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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赵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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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老李侃门球》(连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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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4: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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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7 0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3-27 14:43 编辑

                                 标题.png


                                                  第三百一十篇
                                        用 好《 》(一)
        老李:老张啊,怎么样啊?从年初开始,咱们就都按照居委会的要求 —— 宅家防疫!这一晃儿可就是半年过去了。哎呀——,这时间过得真是太快啦。最近的形势刚刚好了一点儿,你说巧不巧,我今天是第一次出门儿在咱们小区的院子里遛一遛,怎么就正好碰上你啦?
        老张:这就叫做缘分!来吧,那咱们就边遛弯儿边聊吧?
        老李:聊什么呀?是聊这次的抗击新冠病毒,还是接着聊咱们的门球哇?
        老张:对于当前的抗击新冠病毒,咱们都是外行,没什么可聊的,只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就行了。你看:咱们不都是带着口罩儿吗?虽然最近的形势稍微缓和了一些,但是在防控上不能有半点儿松懈!
       老李:没错儿,当前咱们国内的情况虽然比较稳定,但外部环境却很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在这个时候千万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咱们这些老年人!
         老张:你说的没错儿。我也觉得对付这个新冠病毒,关键是“防”—— 不给它提供传播传染的途径和机会!
                   宅家防疫这半年多的时间,我也思考了不少问题。关于门球,咱们俩断断续续地聊了也快有三年的时间啦。可以说,与门球有关的各个方面基本上都涉及到了。   
        老李:从技术到战术,从训练到比赛,各类各样的问题在咱们的聊天儿中都涉及到了。说句心里话,通过咱们两个人深入浅出地这么一聊,确实是让我大长见识啊!
        老张:要说大长见识,那是你老李谦虚!这段宅家防疫,我就考虑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老李:什么问题呀?咱们俩能不能趁热儿聊一聊呀?
        老张:其实就是一个怎么样看待、认识、分析事物的方法问题。我把它叫做“凡事三问”!
        老李:哪三问呀?又是怎么个问法呀?
        老张:你看啊,咱们这三年左右的时间,对有关门球的问题聊了那么多,面儿也涉及得那么广。虽然有些问题咱们基本上弄清楚了,有些问题还有待做进一步的探讨。但是这里面都自觉不自觉地涉及到了一个认识和分析问题的方式方法问题。
        老李:是不是你刚才说的那个“凡事三问”呀?
        老张:没错儿,就是这个“凡事三问”。具体地说就是:我们对待任何一件事物,特别是面对那些比较陌生、比较新鲜的事物时,要想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搞明白,就必须采取“三问”的思路和方法才行。
        老李:那这个“三问”都是哪三个方面呀?        
        老张:“凡事三问”的第一问是 —— 是什么?第二问是 —— 为什么?第三问是 —— 怎么样?
        老李: ——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
        老张:其实在以往咱们俩的聊天中,有的问题就已经涉及到了这“三问”。回想一下儿,看你还有没有印象:咱们曾经聊过《三问推演训练法》、《三思贯全程》、《再谈闪击》?
        老李:没错儿,这几个问题咱们都聊过。特别是那个《三问推演训练法》,给我的印象比较深    —— 就是在训练中,对教练员的每一个指令、击球员的每一杆球都要提出三个问题 ——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这样做的结果是:使训练场上的每一言一语、一举一动、一击一闪、一进一退、一攻一防……都做到头脑清醒、心知肚明,有理有据、有板有眼,前后连贯、有机衔接,当场验证、立见成效。
        老张:行啊!你给归纳总结得既精炼又准确,既深入浅出,又通俗易懂啊!
        老李:行啦行啦,你就别夸我啦。还是把你这个“凡事三问”给我好好介绍介绍吧。
        老张:这样吧。还是先回过头来看一看咱们在分析“闪击犯规”究竟是“单球论”还是“全程论”的争论的时候是怎么运用“凡事三问”这个观点的吧。
        老李:我记得当时你画了一张图,把闪击的全过程、每一个细节都详细地标示出来了。
        老张:你看:我这不随身带着那吗。

附图.png
          当时咱们是按照2011规则》的相关规定,研究探讨“闪击犯规”应当是“全程论”还是“单球论”。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单球论”的观点比较符合《规则》精神和实际情况为什么呢?理由有如下四条:
            1、符合现场球体运动的实际
            2、符合队员技术操作的实际
            3、符合规则相关条文的叙述
            4、符合理论深入剖析的结果
       从这四个方面去比较、去推敲、去理解、去判断,与“单球论”所主张的完全一致。所以最后咱们认为:2011规则》是修规以来“语误”最多的一次 —— 遣词造句不够严谨,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比较多。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理解都行、都对。这个问题在《规则》的“闪击”部分表现尤为突出。
       老李:看过这张图,再听你把当时的简单情况一介绍,就可以看出来:当时咱们分析研究的方法和过程,就是按照这三步 ——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走过来的。
       老张:结合这张图,你怎么认识和理解当时咱们俩对“凡事三问”这个观点和方法的具体运用啊?
       老李:我是这么看的:第一步:是什么?这个比较简单。答案是:闪击。这是门球运动里面一项比较重要的技战术操作内容,《规则》有着明确而又严格的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进行(实施)。第二步:为什么?这就更没什么可以多说的了。同样是《规则》的规定,撞击后必须进行闪击,而且有着严格的时间要求和规定。前面这两步的详细内容、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递进,在图中已经标示得清清楚楚。
          关键是第三步:怎么样?咱们结合赛场上的实际,再对照当时2011规则》的条文叙述,就很容易得出了结论:“单球论”的观点比较符合《规则》精神和实际情况
          如果不使用“凡事三问”的探究思路和具体方法,恐怕很难说清楚“全程论”与“单球论”的区别和究竟哪个对哪个错!
       老张:行,你的思路比较清晰,叙述也比较简练。现在回忆起来:当时咱们俩个人对于按照《2011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叙述,“闪击过程”究竟应当是“单球论”还是“全程论”的研究探讨,确实是自觉不自觉地走了一条“凡事三问”的路径。也正因为如此,咱们才能最后得出“单球论”是唯一正确的这一结论。
          正如你刚才所说的:重点在于最后这一步 —— 怎么样?无论任何人,他只要拿着咱们这张图,从头至尾仔细看一看,特别是标有红颜色的地方(即时段),就会得出“从第一次抬脚起,到他球静止这一时间段内发生的犯规,不应按“闪击犯规”判罚”的结论。
       老李:看来咱们平时这么漫无边际地随便聊天儿,不仅把参与门球运动中有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弄清楚了;而且还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了“凡事三问”这个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途径。这可是我根本就没有想到的!
       老张:为了进一步加深对这个“凡事三问”思路、方法、形式、技巧的认识和理解,我想通过对另一个具体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探讨,再来验证一下它的实用性和正确性。
       老李:好哇,那你说的这个具体问题是什么呀?
       老张:这样吧,今天咱们先聊到这儿。一个礼拜之后,咱们再一起遛弯儿,边溜边聊怎么样啊?但是你可别忘了:一定要带上《2015门球规则》。
       老李:好,忘不了。那咱们就一个礼拜后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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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那一图,尤其是 闪击成功,闪击结束 在哪里?  发表于 2023-3-27 16:36
我看不懂那一图,尤其是 闪击成功,闪击结束 在哪里?  发表于 2023-3-27 16:15
我看不懂那一图,尤其是 闪击成功,闪击结束 在哪里?  发表于 2023-3-2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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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31 19: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3-31 19:13 编辑

                               标题.png


                                                     第三百一十一篇
                                            用 好《 》(二)
        老李:老张啊,你看怎么样?今天我是按时赴约啊。在坚持长期防疫的情况下,不简单吧?
