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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乡快乐人 于 2012-6-10 04:41 编辑
今天真遇到这样的情况:三号队员看到二门后正中1米处有4号球,进一门之后,想冲二门打双杆球, 吃掉6号球,搬1、7、9号球到二门前,并一举夺取主动权,结果3号球闯二门碰门柱,停在二门前正中的10厘米处,四号队员起棒,撞击3号球后,4号球回停在二门后10厘米处,裁判只报撞击3号球,没有报4号球得分,也没报4号球的双杆。
白方队长提出:应该4号球进三门得分有效,并应判四号双杆有两次续击权。
红方教练提出:你从二门后击球,怎能算进二门得分,只有从门前进门才能算进门得分有效。
双方争执不下,裁判组长与裁判长立即到现场调解。比赛暂停约10分钟左右。
比赛后,很多人都存在疑虑,从规则上可都找不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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