-15 15: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触静止球不判犯规,对双方都无利害关系,是可以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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