        老张:行,真有你老李的!
        老李:那咱们就闲言少叙、书归正传吧?
        老张:看来你老李还真是个急性子。那好,咱们这就书归正传 —— 说说咱们的“凡事三问”。
              我今天要跟你说的不是什么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你看:我把《2015规则》带来了。咱们看第24页:
              四、击球犯规
               1、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⑴、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⑵、用脚踢槌柄或槌头,或手握槌头击球。
                      ⑶、推球、连击或使用槌头击球面以外的部位击球。
                      ⑷、撞击后,在他球未停稳时击打自球。
                      ⑸、击球时,错击了他球。
                      ⑹、闪击完成后,他球尚未静止而击打自球。
                      ⑺、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
                      ⑻、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
                      ⑼、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这里一共列出了9项属于击球犯规的行为,你逐条仔细地看一看,有什么问题没有?
        老李:哎呀 ——,这就开始考我啦!
        老张:这不是什么考不考的问题,我是让你对照《击球犯规》的定义,仔细品味一下这9项内容,再谈谈你的看法。
        老李:我是这么看的:既然是《击球犯规》,那就不管你列出了多少项,每一项都必须与“击球”这两个字密切相关。不能凑合、不能勉强、不能将就、更不能强拉硬拽!
        老张:行,你这个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很正确。那就是说:你《规则》所列出来的每一项,都必须与“击球”二字密切相关。按照你这个原则和标准,看了这9项之后,有什么想说的吗?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儿:最好能按照咱们的“凡事三问”的顺序来叙述。
        老李:你看怎么样!还口口声声说不是考我,这是什么呀?!
        老张:你怎么理解都行,反正你得回答我的问题!
        老李:好,今天我就呵出去啦!按照咱们约定的原则 —— “凡事三问”的顺序:
            第一问: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击球犯规”。这个没有什么需要和可以、或是应该解释的。既是《规则》的规定(必有内容),也是我们门球人应该和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一项基本知识。
            第二问:为什么?就是要求我们把与“击球犯规”有关联的各种各样的“行为”(或称动作)开列出来一个清单 —— 凡是列入清单的,就都属于“击球犯规”。
            第三问:怎么样?我的理解是,一旦发生了在第二问中所列举的“击球犯规”行为,应当怎么处置。当然,做为理论研究探讨、做为裁判人员,还应当钻研得更深入、更深刻一些。比如:为什么会发生各种击球犯规行为?每一种击球犯规行为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应当如何判定和处理?……等等。
        老张:好。按照“凡事三问”的思路和方法,你已经把认识、处理这个问题的思路、基本内容都梳理清楚了。接着说说你所发现的问题吧?
        老李:刚才已经说了,第一问和第三问的内容,不需要我们进行探讨和分析,因为那都是《规则》的规定,我们只能而且必须执行。经过认真分析和推敲,我觉得第二问里的第9项似乎有些勉强。因为我们研究的是“击球犯规”,我总觉得:把“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列为“击球犯规”有些过于勉强。
        老张:那就说说你的道理。
        老李:“击球犯规、击球犯规”,所说、所指都是“击球”的时候发生了犯规行为。你看第1 项 —— 第8项,都与“击球”密切相关。唯独这个第9项,怎么看、怎么分析好像都与“击球”没什么关系 —— 因为你是在完成了闪击之后,在抬起踩球脚的时候使自球发生了移动。这怎么能按“击球犯规”来进行判定和处罚呢?说句通俗话:不着边儿啊!老张你说我的看法对不对?有没有道理?
        老张:首先我要肯定的是:你发现了问题!这说明你确实用了脑子,经过了认真分析、研究、对比……,把咱们的“凡事三问”落到了实处。
          今天我之所以要借用这个例子,既是为了进一步验证“凡事三问”这种研究认识问题方式、方法、思路的正确性。也是为了进一步强调:作为门球裁判员,应当深入学习、研究、理解《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老李:那你就详细地给我说一说吧?
        老张:好,咱们尽量简单一些。正向你前面说的:凡是“击球犯规”都应当、也必须与“击球”密切相关。完成了闪击之后,在抬起踩球脚的时候使自球发生了移动。明明他是在“抬脚”时触动了自球,而不是“击球”时错误地触动了自球。这怎么能按“击球犯规”来进行判定和处罚呢?正如你说的:不着边儿啊!
    “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 如果判“闪击犯规”,明显说不通。因为是在“闪击完成后”发生的,所以这个犯规与“闪击”毫无关系,不能把两者硬是强拉到一块儿。
         如果判“触球犯规”,似乎也说不通。因为“触球”都是因为击球员在不谨慎、不注意、不留神、不小心……的前提下所发生的一种“误动”行为。而第9项“击球犯规”的情景却是“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 击球员的脚,自始至终都是踩(接触)在自球上的。也就是说:他一直是一种“触”(踩着)球的状态。只是因为自己的脚在抬离自球时,不知什么原因造成自球发生了不应有的移动。这一点,与我们通常所见到、所理解、所认定的“触球”完全不同。所以结论就应当是:判为“触球犯规”太过勉强!为此,我还专门画了一张表,从几个方面看这两种“触球”的不同之处,你看下面这个图:
          怎样认识和理解《2015规则》第25页《击球犯规》中的
              ⑼ 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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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留存赵玉书老师的好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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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31 19: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3-31 19:25 编辑



                  (接上页)
图片1.png
         所以,衡量来衡量去,在门球比赛中与技战术有关的犯规行为就是那么三项(种) —— 击球犯规、触球犯规和闪击犯规。经过初步分析,第9项的行为与“闪击犯规”和“触球犯规”都搭不上边儿、挂不上钩。但是,在你闪击完成后,接下来你又必须、必然要(应该)续击“击球”,那也就只好按照“击球犯规”来进行归类、进行判罚、处理了。        
          不信你可以试一试,如果把第9项单独列出来,其他什么也不说。让咱们的裁判员回答:应当怎样判罚?我相信绝大多数裁判员要么答“闪击犯规”;要么答“触球犯规”;也可能有极少数人会回答“击球犯规”;甚至有些人就根本答不上来!这并不奇怪,这就是当前咱们基层裁判员的基本素质!
       老李:这一点我相信!平时这种稀里糊涂的裁判员,咱们见得太多啦。
       老张:刚才咱们说了:如果单独提出来这个问题,咱们基层裁判员给出的答案,肯定会是五花八门儿。极有可能绝大多数裁判员会认为是“触球犯规”!他们的理由很简单 —— 无论早与晚,毕竟“犯规”(即脚下自球移动)是在你的脚处于一种“触球”状态下发生的。
       老李:乍一听,好像也有道理呀!你不触球,那球怎么会“移动”呀?
       老张:这就需要做进一步深入地分析了。前面咱们不是已经提到了:人们通常理解的“触球”,都是击球员在不谨慎、不注意、不留神、不小心……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一种“误动”行为。也就是说,在这个“误动”之前击球员并没有与球发生任何接触 —— 这一点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分析判断是否为“触球犯规”的关键点和分水岭!
