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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有关界外球的修改建议>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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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18: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2014年第七期《门球之苑》规则讨论栏目〃中,有三位老师分别谈了有关界外球的如何修改建议,读后感触及深,有必要提出请同仁们讨论。
    1`吉林省门协副秘书長刘瑛'以据多年来门球比赛中所出现的情况及比赛成果,认真分析了`界外球'对比赛的影响,大胆的、有理有椐的提出了在《2015规则》中如何修改的建议,"减少对出界球的处罚力度,为其设置一个"自救〃条款。'具体做法是每场球可给各球队一次自救机会。例:1号球将2号球闪出界,轮2号球起杆时,2号球可以申请自救,经裁判同意并记录后,2号球可当压线球使用,撞击、进门、接应均可并有效。
   2` 湖北省宜昌市陈善庆建议"出界球不应放在线外10厘米处,应压在线上,按压线球对待。对于犯规球放在线外10厘米是合理的。'
   3  ' 河北廊坊市王洋建议"出界球可按压线球对待,只能进门、接应、撞击自方球,不许撞击对方球,如撞击对方球为犯规〃。

        他们三人的建议各有不同之处,我比较赞同一和三的观点,请各位门球网友讨论。
发表于 2014-10-31 19: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敢于挑战创始国的权威
——兼评“界外球改革”的三篇文章
《门球之苑》2014第七期‘规则研讨’栏目连发三篇文章:
《给界外球一次自救机会》——具体改革方案是,每场每队有一次申请将界外球变成界内球的机会;
《出界球和犯规球应区别对待》——其方案是,除犯规被罚放界外的球之外,所有界外球出界后都压线摆放,变成界内球;
《给界外球一定的权力》——方案是,界外球进场若撞击本方球成功,之后就享有界内球的权利,若进场先撞击了对方球,则为犯规,成为新的界外球。
《门球之苑》连发三篇有关界外球改革的文章,这是令人鼓舞的。因为,这表明众多朋友,尤其是门球界高层,规则改革的目光,瞄准了“界外球过多”这一规则诸多弊端的总根源上,无疑方向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这三篇文章提出的具体改革方案,笔者均不赞同。其中有的方案是我们经过试验行不通,被放弃的。如《出界球犯规球区别对待》的方案,他的可取之处是,彻底解决了界外球过多的问题。但它的“致命伤”是否定技术的作用。去年我们“减、提界外球”试验赛,最初的方案就与其类似,(只是不包括击球员自己击出界的)。只试验一天,就发现了问题。例如,1球在二门前撞击3球,需要把3球送到三门前打掉距四线10厘米的46两球,既要到位,又不能出界,那是需要“功夫”的,现在简单了,只要从46球附近送出界外,然后压线摆放,就可以达到目的。同样,进二门后远撞三门前的球,不需控制力度,撞击不中,自球出界和不出界是一样的“待遇”,都是界内球。这种弱化、甚至否定技术作用的方案,只能放弃。
《权力》和《自救机会》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减少界外球的作用,尤其是前者,给界外球的权力着实不小,只要撞击本方球成功,立马享受界内球待遇,闪击,续击(可以撞击对方球),得分,一样不少,估计这一改革,可以将相当一部分界外球转换为界内球,确确实实会大幅度减少界外球数量。而《自救》方案,每场只有一次,就解决界外球过多的问题来说,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给人以“应付、作秀”的感觉,此方案还会使战术更加复杂化。两方案的共同问题是,按规则条款规定已经出界的球,可以人为的随意变成界内球、或通过技术手段转换为界内球,这很不严肃,不像“规矩”像魔术。作为竞赛规则,界外球和界内球的属性、各自的功能,应该有严格、明确的界定。界外球就是界外球,岂能教练一句“申请自救”,就变成了界内球?
笔者认为,三个方案的设计,有个共同点,都不是从封堵界外球产生之源入手,减少界外球的产生,而是在大量界外球产生之后,再想办法去“减少、补救”,以降低它的负面影响。说白了,就是在维护错误的、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这一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去设法消除、补救大量界外球产生的危害。
为什么说“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是错误的规定?首先说,规则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我翻遍了规则的文本,找不到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的“规定”。那么,都这样执行,凭什么?凭规则的设计理念,凭红白球关系的定位。举个例子,执勤民警虽然携带武器,但决不可随意使用,别说打死、伤人,就是开枪示警,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违反,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人民群众,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好人。战场上的战士则不同,他们的对面都是敌人,若没有“抓活的”命令,打死的敌人越多越好,长官没必要下达“可以打死”的命令。门球规则正是这样,它完全是按(侵略)战争理念设计,从场地设置、红白两队关系,到运作方式,无一例外。红、白既然是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可以相互“打死”(打出界外),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没有必要再另作“规定”。这就是为什么没有“规定”,却都这么执行的原由。评判事务的好坏、对错,使用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将对方球打出界外”,若用“战争游戏”办法来衡量,那是完全正确的,不消灭敌人,那还叫战争吗?而用“体育竞赛”规则来衡量,那就是错误的了,将对方球都打出界外,场上只剩一方“摆来摆去”,这叫什么比赛?场上没有了对手,你和谁比?这根本就不配称为“体育比赛”!门球要入“体育流”,这是非改不可的。
界外球的产生,多数来自对方的攻击,本方失误和犯规形成的是极少数,且失误造成自(本方)球出界,多数也与躲避对方攻击有关。可见,攻击对方球,使其成为界外球这一基本规定,是界外球过多的根源。然而,诸多解决界外球过多的改革方案,没有一个敢于触及这一基本规定,主张对规则的基本制度重新设计的。都是在现行规定的圈圈内,转来转去,从1987年算起,我们已经“转”了27年了,不能再这样转下去了。现在,规则改革不缺少具体方案,缺的是创新精神和挑战创始国权威的勇气!只要敢于打破其战争设计理念,改按体育竞赛理念设计,规定“用任何方式使对方球出界,都是犯规行为,停杆,出界球压线摆放,为界内球”,就这么简单的一条规定,就彻底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一边倒、留球过多、偶然性大、观赏性差、战术深奥难懂等问题,这是已经被几百场实践证明了的,决不是凭空想象。
创始国创建的规则,我们应该尊重,但绝不能当成金科玉律,永远不可改变。何况,中国门球运动的发展,无论是政府重视、资金投入、场地设施建设,还是门球人口数量、技术水平,都早已超过创始国日本,具备了引领世界门球发展的条件,我们为何总甘居人下,任人摆布呢。日本长期以来,总是对我们指手画脚,在世联、亚联独享话语权,凭什么,不就是凭创始国的地位、凭一部根本摆不上“体育台面”的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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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09: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馨晓舞 于 2014-11-3 15:52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4-10-31 19:01
要敢于挑战创始国的权威——兼评“界外球改革”的三篇文章《门球之苑》2014第七期‘规则研讨 ...

