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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规则研讨”版块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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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6: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4-1-22 06:57 编辑

征集“规则研讨”版块稿件
      从2014年元月起,《门球之苑》杂志开设“规则研讨”专栏,征集读者对现规则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欢迎网友们赐稿。
      一、稿件要求
      1、针对某一问题,写明修改的建议、理由和可能引发的变化。
      2、建议发送电子版稿件,邮件题目写“规则研讨”,这样便于分拣,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3、来稿务必写明地址、邮编和您的联系电话。
      二、已经刊发和即将刊发的稿件
      1、第一期:锯掉篮筐(面对无奈的超时犯规该怎么办?)。作者:章德良(路凡)、王鲁西、张广纯(愚弓长)。
      2、第二期:有关出界球的修改建议。作者:贾本国(军旗)
提高门球运动观赏性的建议。作者:张鸿泰(泰虎)
      3、第三期拟发:让规定更趋合理、更易操作的修改建议。作者:王志(杀鱼)。

点评

门球在国际上只是一个休闲娱乐的项目。要想把它改造成竞技体育运动项目,更具观赏性,就得不断地完善。而这件事只有中国人才能够做得到。  发表于 2014-3-1 04:43
开展“规则硏讨”首先要知道修改规则的目的和意义?是增加门球的竞技性、观赏性、趣味性、文化性;还是“为了门球的发展、为了发展的门球”?有了正确目的才有意义!  发表于 2014-2-27 19:35
请听意见与良策,集思广议,门球修规定会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4-2-22 21:16
谢谢胡杨老师的报道。  发表于 2014-2-22 12:56
对不起,用错字了。更正为: 集思广益,此措甚佳。博采众长,修规甚好。  发表于 2014-1-22 16:23
很好  发表于 2014-1-22 12:41
集思广益,此措甚加。博采众长,修规更好。  发表于 2014-1-22 12:20
源于民众,用于民众,实践者最有发言权!谢胡杨老师!  发表于 2014-1-22 11:32
好举措,赞一个!  发表于 2014-1-22 08:35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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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23: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增杆加次数是一种不合理的比赛方法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4-13 00:07 编辑

          众所周知,体育比赛是比技术、战术、体力、心理的综合体现,可以说,凡技术高、战术优、体力强、心理好的一方必占优,取胜无疑,但如果在规则上对占优一方再给予一种特殊奖励,例如加一杆一板,多打一次的话,那么就成为一种“助强凌弱”,促使优势方胜利,加速弱势方失败的一种行为,是一种不合理的比赛方法。
      纵观世界上任何一种体育比赛,都没有对所谓难度大技术高的进行加杆加次奖励的。例如足球的腾空头球攻门,倒掛金勾射门,得分就是得分,绝对没有因为他技术高再奖给他一次机会的。又例如台球,他一杆打多个球进袋,也绝对没有奖励他多一杆的,因为任何一方因技高多打一次都是不合理的。

     再如篮球,对远距离投篮也只能加分,绝不可能奖他多投一次的,因为多投一次就不合理。门球中柱比球门小,撞柱比过门难度大,所以撞柱比过门多一分也在理,但奖多打一杆与多得一分就是不同的两回事了。因为多打一杆远比多得一分威力大,他多打一杆可以消灭对方关键性的球,乃至能够掌控整个比赛局面。门球出现一面倒就往往在这不合理的奖一次击球上。
     顺说一下门球为何开始时有“双杆”甚至“多杆”情况,一是门球处在起步阶段,很多方面不够完善,把鼓励提高技术用在比赛规则上。但随着门球技术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人造草场的出现,门球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例如跳球、远距离擦球、攻球、射门、窄角度进门等技术,要远比门前门后球难度大、技术高。所以门球没有“双杆”,一是合理,二是不但不会影响技术的提高,反会促进其他技术的提高,三是没有双杆也不会影响参加有双杆的国际比赛。因此,国内比赛规则应大胆取消“双杆”奖励,因为它是不合理的,对比赛不利,于门球发展也不利,是早晚要取消的。


点评

别把人家的孩子当自己的养小说《生男生女不一样》中,男主人公齐光宗之妻 ,婚前与多人有染,其中包括现丈夫,先孕后婚。婚后7个月的一个雨夜,在闪电雷鸣中产下男孩,取名齐耀祖。光宗的两个哥哥,都是生的女孩,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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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6: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7-2 06:17 编辑