           而《击球犯规》第9项所述,虽然也可以属于“击球员在不谨慎、不注意、不留神、不小心……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一种“误动”行为”。但是它的前提条件是:先有“触球”(即脚踩自球)后有“误动”!也就是说你的这个“误动”是在“触球”(即脚踩住)状态下发生的!这与咱们通常所理解的“触球犯规”的前因后果、发展顺序……就完全相反了 —— 一个是先“误动”后“触球”;一个却是先“触球”后“误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老李:哦 ——,这回我就清楚啦!那就是你所说的关键点和分水岭!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客观顺序和前因后果的关系。无论是前后顺序,还是因果关系,如果一颠倒、一变化,就可能产生(得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结论。
       老张:对了。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紧紧抓住它的客观顺序和前因后果很关键。如果这个第9项犯规的客观顺序和前因后果,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触球”完全一致,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 它就是“触球犯规”!
       老李:看来这门球运动、门球《规则》……里边儿的名堂,确实不少哇!
       老张:你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啦!多年来的事实证明:就是因为门球运动、门球《规则》…… 里边儿的名堂确实不少!我再加上一句:改来改去,变化无常!所以才影响、制约了门球运动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
       老李:你这个观点我同意。以前咱们也曾多次谈到过这个问题。做为咱们这些基层门球人,真是闹不清楚这么三天两头儿地修规,究竟是为了什么?
       老张:好啦。这些老问题,咱们就不谈它啦。你看刚才咱们探讨的这个“击球犯规”的第9项,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老李:经你这么刨根儿问底儿地一分析,我这脑子里就清楚多了。其实就是因为与“闪击犯规”、“触球犯规”挂不是号儿、挨不上边儿;而接下来击球员又应该(必须)是“击球”,所以才把它归类为“击球犯规”。
       老张:再说的简单一些就是:把第9项的犯规行为判定为“闪击犯规” —— 不沾边儿;判定为“触球犯规” —— 不对路。所以,在无奈的情况下,也就只好、只有把它划入“击球犯规”了。理由就是:你击球员接下来必须(必然)要击球哇!行了吧,今天咱们就聊到这儿吧?你看咱们围着小区也转了一圈儿啦!
       老李:好,今天就到这儿啦。那咱们一周后再见啦!
       老张:好,一言为定!这可真是“坚持长期抗疫,不存侥幸心理;研究探讨门球,脑体并用双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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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 四、击球犯规、学习了。  发表于 2023-4-16 09:13
请参见: 评 “闪击后抬脚时球移动属于击球犯规” 对上帖 的讨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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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 11: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 发表于 2023-3-31 19:19
(接上页)         所以,衡量来衡量去,在门球比赛中与技战术有关的犯规行为就是 ...

请参见:
评 “闪击后抬脚时球移动属于击球犯规”
对上帖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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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请问:闪击完成,即闪击过程结束,踩球脚抬起来时是用力向上,被踩的球怎么会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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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 09: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3-4-2 11:41
请参见:
评 “闪击后抬脚时球移动属于击球犯规”
对上帖 的讨论。

      ⑼ 闪击完成后,踩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

       请问:闪击完成,即闪击过程结束,踩球脚抬起来时是用力向上,被踩的球怎么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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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这样说的,除了门协开会做决议,没有人有解释权,所以我不知道该问谁 ! 抱歉!  发表于 2023-4-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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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6 09: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6 10: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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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篇
                               聊聊宅家防疫期间的《网上门球活动》(一)
        老李:老张啊,今天咱们一见面儿,我首先向你行一个拱手礼!表示祝贺!现在是宅家防疫的特殊时期,咱们就不握手啦!
        老张:神经病啊!你这是来的哪一套哇?!是不是宅家时间太长了,把你憋出病来啦?
        老李:告诉你:什么病都没有,我一切正常!我的门球“专家” —— 老张同志!
        老张:你看:你这不是病是什么?咱们随随便便聊门球已经三年多了。老球友吗,开口闭口的一直都是老张、老李的呀!怎么今天突然给我扣上个“专家”的帽子呀?!
        老李:这个“专家”的帽子,不是我硬给你扣上去的!打开手机微信看一看……
        老张:哎呀 ——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那是中国老年体协在网上搞的一个活动,具体执行和操办的单位是郑 炜的《新老年》杂志社。郑 炜需要找几个老同志帮忙,所以才找到了我。
        老李:没错儿,郑 炜需要找几个老同志帮忙。那我问你: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呀?咱们管道局门协100多人,全国的门球老同志多了去了,怎么他就单找你呢?
        老张:那是因为我们两个人比较熟悉吗!从将近20年前的《球王争霸赛》开始,我就认识他了。我就看着他这个人实在,说话做事有那么一股子山东大汉耿直、爽快的气派!而且人家是作家,还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已经出了不少书啦!特别是他自主创业(创办“门球世界俱乐部”;春青草坪公司;北京大地原点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办《老年体育》、《门球世界》、《新老年》杂志等等)以来,为我们门球人扎扎实实地做了许多好事、实事啊!在办《门球世界》刊物的时候,我一直帮他组稿。你没见那时候《门球世界》刊物的主编,一直是挂着我的名字吗?其实我早就跟郑 炜说过:不要给我“挂”任何头衔儿。岁数大啦,干不了什么大事儿,能帮你多少算多少!就是因为咱们自己热爱门球,他也是在实实在在地帮助门球,所以我们之间才有了这个缘分!
           这次的网上活动,就是郑  炜找了我和山东的徐卫国、湖北的范晓东帮助他一起搞的。我负责《门球基本知识》,徐卫国负责《门球技战术》,范晓东负责《门球裁判》,一共三块儿。我们三个人都是帮忙,不然宅在家里呆着也是呆着吗!
        老李:可我见网上的正式《通知》中,明明写着“此次活动,由中国老年体协专门聘请专家对答卷进行评审”……
        老张:可你不能仅凭那几个字,就把这“专家”的大帽子硬给我“扣”上啊!人家那是客气、礼貌,是出于对我们老同志的尊重!
        老李:你非要那么说也可以。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着,给你老张头上加一顶“专家”的帽子,既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名副其实的!你说:凡是涉及到门球运动的 —— 什么技术、战术、裁判、基础理论、实际运用……等等各个方面,哪一样儿你都能头头是道地拿出一套东西来呀!咱们俩聊门球也有三年多的时间啦,我可是深有感触哇!
        老张:好啦好啦,无论你老李怎么说都行。这回行了吧?什么专家专家的呀!让我说呀:现在是 —— 学者多如猫狗,专家到处都有,遍地大师挤破头!
        老李:哈哈哈哈——,看你说的,真有意思!
        老张:好啦好啦,咱们不说这些了。今天你既然提到这件事啦,咱们就聊聊这次的《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举办“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网络)》怎么样啊?
