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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大家一个在球场上发生的问题,4月13-14日我们区召开了门球团体赛,有8支队伍参赛。其中有一个队名单报完以后,出现了情况,有一个队员胳膊摔断了不能参加比赛了,这件事的发生离比赛还有10几天呢,这时就在这只队的队长找到我让我顶替参赛,我是新队员,学打球不到一年,这件事也和我们区主管门球的人说了,而且主管门球的人也找到我和我谈了,他也同意了。可是就在比赛的当天,我们队开始比赛了我也打了两杆球了,这是他过来说,比赛名单上没有我,我不能参加比赛,这样以来导致我们队没法参加比赛了,因为人不够了,不单单是我们队撤下来了,还影响了其他队的好几场的比赛。
我不能理解怎么会这样去处理问题,这是他的个人的行为,还是门球有这样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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