    【稿件】                         问题征答
     比赛还有15分钟,裁判呼叫10号,10号进场比赛,在4线边压线的1号却起棒击打离他50公分的3号球,裁判发现,马上阻止,将1号球和3号球回位。根据规则和裁判法,对1号该如何裁决?有以下几个处理意见,您选哪一种?
     1,不予判罚。因为1号是非击球员,且其无效比赛行为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又是初犯,所以不以“妨碍比赛”判罚。
     2,给予警告,待10号比赛完毕,呼叫1号进场比赛。因为1号的无效比赛行为虽然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也不是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根据裁判法“非击球员进场”的规定给予警告。
     3,取消1号的击球权。因为1号的无效比赛行为虽然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但破坏了场上局面,没有经裁判许可击球,就是“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根据裁判法,可不经警告,直接判罚,取消1号的击球权。

                                                         
                                                           (我选 第       条

点评

前段时间已有几例相同的案例被讨论过,没过几天怎么又改题換面出来了?换个内容吧。  发表于 2014-7-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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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05: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这几天各位网友的讨论,对如何根据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来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使我受益匪浅。规则和裁判法无法涵盖比赛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有的疑难问题就需裁判根据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灵活处理,作出合理的判决,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我市门球赛中出现的这两个问题,如果认真地学习和领会规则和裁判法,应该是可以求得一个妥善的裁决办法。但必须全面地考虑。通过网友们的各种不同的看法,我觉得深有启发。
      1,非击球员是否犯规的问题. 非击球员的比赛行为是无效比赛行为,其行为既不是正常比赛行为,也不是犯规比赛行为,而是无效比赛行为,其行为不能用超时犯规、击球犯规、闪击犯规、触球犯规等犯规条例来判罚,而只能以妨碍比赛来处理(从警告直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从这个角度来看,非击球员的行为不是犯规,而是妨碍比赛。他同样要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判罚。
       2,非击球员妨碍比赛,要受到妨碍比赛的处罚。但在处理非击球员妨碍比赛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A,  是否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根据情节酌情处理。如裁判法规定,对非击球员进入比赛场内,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则停止击球权。但在比赛中,经常有非击球员穿越场内,但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裁判对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提醒批评阻止,没有提出警告。但严格执行,应该给予警告才好!
           5号球员提前进场,已经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所以裁判员提出警告。1号击球员,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所以有的裁判给予警告,有的裁判只是提醒批评,没有给予警告。但裁判法中规定“非击球员进入比赛场内”必须给予警告。
           B,破坏场上局面和移动场内外的球。要看是否“有意”,是否为了“获利”。如是无意和没有获利,就只给予警告,如是“有意”或是为了“获利”,就可以不给予警告而直接判罚(根据情节从取消击球权直至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C, 要看违规的次数,如第一次,给予警告,如该队已有警告记录,则应取消击球权。

       根据上述精神,我认为当值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5号队员提前进场,但破坏了场上局面,已经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但考虑其不是为了拖延比赛时间而有意为之,且该队没有警告记录,所以只给予警告。
      1号球员提前进场,虽然没有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但破坏了场上局面,且不是为了拖延比赛时间,该队也没有警告记录,”根据“非击球员进入场内”,给予警告。
     3号是击球员,呼叫3号,她的球被5号抢打,裁判将被5号打跑的球回位的时间是裁判用时,不能算在3号球员的账上。所以不能以第一次呼号计算时间判决她是否超时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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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0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老师,您对闪击的修改建议,我已经完成编辑,编辑稿件已经发“消息”给您,请您查看。如有问题,请及时指出。
     另外,请传一张您的半身照片给我,稿件通过审核后,需配发照片。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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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05: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凡 发表于 2014-4-12 07:06
漫漫限双路
       ‘双杆’无罪过,问题出在始定此规则的国际门 ...