        老李:那当然好啦!你先把这次活动的性质、目的、内容、方法……什么的给我介绍介绍。
        老张: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时期。抗击新冠病毒是头等任务!虽然我们国内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全球的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当前的任务就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长期抗疫,丝毫不能松懈”。做为咱们这些老同志,因为防疫,短期内不能到球场打球,只能呆在家里。这样影响并不大,只要我们宅家期间注意饮食起居,在室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活动活动筋骨就行啦。可作为学生,长期不开课不行啊!厂矿、企业长期不复工复产更不行啊!你没见现在好多会议都是以视频形式召开吗?中小学不能按时开学,也是用视频教学。
          这次的活动,就是在坚持长期抗疫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网络这一有力工具,专门针对咱们老同志们的一次有关门球的网上学习交流活动。
        老李:好,这个网上活动搞得好!你说前一段时间,只能在家里干呆着。要想出门到对过超市买点菜,都要经过几道“关口” —— 办出入证,出门登记、询问,进超市排队、量体温,回来进门再量体温,回到家里洗手、消毒……等等!而且一个星期每户只能外出一人次。
        老张:我觉得:在那个特殊时期,那样做既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老李:这次网上门球活动,你专门负责《门球基本知识》这一块,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你所出的试题呀?对我来说,这也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呀!
        老张:开始的时候,郑 炜给我大致说了说。当时我理解:是针对一些从来没有接触过门球的老同志,看看这些人对门球有些什么了解。所以出题的面儿就比较广,主要想了解他们对门球的认识、评价、态度……等等。后来郑 炜说:“对象是老年门球人,题目都从《2015规则》里选,不要超出《规则》的范围。让老同志们看书找答案”。所以又进行了几次修改,一直到前两天才定稿。
        老李:那你们具体怎么搞啊?参加的人一多,那么多的卷子怎么评判呀?
        老张:一切都是在网上进行,利用微信建了几个群。所有答卷都由参与活动的个人直接发到群里,我们三个评委各负其责,最后汇总。
        老李:老张啊,你能不能把你出的那部分题目,先给我看看呀?看我能不能答上来,能得多少分儿?
        老张:这个呀,已经发到网上了!你看:我今天还就特意给你带来了一份儿。
                                      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
                                                 门球基本知识问答题 (共20分)
         1、③号球被闪击、正向场外快速移动即将出界时,恰被另一场地飞过来的⑧号球碰撞后停在了界内。问:③号球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2分
        2、比赛过程中,击球员可以请求裁判员予以确认的事项有哪些?3分
          3、闪击完成后,击球员在抬起踩球脚时不慎造成自球移动,属于什么犯规?2分
           4、“球门线”在哪里?比赛中裁判员宣报:“号,二门得分”是什么意思?(即球过门的判定标准是什么?)2分
          5、在门球赛场上,怎么理解“击球员”这三个字(即“击球员”的定义)?2分
          6、允许放弃击球,指的是那种性质的击球?1分
          7、您对这个球门(见附图)有什么看法?2分
                                     图片1.png
           8、《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钟内击球或闪击。请问:10秒计时都起、止于什么时候?3分
           9、《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中柱等有利,则必须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请问:裁判员将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应当计在谁的账上(即应当算谁的用时)?1分
          10、您对这次网上老年门球交流活动的开展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和意见?2分
        老李:啊 ——,10道题,一共是20分。我看这题也不算太难呀!作为一个热爱门球运动、且经常参与门球活动的人,应当都能回答。
        老张:我说老李呀,你还是别过早下这个结论。乍看起来,都是一些从事门球运动应该了解的、最基本的知识。但是你不要忘了:从咱们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你说说:有多少人正规系统地学习过《规则》?又有多少人从来就没见过《规则》?绝大多数的老同志,不都是拿起杆来就打,戴上号码布就上场参赛码!
        老李:你说的这些都是咱们基层的实际情况。不仅如此,有不少的人一说学习《规则》,他就一百个不高兴,一千个不愿意!人家的理由就是:“学那玩意儿没用,能保证你到时后打上球吗?”。
        老张:好啦,不说这些了。你把这份题目拿回去,对照着题目先好好看看《规则》,不要急于动笔答卷儿。
        老李:行。下回咱们再见面,我把我的答卷儿交给你。
        老张:记住我刚才说的:不要急于动笔!
        老李:我保证:第一、先看题目,理解题意;第二、对照题目,学习《规则》;第三、写出答案,反复推敲;第四、仔细斟酌,最后定稿。
        老张: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下回见面儿交卷儿。
        老李:好,一言为定。咱们也该往回溜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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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1 08: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11 09:50 编辑

                              标题.png
                                                  第三百一十三篇
                               聊聊宅家防疫期间的《网上门球活动》(二)
      老李:老张啊,把我的答卷儿交给你吧,我这是按照约定期限,准时完成任务。你看看,我答的怎么样?
     老张:行,你看你,这字儿写得还挺正规啊!
     老李:这是我自己独立完成的。当前大伙儿都在宅家防疫,我们那个单元就我一个人打门球,想找个人商量商量都办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我既不能随便串门儿,也没出来遛弯儿,就是一门儿心思钻研这10道题。
     老张:好!好!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感觉不错。基本上都答对了。
     老李:别基本上啊!你仔细看一看,有几道题我自己也觉得没有十分把握。另外就是,结合网上各地球友们的答题情况,你得给我讲一讲啊。
      老张:现在网上的《“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还没有结束,特别是《门球综合知识问答》这部分的答卷,正在陆续发到微信群里。我已经对20份答卷进行了评分。总的看,应该说是不错。绝大部分的题都答对了。但是,通过这次活动,也暴露出了咱们这些基层门球爱好者,对有关门球运动的一些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上,确实存在着一些比较普遍、比较突出、而且比较集中的问题。这一点,稍后我再详细地跟你说一说。
           先看你老李这份答卷儿:10道题你答对了9道,让我给你判分的话,那就是19分。《门球综合知识问答》这部分内容的总计得分应当是20分。你看你,就差那么1分啊!
      老李:啊?——,就差1分啊!?是哪道题我答错了呀?
      老张:正好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个“比较普遍、比较突出、而且比较集中的问题”。
      老李:啊?——,怎么那么巧哇!网上的球友们答错了,我也没答对!那你得好好给我讲讲了,看我为什么会答错?究竟错在哪里?
