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版主专区

社区广播台

楼主: 快乐老王

镇江版主赛感悟之二【欺生,欺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8 10: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嗨,能说到而做不到的人太多了,包括一些“名将”和“版主”!-——————心口不一啊!

点评

对的。  发表于 2013-4-8 13: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0: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老王老师球真的打得好,大家也知道。你在版主赛上的表现,大家也有目共睹。望你抛开烦心事,天天乐开心!祝你天天快乐!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3-4-8 13: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0: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月龙 发表于 2013-4-8 10:26
公布一下裁判姓什名谁来自何处,让人今后小心避之。


网络不是打官司的地方,有意见应向比赛组委会提出,这里 即使有双方的发言,也没有现场,没有第三方(观众等),如有分歧,众人无法评判。所以反对指名道姓。
在这里只能是提出问题,大家引以为戒。

点评

烨鹤老师观点无比正确,要使网络和谐快乐、决不能公布该裁判员的真名或网名。要不然矛盾越来越大、恩怨越来越深、争议越来越广,正反意见越来越多、弄得越来越不好摆平。还是让当事者反省反省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19:13
谢谢。  发表于 2013-4-8 13: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1: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欺生.欺老,欺弱现象存在,但应攺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1: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也不奇怪,不能要求所有裁判都有好高的素质,当年我带三个队去凯里参赛,就因为裁判不公有两个队员下场后就可火车票打道回府。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

点评

谢谢你的关注。  发表于 2013-4-8 12: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2: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也不奇怪,不能要求所有裁判都有好高的素质,当年我带三个队去凯里参赛,就因为裁判不公有两个队员下场后就可火车票打道回府。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谢谢你的关注。问题是我们现在赛场组织在接到反映后,应该怎么改正和处理这个裁判的问题。规则给了裁判至高无上的权利,但同时应该及时去除这样的裁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3: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好一个裁判员要切记:在执裁工作中遵守比赛规程和规则,严守裁判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准确地完成执裁任务。欺生丶欺老太不应该,这样影响整个裁判员团队的荣誉。
道.jpg

点评

说得好!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8 2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没事的。我是拿我看到和经历的这些来说事。我的目的是让大家来讨论以后怎么处理这种现相。比如,组委会在裁判开会时候应该怎么来严苛控制制裁效果,不让它人无视规则而为所欲己。

点评

和我接触的老朋友都知道,我对成绩无所谓,我打球第一就是朋友相见快乐为上。  发表于 2013-4-8 13: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3: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不能说人,这是小事玩玩,又不输金子银子的。我不是替自己书案,我的目的是今后赛场应该怎么处理此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3: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老王老师您好!我从镇江回来以后一直在老家过清明节,还没有回去,帖子一个也没有发。
您讲的,我是有体会的。非常理解和同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3: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裁判确实应该把他摆出来晒晒,不然会越来越不像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6: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老王的心情,不要把“版主”太当回事,我不明说都应该知道这里面什么人都有!不过是在网上玩玩而已,并不证明就“高人”一等。我在参加“读者杯”执裁时,同去的一个新裁判就饱受“小小的裁判组长”的欺负(现在也是版主),还哭了一鼻子。又能怎样呢?大度一些吧,还是那句话:“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版主也是一样的,没离开这个地球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8: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老王和纲举目张二位你们好!有幸和你们打了一场双人赛,能够看出球品和人品。快乐老王先生,我不太熟悉,和纲举目张先生较熟悉些,所谓熟悉,也就是在网上认识了几年,当年我做的网友合成照片,大多是从纲举目张的帖子里获得的照片,也因此认识了不少网友,在此要谢谢纲举目张!{:soso_e183:}
       对于这次版主赛上执裁之事,我有同感,我们同时都经历过,还发生了不愉快,这里是指和裁判之间,但也不奇怪。后来我还得知,给我们执裁的还是个副裁判长呢。
        无论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就有了门球规则。但执行门球规则要靠人,如果人不公正,这规则也就没规矩了。人是最复杂的动物,要想公正谈何容易。就拿你发的此贴来说吧,上海之春版主联谊赛结束到现在为止,发这样的帖子,你是第一人,其他都是一片叫好声。
      在网上认识了不少网友,那只是虚拟空间中的友。到了真正接触,特别通过打球较量,可以说看了球品,就知人品一,二。在比赛中,有个网友为了自球好进门,球在脚下搓动,有个网友在对方要起棒击球时,竟然跑进场内击球员身后大喊一声,走出场外。使我的队友一棒击空,当然,那场球我们赢了。当时我就说了,球品就是人品。我可看出此人打球的一贯作风。讲起来友谊赛,输赢无所谓,那又为什么搞小动作呢。
       现在就是这样,搞小动作不要紧,执裁不公正,带有私人情感不要紧。但你要指正这些缺点时,就被认为你太认真,太计较,玩玩的。
       在这里我只是想说的是,裁判员别有悖于裁判员宣誓词!

点评

x谢谢,是啊,有时候很难做到和谐。  发表于 2013-4-8 19: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9: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比赛不仅比的是技术、战术,更要比的是心理素质和抗干扰因素 ,我和快乐老王单打八进四 比赛中,如果没有纲举目张场外指挥谁赢谁输还不知道呢。虽然我对这场比赛非常失望,但纲举目张在最后宴席上几番对我敬酒让我尽释前嫌,尤其他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他说门球比赛就这样,见多了就不奇怪了。他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我就是缺乏比赛经验。虽然我输了,但我赢得了经验。

点评

你的球技很好的。我也只出过二次门,也属于没见过世面。  发表于 2013-4-8 19: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8 19: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4-8 10:54
网络不是打官司的地方,有意见应向比赛组委会提出,这里 即使有双方的发言,也没有现场,没有第三方(观 ...

       烨鹤老师观点无比正确,要使网络和谐快乐、决不能公布该裁判员的真名或网名。要不然矛盾越来越大、恩怨越来越深、争议越来越广,正反意见越来越多、弄得越来越不好摆平。还是让当事者反省反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