路凡老师,您的限双建议,正在编辑,完成后将传给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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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8: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4-4-20 18:38 编辑

                           关于对《规则》中击球权和续击权的修改意见!
                                                        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三)击球权结束后,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第十二条 击 球
三、续击权
  在下列情况下,待场内球静止时,续击权产生:
  (一)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获得1次续击权。
  (二)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他球),获得1次续击权。
  (三)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
  (四)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此后若再打成双杆时,只有1次续击权。
      

       上面是规则的原文。
       问题一、续击权是什么?续击权就是击球权,规则中出现了击球权,又出现一个续击权,容易导致人们认为击球权和续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续击权完全是一个多余的概念,应该删除。
       问题二、规则把击球员和击球权放在第九条,却把本来就是击球权的续击权放在第十二条,其位置排列错误,应该纠正放到第九条。
       问题三、第九条对击球员的击球权没有次数的限制,而第十二条对击球员的击球权却有1次或2次(双杆)的限制,前后不统一,有必要统一。
       问题四、第九条对击球员的击球权到底什么时候结束,文字界定与事实不符,属明显不当,也应该纠正。
       我的修改意见:
                                       第九条       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的队员称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成功通过球门或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球),待场内球静止时,均获得一次击球权。
        三、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两次击球权(通称双杆球)。
        四、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打成双杆为判定标准),此后若再打成双杆时,只获得一次击球权。
        五、击球员击球后,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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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7: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4-12 07:08 编辑

“先设计三种不同版本门球规则,让500万门球人自选打一年,然后统计、调研、取舍,确定一种多数人喜欢且专家认可的规则。这种办法最省力!修规者何乐不为!——从此以后就不再争吵了。 ”    
                                                              -----引“门球卫士”老师的帖子