      老张:这个你先别着急,我今天就是想要重点给你说一说这个问题。这样吧,我先把《门球综合知识问答》这部分试题的标准答案完整地给你介绍一下儿,然后再细说你答错了的那道题。
      老李:你老张出的题目,标准答案肯定也是你写的啦。行,那咱们就先看看标准答案。
      老张:我写的答案也不敢保证就全都对!只能供大家参考。我理解:这次的网上活动,就是给宅家防疫的门球爱好者们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切磋的平台。你看这个:这就是上回我给你的那份试题。这回是既有试题又有答案。
                                     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
                                                门球综合知识问答题 (共20分)
     1、号球被闪击、正向场外快速移动即将出界时,恰被另一场地飞过来的号球碰撞后停在了界内。问:号球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2分
          答:号球被碰撞后停在哪里就算哪里。《规则》规定: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该球移动仍然有效。(见《规则》第20页)
     2、比赛过程中,击球员可以请求裁判员予以确认的事项有哪些?3分
             答:1、球与球是否接触。2、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门前球还是门后球。3、闪击时所放的他球是否与球门线或中柱接触。4、成功撞击的球号。5、成功过门的球号。(见《规则》第19页)
     3、闪击完成后,击球员在抬起踩球脚时不慎造成自球移动,属于什么犯规?2分
           答:属于击球犯规。(见《规则》第25页)
      4、球门线”在哪里?比赛中裁判员宣报:“号,二门得分”是什么意思?(即球过门的判定标准是什么?)2分
            答:“球门线”指的是两球门柱后沿的连线。球过门的判定标准是:看它是否从球门前方经有效移动后,整体通过了球门线移动至球门后方。(见《规则》第25页)
       5、在门球赛场上,怎么理解“击球员”这三个字(即“击球员”的定义)?2分
             答:裁判员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为“击球员”。(见《规则》第18页)   
       6、允许放弃击球,指的是那种性质的击球?1分
              答:允许放弃击球,指的是“开球”和“续击”。(见《规则》第22页)
       7、您对这个球门(见附图)有什么看法?2分
                                     图片1.png    
              答:《门球竞赛规则》规定:球门由直径为1厘米(±1毫米)的圆形金属棍制成,有两个直角,形状为    未标题-1.jpg file:///C:/Users/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1936/wps2.png”形。球门垂直固定在地面上,其横梁下沿距地面19厘米,两门柱内宽22厘米。图中的球门,除横梁与两门柱的拐角不是直角外,其余都合格。(见《规则》第4页)
        8、《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钟内击球或闪击。请问:10秒计时都起、止于什么时候?3分
              答: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起,至该号击球员击球时止。2、获得闪击权时起(撞击后各球静止),至闪击击球时止。3、获得续击权时起(进门后球停稳,以及被闪他球停稳、出界、撞中柱),至续击击球时止。(见《规则》第18页)
        9、《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中柱等有利,则必须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请问:裁判员将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应当计在谁的账上(即应当算谁的用时)?1分
            答:应当计为击球员的用时。(见《规则》第31页)
      10、您对这次网上老年门球交流活动的开展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和意见?2分
      老李:看来你这个标准答案,就是比我的答卷儿简练啊!不像我那个,啰啰嗦嗦说了不少,既没有抓住重点,人家也不一定就能够理解。你看:你这个第9题,答案很简单,就是“应当计为击球员的用时”那么几个字。我错,就错在这道题上了。老张啊,无论如何,今天你得好好给我讲一讲,帮我好好分析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
      老张:好,下边儿咱们就“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说说这个第9道题。
           等这次的“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结束后,三个部分的试题都会分别有一个讲评。这几天,我正在根据判卷儿的情况,思考并起草这个讲评材料,已经写了一个初稿。
     老李:那就把你写的初稿给我看看吧?
     老张:反正标准答案已经向你介绍了。我这个《讲评》究竟合适不合适、恰当不恰当,当然也可以先给你看看,听听你的意见。不过——。
     老李:不过什么呀?你就别吞吞吐吐的啦,痛快点儿!
     老张:遗憾的是,今天我出门之前光顾着找我的口罩了,忘记带这个材料啦!
     老李:没关系,咱们下次遛弯的时候再看,不就行了吗?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啦?怎么样啊?
     老张:好,下回我绝对忘不了。那咱们就往回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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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08: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16 10: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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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篇
                                  聊聊宅家防疫期间的《网上门球活动》(三)
      老李:怎么样啊老张?今天没忘记带那个材料吧?
      老张:看你说的,我还没老到丢三落四的程度,你看,这就是我写的那份初稿。
                                                   说说《门球综合知识问答》
          这次“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网络)中的《门球综合知识问答》,是以网上会友、网上交流的形式,引领大家对《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一次再学习、再实践。看过大家的答卷,总的感觉是:成绩不错!当然,也暴露了一些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没有理解题意,造成“答非所问”。只顾抄录《规则》条文,答案繁琐冗长。9题,竟然在几百份答卷中,只有26人答对!4)、全部答对、得满分(20分)的只有一位球友!
       《门球综合知识问答》各道题的占分比例;正确答案已发到微信群里。建议各位球友先依此进行自我打分,再视情组织一些小范围的交流探讨。
        下面咱们就重点说一说第9题:《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中柱等有利,则必须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请问:裁判员将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应当计在谁的账上(即应当算谁的用时)?
       答案应当是计为击球员的用时”。为什么呢?根据个人理解,我写了下面几段文字。不知能否把事实说清楚、道理讲明白,仅供各位球友参考。如有不同见解,我们可以继续深入研究探讨。
        ★2015规则》第31页说明中的情况,是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中应当有、且必须有的内容。故与《闪击和闪击过程》密切相关。
        ★ 说明中的情况是指:撞击后,场上各球呈静止状态,发现自球与他球的距离很近、或自球恰好贴靠在了门(或中)柱上。既不利于(即妨碍)击球员接下来的技战术操作,也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比赛的胜负。
        ★“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从时间段的角度来分析,说明已经进入了闪击过程。是击球员有意(或无意)的动作,致使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
        ★ 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无疑为击球员而后的撞击、过门、撞柱等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获得某种利益。但是这种“获利”的企图、手段、方法不合理,必将造成比赛不公平、不公正。
        ★ 比赛中,裁判员必须及时发现、立即制止、迅速纠正 —— 令击球员暂停操作、抬起踩球脚、将球(指原来贴柱或距离他球很近的自球)恢复原位 —— 然后击球员方可继续“击球”(注:这里的“击球”,指的是闪击击球)。
        ★ 遇到上述情况,裁判员必须在击球员闪击击球之前发现并纠正。而不是待击球员闪击击球之后再去纠正。那样做,就成了马后炮,而且是裁判员的严重失职。
        ★说明中的全部情况(即击球员脚下移球,裁判员纠正、复位,继续击球)都处于一个完整的、连贯的“闪击过程”之中。闪击过程的10秒计时应该、也必须是连贯的、完整的;不可能、也不应该中途有所停顿,而后再重新继续计时。
        ★ 综上所述:在闪击过程中,裁判员将击球员踩球脚下被移动的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理应计为击球员的“闪击”用时。道理很简单:如果自球在击球员的脚下不移动(无论这种移动是有意而为还是无意造成),裁判员就不会、也不应该(完全没有必要)将其恢复原位。既然已被移动,裁判员就必须履行职责 —— 将其复位。这一切都发生在闪击过程中,当然要占用一定的(尽管是短暂的)宝贵时间。但,事件的起因,完全是由击球员造成的。所以占用的时间理所当然地也就应当计在击球员的账上。
        ★ 审视、分析、认识、处置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把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相互关系,前因后果……搞清楚。再就是要明确事件所处(占用)的时间段。 在门球赛场上,执裁者偶尔使用的“稍等”或“暂停”指令,均属裁判员在“防患于未然”、先发制人”的思想支配下,当机立断“主动”采取的一种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果断处置措施。而第9题《说明》中的情况,无论“稍等”指令使用与否,都是裁判员发现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不当行为之后,在责任心的驱使下“被动”采取的一种“后发制人”的补救性措施。一个“主动”,一个“被动”;一个“先发防患”,一个“后发补救”,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若用老百姓的俗话来说,那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冤有头债有主,顺藤摸瓜,找到了罪魁祸首就好算账啦”!
