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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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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每人每顿吃一个馒头(以馒头揭锅后不烫手不烫嘴为判定标准),就是具备了吃的条件,不管你吃没吃,就给你记录吃了一个。这讲的通吗?
军旗老师的上述比喻少了一个前提条件:每人一个馒头是怎么获得的?
如果是免费,则是别人赠送获得的;
如果是自己用钱买的,则是购买获得的;
如果是一种奖品,则是奖励获得的,等等。
总之,此馒头是上述任一种方式获得,就成了某某人的了,在某某人获得此馒头的同时,也同时获得了如何处理此馒头的权利;吃、放、赠等等都可以,这馒头的帐自然就记在某某人的头上。
"双杆球"是击球员打出来的,只要闪击成功(场上球停稳),击球员就获得两次续击权(双杆球);
击球员在获得两次续击权(双杆球)的同时,也同时获得了使用双杆球的权利,因为此时裁判员已开始记录使用双杆球的10秒;记录员就将双杆球的使用记到了击球员的头上了。
这说明:击球员获得双杆球的续击权和使用权为同一时间。既然是同一时间,就不是先获得续击权,后获得使用权,而是"两权"同时获得,"获得"与"使用"就是一张皮,不是两张皮,自然不可能分开。
击球员同时获得两权后,就如同处理馒头一样,放弃击球,或犯规等等都可以,但这双杆球的帐肯定是记在击球员的头上。
道理是讲得通的:这就如同被呼号后,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如果在10秒内未击球,裁判员判犯规,击球员不能说"我还没有使用击球权,怎么能判我使用击球权犯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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