门球卫士老师的设想很好,可是很难实现,但方法可以借鉴。
如对几项修规的重点可以在各地搞搞试验田,通过实践,进行比较,找出比较符合中国门球国情(特别是中国门球场地国情)的办法来。且试验时间有1-3个月即可。
      就限双这一项来说,可以进行下列几个模式的试点:
    1,叫打双杆。(限次数和不限次数两种)
    2,取消门后双杆,保留门前双杆。(限次数和不限次数两种)
    3,双杆无核化---双杆的奖励杆不得击球,只能得分和接应。(限次数和不限次数)
    4,取消双杆
    5,其他
       中国门协在全国各地定几个试点,各基层门协也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进行试验,网友们也可邀请几个人自己试验,少一点纸上谈兵,多一些实践总结,修规小组再根据各地试行的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定出初稿,让大家试行,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定稿报批。                     
    我区门球代表队2011年新规公布以后不久,就一直试行双杆无核化的规定,近几个月又试行第一和第二项的规定。  ------------- 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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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07: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漫漫限双路
       ‘双杆’无罪过,问题出在始定此规则的国际门球专家人为地给予它原子弹一样的杀伤力,在粗劣的天然草场使用,还不至于惨绝人寰,在中国的沙土地和人造草坪及上海高东的高标准天然草坪门球场,那种一边倒的高比分多双杆经常是惨不忍睹,许多高手面对这种不当奖励也是一脸无奈。中国一部份门球人强烈呼吁限双,但一部分人反对限双,此争论在网上引发多轮次,许多网友看到这种帖子,就心生厌恶,极力呼吁停止这种讨论。
       然而,就像我曾发主题帖所说的那样:‘树欲静而风不止’,从门球赛场到网上,这种争论从不间断。04规则试图以附则形式让各地试行限双,但由于全国大赛这个指挥棒没有点到‘限双’这个‘音符’,所以‘限双’附则形同虚设.09规则的限双附则,条文具体化了,且几个全国大赛均使用此附则,然而由于附则条文的不严谨,多种理解,部分球友与专家的解读有分歧,在实践中造成理解难、操作难的两难问题,网上争议不少,致使有的地方干脆不执行此难缠的附则2,有的地方实行‘修正主义’,在自己的地盘上搞一亩三分地的修正附则。执行的地方经常出现许多执裁的争议,一些基层赛别说是球员,甚至连裁判有时也一头雾水。
   中国门协裁委会,对09附则2也有修改的的意向。但由于世门联裁委会也有限双的打算,其限双提案要等到2010年9月份在上海召开世门联理事会通过,并于2011年4月才予以施行。所以在这段时间里,限双成了中国门球人一个棘手的问题。不改,许多人有意见,两难问题突出。要改,世门联也有新方案,还不如等世门联的,与国际接轨。
   世锦赛在上海高东高标准的天然草场举行。中国队16支参赛队有13支进入16强,7支进入8强,囊括前三甲。在小组赛中,中国队在与境外队的比赛,大部分是以高比分多双杆取得胜利,有的一场11个双杆。打得对手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我无缘观看比赛,但可以想见,这种一边倒的毫无悬念的比赛有多少观赏性?习惯于在粗劣的天然草场玩门球的境外队员们,赏到了双杆不当奖励给他们带来的秋风扫落叶般的残酷打击。因为在粗劣的足球场上打门球,他们从来没有赏过这种双杆不当奖励的切肤之痛。
      十月的滨州《门球之苑》‘读者杯’门球挑战赛,试行了世门联通过的限双规则,取消角度双杆,只有过门双杆才有效。这种新的限双,易懂、易执裁。比较受大家的欢迎。周正老师称这是“南昌起义的第一枪”,这给争议许久的限双带来一缕阳光。照理说,给你一缕阳光,你就应该灿烂,主限者们应该知足了。因为这也是中国门协裁委会多年来在世门联裁委会积极努力、施加影响才取得的成果。
       然而,世门联的这种限双,只从限制造打方式上着手,没有从不当奖励上去遏制,所以在滨州赛上,许多场次胜者也是以一场四五个双杆,压得对手毫无还手之力,只有站岗的份。(见胡杨老师的报道)。比起09附则来,这种限双易懂好执裁,没有两难问题。但限双力度还是不大。得势者,一占先机,便连续造双,一边倒的现象依然存在。
       所以我们代表队在试行国际限双规则时,除了把双杆次数限为2次外,还在不当奖励上作出新规定,双杆球的奖励杆只能过门、撞柱得分。不允许击球,否则以重复撞击处理。
     2011规则采用了国际限双规定,即取消角度双杆,保留过门双杆(取消三杆及多杆),并根据我国门球场地的国情,把双杆次数限制为两次。
    2011规则实施已经3年,在限双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由于没有从限制双杆威力的角度去考虑,所以两个双杆还是成为主宰门球比赛胜负的决定因素。许多高手呼吁取消双杆,霸州门球精英赛就实行无双和得分封顶的规定,颇受参赛网友的青睐。唐老鸭还在这次精英赛上获得单打冠军,捧走两万元的奖金。苏凯,刘会军等人还提出“叫打双杆”的新的限双办法。并准备在一些赛事上去试行。
    国际规则的双杆利益是最大化,我们就把双杆利益最小化,我们俗称它为“双杆无核化”。我区门球俱乐部代表队一直试行奖励杆不得击球只能得分或接应,队员们反映很好,现在比拼的是擦球、跳球、远模等真本领,实力相当的队很少会出现一边倒的现象。
       2011的国际新规,世门联的限双给我们的是一缕阳光,这一缕阳光足以照亮在粗劣天然草场的国际门球比赛,但在中国500万门球人活动的沙土地和人造草坪上,这一缕阳光远远无法满足中国门球人的限双需求,我们要的是整个太阳。
    2015年又是一个修规年,限双肯定又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课题。
    如何限双?从目前网友们所提出的限双办法,可分为三种思路:
1,从造打形式和增加造打难度上去限制:
    一、“叫打双杆”:增加造打双杆的风险,你叫打后,没有打成就要受罚。
    二、“只认门前双杆,取消门后双杆”:规定只有门前双杆,取消门后双杆(即先撞击球后再过门,才算双杆,而过门后撞击门后球,不算双杆)这样就增加了双杆造打的难度。
        我区正在试行这两种限双办法,看看效果如何。
2,从使用次数上去限制:如规定的只能使用一次双杆,以后造打的双杆,均只有一次续击权。(比2011规则少了一次)         
3,从给予双杆的威力上去限制:如双杆的奖励杆只能用于过门得分或接应己方球,不能击打任何球。(在次数上可限制为两次或一次)
     到底哪种限双比较适合门球运动的特点,比较符合我国的门球场地国情,希望大家去认真地实践,从实践中去检验优劣,寻求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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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20: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4-4-10 18:12
关于比赛的结束方式门球的“老大难”10秒问题,附属于比赛结束方式。只是就事论事的讨论,不会有理想的结 ...