        ▲ 我举一个实例: 2013年9月在河南省卢氏县,由《门球世界》俱乐部举办的第七届全国球王争霸赛中,球王徐卫国就曾遭遇一次类似的事件。当时,我与徐卫国老师同住一个旅馆的同一房间。一天临近中午时,徐老师从赛场回来。我问他:“老徐呀,打得怎么样?”,徐卫国回答说:“哎——,输给裁判了!”。下午我到球场听不少观众说:“老徐输得冤,明明对方的球正好顶(靠)在了二门的外门柱上,再想过二门根本不行。可人家脚下一撮,不但能闪击,接着还一杆斜过二门直抵四角,一下子把老徐的球全吃掉啦!”。还有的说:“明明是投机取巧,可裁判员却无动于衷,根本不管!”。而徐老师当时听到这些议论,却劝大家:“算啦算啦,过去就别说了,听裁判的!”。通过这件事,让我们看到了球王徐卫国老师的高尚人品和良好球风!
以上点评,若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球友指正!
        老李:好!好!你这么掰开揉碎、层层剥皮地叙述,就把这个问题发生、发展的前后递进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都给讲清楚了。以前我为什么总是认为应当计为“裁判员用时”呢?就是因为在我的头脑里、印象中一直认为:门球赛场上,凡是由裁判员发出了“稍等”的口令,并亲自参与、动手的动作(时机),所占用的时间,理所当然地就应当、而且必须计为裁判用时。道理也很简单:无论你干什么,移开也好、复位也好、固定也好……,鼓捣来鼓捣去,反正都是你裁判员一个人在操作。作为击球员,我只能在一边儿瞪着两只眼光看着、干等着!至于你的动作快与慢,时间占用的多与少,当然就与我击球员毫不相干啦!
       老张:我相信,类似于你老李这种想法和认识,在咱们基层门球人当中是相当普遍的。不然,这次活动中对第9题的回答,就不会那么不理想!
       老李:前边儿看了你对这道题的分析,其实这个道理也并不是那么深奥和复杂。我觉得:一是要先把这件事的发生、发展顺序理清楚。二是要看这件事占据着(即处于)哪个时间段中。这样,就可以根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条文比较恰当地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了。
       老张:行,你这段话算是抓住了关键和要害。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这个方法去处理,那就会很容易地得出应当计为击球员的用时”的结论。
       老李:啊 ——,今天我又向咱们的门球“专家”老张同志学到了一手儿!
       老张:怎么你又来啦?咱们别来这一套,那些东西都没用!都80多岁的人啦,什么家呀家的了?做一个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快乐健康长寿的“老人家”就知足啦!就全有啦!
       老李:没错儿没错儿,开玩笑啊!怎么样啊?你看,咱们围着小区已经转了两圈儿啦!我这腿都觉得有点儿酸啦,也该收了吧?
       老张:你看,一聊上瘾,把时间就给忘了。好,到此收兵,咱们下回遛弯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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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0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留存赵玉书老师的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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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10: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16 16: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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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0 15: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21 08: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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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五篇
                                 聊聊宅家防疫期间的《网上门球活动》(四)
        老李:老张啊,你们这次的网上老年门球交流活动什么时候结束哇?太遗憾了,要是早知道有这个活动,说什么我也得参加呀。
        老张:要说怪的话,还是得怪这个新冠病毒!来得那么突然、那么凶猛,弄得人们不敢出屋、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去……!一下子把我们的正常生活秩序都给打乱了。
          现在这个活动已经接近尾声了。三个部分的成绩都已经出来了。6789三天,我们三个评委分别在专设的微信群里作了讲评。下一步就是总结、评奖、发布、颁发相关的证书了。
        老李:你手头儿有没有你们三个评委的讲评资料哇?这可是我们这些普通门球爱好者学习、提高、难得的好资料啊!
        老张:讲评都是在微信群里用语音形式进行的,所以没有录像资料。不过新疆的老房都作了录音,我也保存了相关的资料,有机会你可以到我家里去听一听,顺便再给你复制一份。
        老李:行,过两天我就去听。这样吧,你把你自己那天讲评的大致情况,先给我介绍一下吧。
        老张:我讲评的内容,完全是针对《门球综合知识问答》这部分的答卷情况进行的。除去第9道题作为重点以外,其他各题都是一带而过。因为题目出的都比较简单,基本上在《2015规则》里都可以找到现成的答案。唯有这个第9道题,你不是也答错了嘛!上回咱们聊的时候也提到了,这次《门球综合知识问答》完全答对、得满分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华北油田的球友 —— 杨新生!而这个第9题答对了的,到最后统计一共是27个人。
        老李:华北油田这位球友 —— 杨新生,可真是不简单啊!
        老张:这次网上门球交流活动,河北省一共参加了4个人 —— 华油1人;滦南县3人。从答卷就可以看出来,这四位球友都是“单打独斗”型的 —— 自己独立思考、独立答卷。不像其他省市,不管人多人少,答卷都是“一个版本、一个模样、一字不差”!
        老李:啊?—— 真要是“一个版本、一个模样、一字不差”,那不就是几个人一块儿研究后,起草、写好一份答案,一复印、分别签上名字就行了吗!这要是说“抄袭”恐怕不为过吧?!
        老张:在这一点上,我跟你就有些不同看法了。
        老李:怎么个不同啊?一份答卷大伙儿共用,那成绩到底算谁的呀?
        老张:我的指导思想是:该较真儿的时候必须较真儿。比如咱们几次提到的《门球综合知识问答》中的第9道题,裁判员“被动无奈”地把踩在击球员脚下、并已被移动(目的是获利)的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应当、而且必须计在击球员的账上。这一点是不容怀疑的!以后有机会我们还会提到这个问题。
            结合这次活动的形式、特点,有些事就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总是那么死板、那么较真儿。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交流、重在实践,是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为了防疫,老球友们总是呆在家里不出门儿、不活动、不学习……怎么行啊!网上交流活动,就是要给大家提供一个平台、一次机会、一种形式、一个方法、一种途径,叫大家动起来、学起来。
          我在讲评中也说了:回答《门球综合知识问答》这10道题的过程,就是引领大家对《2015规则》的一次再学习。当然,能够个人独立作业更好。但是,几个人凑在一起各抒己见、相互交流、然后形成共识,不也是一次学习吗!最终目的不就是让我们学习、研究、探讨、提高吗!所以我觉得:“一个版本、一个模样、一字不差”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
        老李:听你这么一说,我也就理解这个事儿了。那就给我说说讲评的事儿吧?
        老张:这样吧,67号晚上讲评完了以后,第二天我就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感 言》。你看,下面这个就是:
                                                                      感           
          中国老年人体协举办的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网络)”受到了全国各地广大老年门球爱好者的普遍欢迎。
           这么多老球友在长期宅家防疫的特殊形势下,借助现代网络工具以球会友、切磋交流,畅所欲言,相互学习……,可谓中国门球界的一大盛事!
          这次的网上交流活动,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交流,重在实践。各位老球友亲自参与了,动脑子想了、拿起笔写了、爽直地表达了……,就是最大的收获!
          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门球爱好者。门球,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20多年的实践,使我深深地认识到:门球 —— 奥妙无穷,魅力无限,贵在用脑,重在实践!面对门球,我们只是一名小学生;而且是一名永远毕不了业的小学生!
          这次网上活动,设置《门球综合知识问答》内容,目的是要引领老球友们对《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进行一次再学习、再实践。尽管对个别题目的答案有些不同的理解和观点,这正好为今后“或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则》;或进一步加深学习理解”埋下了伏笔、提出了任务、指明了方向……。也正是因为我们的门球《规则》属于明规则的范畴,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局限性我才敢于在这次活动中,阐明自己的观点,给各位老球友提供了一个各抒己见、切磋探讨的话题。我觉得:这样做,对于提高中国门球运动的水平、提高中国门球运动员的素质,都是一件有益的事!
