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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2-9 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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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师的参与,发表的意见很好。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对方白球闪击完成后,①球留在二线边,裁判判①球出界。红方教练提出:球仃哪算哪。裁判坚持判罚,红方坚持应该仃哪是哪,要不就找裁判长。最后裁判还是听取了红方的意见,①球留在仃球位置。实际上红球①界内界外作用一样,就是一个接力用球。比赛结束后,执裁去找裁判长,红方是对的。事情过去六、七年了,重提此事是看了湖南永州发的帖子。好多帖子对裁判不满,永州这次比赛成绩也不理想,我想说的是:教练、队长要熟悉规则,比裁判还要精,到时候你才能据理力争,不是事后后悔。
规则第八章裁判员第二十四条裁判员,第四、对裁判员失误的处理,㈠及时发现、及时处理。㈡出现失误后,于下一号击球员击球后才发现,则不再纠正,形成的局面有效。
队员有失误可理解,裁判员失误也要理解,因为他们是人,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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