          与军旗老师商讨:
          1,门球比赛,一场30分钟,红、白双方按序号轮流上场,的确是“时间共有、共用”。
          2,但我认为,虽然是“时间共有、共用”,却不存在谁侵占谁的时间“资源”问题。因为,规则并没有规定双方各用多少时间,从门球的特性看,也不可能将时间平分。
          3,开球以后,比的是双方的战术和个人技术,战术得当、个人技术超强方,进门多、撞击多、闪击多,撞中柱多,得分多,界内球多,等等,强者就是强者,必然会在场上多用时间。如同台球,谁的技、战术水平高,他就多用时间,有时一方一杆清台得胜,对方根本就上不了场;篮球一场分四节,一节10分钟,足球一场90分钟,分上、下半时制,篮球、足球双方控球时间绝不会一样,不可能平分时间,也绝对不能平分时间。
          4,由此可见,门球一场各打15分钟的意见,不科学、不合理。因为这样,实际是在“政策”上打击压制战术、技术水平高的一方,扶持战术、技术水平低的一方,这样的政策不可取。
         个人结论:打轮次、各打15分钟(515制),人们不会赞成,此法行不通!

点评

515制是规定每方在15分钟内完成5轮的击球,最近通过几十场的试验,感觉很好,省去判罚10秒,节奏加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20 18:34
如果平分时间,其结果:只能是打击、压制(惩罚)了战术得当、个人整体技术强的一方;反而扶持、帮助(奖励)了战术、技术水平低的一方。这样的赛制,与体育竞赛精神背道而驰,实不可取,也不可行。 时间是比赛资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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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22: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2-25 10:14 编辑

       门球规则修改,是门球人都关心的事,但本人以前说过:100人会有超100条意见,所以对修则没有祥细谈过。今次胡杨老师来到网上开设专栏征询,很有诚意,本人才有兴趣提出,不管是采纳与否不重要,主要是表达我对发展门球的一种关心与支持。且因去年在澳门亚洲城市赛上认识日本门球总会的中村一正先生,他已经主动给我来信寄资料交流,借此机会,我也会把“棒击”取代“闪击”的意见,通过在我市读中学的一位日本学生翻译日文后寄给他参考,虽然时间比较慢,但我有此耐心等待,也有耐心等待中日门球规则有一个较好的统一,这对发展中日门球、世界门球无不是一件好事和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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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7: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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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门球之苑》关注网友们对“规则研讨”的建议!谢谢胡杨老师!祝您马年全家安康,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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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大好消息,经常在网上主张修改门球规则的网友可以大展宏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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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取消门前门后双杆。长途奔袭看谁的擦球,跳球技术好,或远射,闪带谁就掌握场上主动权,避免打出双杆被清场的可能。

点评

如果你在某处集中了几个球,别人一个双杆把你清场了。别人一个薄擦,或一个远程摸你一个错位,也可以把你清场。不能都取消吧。远射去打一个孤球,场上倒是不多见。  发表于 2014-3-7 16:46
取消双杆=取消门球。  发表于 2014-2-2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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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赞一个。谢谢胡杨老师!祝您马年全家安康,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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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8: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胡杨老师善于征求大家意见。规则来于实践,门球人最有发言权。广济征意、反复验证,定出一套合情、合理、合规、公平、公正的门球规则,是门球人的向往和期待。

点评

赞同吉祥大姐的观点!  发表于 2014-2-21 04:59
谢谢哈哈一笑和东风吹二位老师的支持和点评留玉。顺祝二位老师春节快乐,马年吉祥安康!  发表于 2014-1-23 21:32
说得好!支持。  发表于 2014-1-22 23:57
赞同您的看法, 感谢胡杨老师善于征求大家意见。  发表于 2014-1-2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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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剑客行 于 2014-1-22 10:53 编辑

好举措!感谢胡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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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1: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老师的这一举措太好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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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疆沙枣花 于 2014-1-22 11:32 编辑

实践出真知,谢谢胡杨老师征集“规则研讨”的新举措。这是门球人最关心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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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老师,辛苦您了!            为了门球,请您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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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胡扬网友报道!《门球之苑》这一举措好,我们支持,并积极投稿,为即将产生的门协新领导修改规则提供参考意见。{: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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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水长流 于 2014-1-22 12:35 编辑

          源于民众,用于民众,实践者最有发言权!谢胡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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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老师征集“规则研讨”的新举措,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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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12: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基层做起,从普通的门球人当中吸取经验,经过广大的门球迷们再三的试验,制定出来的规则一定会符合门球人的意愿。{:soso_e182:}

点评

球类比赛的结束方式有三: 1、计时制,时间到即比赛结束; 2、计分制,如乒乓球、排球; 3、轮次制。 现在门球执行的是计时和轮次制相结合的制度,可以说是不伦不类,“独树一帜”。 执行轮次制是平时玩球最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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