          从年龄段的角度讲,我(80周岁)已经正式进入了“老龄”。参与这样的网络活动却是第一次。既感受到了中国老年体协对广大老年门球爱好者的关怀,又使我开阔了眼界 —— 原来网上也可以玩门球。
          学到了技能 —— 赶着鸭子上架,学会了几手微信功能的操作。
          从目前国际、国内的疫情形势看,我们确实需要做好:与病毒长期共存的思想准备。
          这次的活动即将告一段落。希望类似这样设计、这样组织的活动能够相对固定化、长期化:建立一个网上平台,开辟一个共享场所,活动方式灵活多变,众人参与各显其能,交流切磋共同提高,健康长寿乐得其所。
          我们这些老球友,今后的任务应当、也只能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
          以上所述,仅供参考。
       老李:不错呀!这不都说的挺实际、挺真切吗。就你自己来说,都80周岁了,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既通过现代网络平台,结识了那么多全国各地的老球友;又学会了几手微信的操作使用技能。更重要的是,你敢于在这样的场合亮明并坚持自己的观点、深入浅出地讲明了你的理解认识过程和得出最终结论的充分理由。正像你所说的:这正好为今后“或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则》;或进一步加深学习理解”埋下了伏笔、提出了任务、指明了方向……
          我觉得,这些都与这次活动的宗旨不矛盾、不违背。就是要学习吗!如果都是一个腔调儿、一种声音,那样的话,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既不能引起大家的反思,更不能助推大家的学习、钻研热情,那还谈什么学习、提高啊?!
       老张:要是都像你老李这样认识、理解这件事就好啦。原来我就想:等到网上的活动基本差不多了的时后,就把这次的第9题的内容拿到咱们《中国门球网》上,叫更多的网友参与研究探讨。
       老李:好哇,你这个想法不错呀!
       老张:没想到,有的网友已经急不可耐啦!早就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去了,而且还非常郑重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老李:那好哇,你不是也想在《中国门球网》上就这个议题开展讨论吗?那一段时间,我也看到了关于这个议题的帖子,但是由于家里乱七八糟的事儿太多,牵扯我的精力,没有仔细看。
       老张:这样吧,时间也不早啦,咱们今天先聊到这儿。网上的具体情况,下回咱们再接着聊。你看怎么样啊?
       老李:那好,今天就到这儿啦。咱们下回再接着聊,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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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5 16: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4-25 16:33 编辑

                                  标题.png


                                                第三百一十六篇
                          聊聊宅家防疫期间的《网上门球活动》(五)
         老李:老张啊,咱们接着上回的话题继续聊吧?你先给我介绍介绍《中国门球网》上关于《门球综合知识问答》中第9道题的有关帖子情况。
         老张:上回我就跟你说了,原准备网上活动基本差不多了的时候,再把这个议题拿到《中国门球网》上去,让更多的网友参与切磋探讨。结果是有的网友早已急不可耐,已经在网上发了帖子。而且非常肯定地用:
            ▲“300人答题,为什么会有174人(占86.6%)答“裁判员用时”,难道他们不知道规则关于裁判用时的规定?
            ▲“某某某老师公布的正确答案:是“击球员用时”,据说有很多裁判员(包括我自己)不能接受这个答案。昨晚湖北的国际级裁判范晓东的讲课中的答案:是“裁判员用时”。
            ▲300人的答案,只有26人答对,当然是“主考官”说了算!
            ▲“我对楼主的结论敢于亮剑反对!但是,我非常赞赏楼主为捍卫主考官的权威所作的一切努力!……等等为理由,坚决反对“计为击球员的用时”!
            可是不知何故,没过几天这位网友竟然把自己发过的帖子全部删掉了。理由就是:讨论没意义!。
         老李:有意义也好,没意义也罢,你已经参加讨论了,而且发表了那么多的意见,为什么突然间又把自己发的帖子都给删掉呢?!我觉得这种做法不恰当、不合适,也显得不礼貌。往轻里说,是你参加讨论的目的、动机、初衷不够端正;往重里说,是你对所有参加讨论的网友们不够尊重!正如老百姓所说的:说出口的话还能随便收回去呀!?拉出来的还能再坐进去嘛!?
         老张:哎?—— 老李呀,这话不能这么说!网络就是一个开放的大平台,网友之间都是平等的朋友关系。像这样的讨论,谁都可以参与,说多说少都没关系,说对说错也无所谓。只要大家都以一种平常心、想学习、愿探索、无拘无束、畅所欲言、不争高低、不唯官唯上、不以势压人、不胡搅蛮缠……,总之,自己愿意怎么做,那都是自己的事。
         老李:刚才我说的可能是有点儿过。其实我的话不只是特指这位发帖后又删帖的网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上网学习,我总觉得咱们《中国门球网》在研究探讨问题的时候,有那么一种不太好的风气!
         老张:好啦好啦,你的意思我清楚。你刚提到的问题,我也有些同感。这个等以后有时间咱们再专门聊吧。下边儿我就把我在网上讨论中发的几个帖子给你看看。先看我的第一个主题帖:
                                                                 谈         
          先提一个建议:球友、网友之间,研究探讨任何有关门球运动的理论或实践问题,都应当尽量用自己的立场、自己的观点、自己的认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话语……进行叙述和表达。哪怕啰嗦一点、繁琐一点也没关系。因为我们都是平民百姓,不能要求太高,不能过分字斟句酌。
          表达个人观点,最好不要动辄“某某专家如何如何说”—— 我们相信专家、学者,但不能迷信。“同意A的多少人、同意B的多少人”—— 真理不取决于人数的众与寡。或亮官衔儿、高级职称……等等!这些都无助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明事理、辨是非、统一认识、共同提高。
          我们在这里研究探讨与《规则》密切相关的问题,一是说明《规则》本身可能有缺陷,有待完善。二是我们的理解、认知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深化。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中国门球运动的水平,提高中国门球人的素质。
           网上交流活动,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交流,重在实践。任何人的观点、看法、见解、议论……,都只能代表个人。说的多与少、轻与重、深与浅、对与错……都不重要、也没关系、更无关大局!我觉得:只要你亲自参与了,动脑子想了、拿起笔写了、网上发帖了、爽直地说了……,这就是最大的收获!在这一点上,我们这些老球友、老网友都应当坚持: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将誓死捍卫你的发言权!
                                                    ………………………………………………
          下面我就针对这次“春青杯”2020年全国老年门球个人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网络)中《门球综合知识问答》部分的第9题,谈谈个人的意见。
          第9题:《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中柱等有利,则必须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请问:裁判员将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应当计在谁的账上(即应当算谁的用时)?
          答案应当是计为击球员的用时。为什么呢?根据个人理解,我写了下面几段文字(注:由于时间仓促,显得有些凌乱)。不知能否把事实说清楚、道理讲明白,仅供各位球友、网友参考。如有不同见解,我们可以继续深入研究探讨。
           ★2015规则》第31页说明中的情况,是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中应当有、且必须有的内容。故与《闪击和闪击过程》密切相关。
           ★ 说明中的情况是指:撞击后,场上各球呈静止状态,发现自球与他球的距离很近、或自球恰好贴靠在了门(或中)柱上。既不利于(即妨碍)击球员接下来的技战术操作,也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比赛的胜负。
           ★“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从时间段的角度来分析,说明已经进入了闪击过程。是击球员有意(或无意)的动作,致使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
           ★ 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无疑为击球员而后的撞击、过门、撞柱等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获得某种利益。但是这种“获利”的企图、手段、方法不合理,必将造成比赛不公平、不公正。
           ★如果自球在击球员的脚下不移动(无论这种移动是有意而为还是无意造成),裁判员就不会、也不应该(完全没有必要)将其恢复原位。既然已被移动,为了及时制止击球员的“错误行为”;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裁判员就只有、必须履行职责 —— 将其复位。这一切都发生在闪击或击球过程中,当然要占用一定的(尽管是短暂的)宝贵时间。但,事件的起因,完全是由击球员造成的。所以占用的时间理所当然地也就应当计在击球员的账上。
           ★审视、分析、认识、处置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把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相互关系,前因后果……搞清楚。再就是要明确事件所处(占用)的时间段。
           ★ 在门球赛场上,执裁者偶尔会使用的“稍等”或“暂停”指令,均属裁判员在“防患于未然”、先发制人”的思想支配下,当机立断“主动”采取的一种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果断处置措施。而第9题《说明》中的情况,无论“稍等”指令使用与否,都是裁判员发现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不当行为、不良倾向之后,在责任心的驱使下“被动”采取的一种“后发制人”的补救性措施。一个“主动”,一个“被动”;一个“先发防患”,一个“后发补救”,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若用老百姓的俗话来说,那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冤有头债有主,顺藤摸瓜,找到了罪魁祸首就好算账啦”!
                                                         ………………………………………………
                                                                下面再做进一步分析
           ★ 击球员脚下球移动,一般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一脚下去,踩、移并用 —— 踩的目的是为了“移”,通过“移”达到获利,便于尔后的撞击、过门、撞柱等技战术操作。
               第二种、闪击击球移位,不排除伴随抬脚动作时的有意移球,其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利”。
               以上两种行为,都立即形成了使击球员明显获利的危险倾向,直接威胁着比赛的公平、公正。这是《规则》所不允许,也是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
               对于第一种形式的“移球获利”行为,裁判员应当及时发现、立即制止:令击球员抬起踩球脚,将球恢复原位,尔后再继续击球(这里的“击球”,指的是闪击击球)。
               对于第二种形式的“移球获利”行为,裁判员同样应当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将球恢复原位,尔后再继续击球(这里的“击球”,指的是撞击、过门、撞柱等)。如果击球员抬起踩球脚,不等裁判员发指令(“稍等”或其他语言),就立即挥杆击球,那就只有毫不犹豫地以“不承认、不宣判”来应对了!
          裁判员处理这两种情况 —— 将球恢复原位所用的时间,且无论裁判员是否使用了“稍等”的指令,都理应计为击球员的用时。其理由是:
            ★ 两种情况均已构成了即将获利的既明显又严重的危险倾向,一旦形成事实,比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将荡然无存。
            ★ 裁判员的职责就是执行规则、公正执裁、保障比赛紧张有序进行。对上述两种情况若不能及时发现、立即制止、迅速处置,则为严重失职。
            ★ 从时间段的角度分析,第一种情况已进入闪击过程(击球员已踩球),第二种情况已进入续击击球(击球员已抬脚)。这两个时间段的10秒计时均已正式开始。门球比赛的10秒计时,都是一个连贯的、完整的过程,没有极为特殊的情况,中途不应当、也不允许有所停顿。
            ★ 为了制止、杜绝这两种行为即将造成的严重后果,遵照《规则》精神,裁判员必须明察秋毫、迅速反应、当机立断、即刻行动,采取相应措施,阻止事态的恶性发展。可以使用“稍等”指令,也可随机应变灵活处置。但是,处置情况所占用的时间,必须计在击球员的账上。
            ★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甲乙两人闹矛盾,甲挥拳打了乙。丙出于好心出面劝和。乙指责甲既无理还动手打人,并要求做出经济赔偿。甲不仅不认错,还理直气壮地让“多管闲事”的丙负责赔款。结果却是丙自掏腰包,了结此事!!!请问: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一下《门球综合知识问答》中的第9题。我的观点仅仅针对《规则》第31页(说明)中所特指的情况,既不涉及、更不能机械、生硬地套用在其他类似的议题上。
         那就是 —— 只要发现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不当行为”,无论你怎么认识、怎么理解,都必须把裁判员“被动”采取“后发补救”措施 —— 将击球员脚下已被移动(因为企图获利的事实已经历历在目!)的球恢复原位的“用时”计在击球员的账上。这一点不容怀疑,不能犹豫,不可妥协!在没有人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真正说服我的情况下,我将始终坚持这一观点。
         试想一下:如果不容质疑地把处置第9题中特指情况所用的“时间”,生硬地强加在裁判员的头上 —— 计为裁判员用时!不仅门球赛场难寻公正,也必将促使千姿百态、变幻无常、极具杀伤力的所谓“时间战术”争芳斗艳、大放异彩!到那时,也必将让我们中国门球和赛场上的“法官”们处于更为尴尬、无奈的境地!
         正如长期以来,门球赛场上的“中国式10秒”一样 —— 上层讳言判、竟妆“大头蒜”;裁判不敢判、心虚又胆颤;队员不怕判,谁判跟谁干!最终结果,使得中国门球长期处于“四不像”的境界 —— 既非竞技,又非康乐;既高悬规则,又无视规则。而广大的基层门球爱好者,只好怀揣“进奥运”的美好梦想,在朦朦胧胧的状态中无奈地整天打、打、打、玩、玩、玩!
          没有真正的竞技舞台,无数能人、高手、球王、绝技就无从施展身手!没有宽松和谐的康乐氛围,基层门球就只能日渐萎缩!
          体制、机制,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我们就将永无止境地争论、探讨、修改、补充……下去!
          好啦,好啦,扯得又有点儿远了 —— 就此打住!
          以上叙述,不当之处,敬请各位球友、网友指正。
        老李:哇!好帖子、好帖子!开头就提出了网上研究探讨的方法、原则、宗旨等等最重要、最关键的问题。接着又说了网上研究探讨的目的:那就是:提高中国门球运动的水平,提高中国门球人的素质。最后说到重在参与,重在学习,重在交流,重在实践。特别是结尾那句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将誓死捍卫你的发言权!
            接下来你对这个案例(即:为什么必须计为击球员的用时)的分析也很到位。
            老张啊,我现在完全同意并支持你的观点了,就是要必须:“计为击球员的用时”,否则,必将引来你在解释中所阐述的各种不良后果。另外,听了你的叙述,我突然间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经过这次的活动,特别是两种不同观点的充分激辩,我估计以后再修规,极有可能会把这个问题纠正过来:定为“击球员的用时”!
        老张:你先别想得那么远,也别那么肯定。我现在的观点就是:在没有人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真正说服我的情况下,我将始终坚持这一观点!
        老李:好,我赞扬、支持你的观点。怎么样啊,今天又差不多了吧?
        老张:好,今天就到此为止,咱们下回再接着聊!

点评

门网的有关本主题的贴在: 是裁判用时、还是击球员用时? 我现在的观点是: 门球的用时制度,规则很难面面俱到,本例就是规则没有规定的问题之一, 门球规则的三方共用时的规定,使得裁判员用时会影响胜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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