关于军旗老师【“规定“用任何方式使对方球出界,都是犯规行为,停杆,出界球压线摆放,为界内球”】   有一点我认为通过闪击将对方球打出界和直接撞击自球留下,对方球出界应该有区别.   即:


   1:  闪击对方球出界的按停打,对方出界球按压线处理,这样给了该出界球的”界内球“的所有权利。  

   2:  闪带对方球双出界的不应该停打,被闪击的球和被闪撞的球的处理应不同,被闪撞的球如出界按出界球处理,被闪击的球出界就近压线按界内球处理。


   3:如果闪击不中它球出界,按第一条处理。

   
   4:  直接撞击,自球留下,对方球出界,对方球按出界球处理,自球仍然保持停打,如双出界,都按出界球处理。

   理由:
   1:  闪击对方球出界只要选准方向,对己方不造成威胁,而且停杆不影响局面的可以考虑直接闪出界,执行起来难度较小;
   2:  闪击如果停杆对己方有损失,可以考虑将对方球闪到不能威胁己方的位置,当然是越远越好,保持不出界,自球还可以续击,执行起来对队员闪送技术有很高的要求;
   3:   闪带对方球也需要冒”停打“的风险,有风险就应该有一定的回报,如果成功则续击,这又是对提高门球的技战术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观赏性自然没得说。
   4:  直接撞击,自球留下,对方球出界需要队员有很好的心态和良好的技术,执行起来需要冒一定的风险;因此被撞击出界的球要按界外球处理。   

5:  不能没有出界球,出界球不能一刀切,减少出界球的理念没错。


   如此规定,简单易操作,又不失对门球技术的提高与发展,战术的要求,观赏性都有待提高等等益处。
   希望能看到我的想法能不能得到广大球友的支持,都是为了门球的发展。




点评

温馨晓舞 朋友的意见和我们去年第一次试验赛的规定完全一致,就是保留将对方球顶出、带出界外(若闪带不中按闪出界外判罚)的规定,就是不准闪出界外。 赛后,对结果进行评估,认为这样改,对解决“减少界外球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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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1: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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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晓舞 发表于 2014-11-3 09:28
关于军旗老师【“规定“用任何方式使对方球出界,都是犯规行为,停杆,出界球压线摆放,为界内球”】;   ...


温馨晓舞 朋友的意见和我们去年第一次试验赛的规定完全一致,就是保留将对方球顶出、带出界外(若闪带不中按闪出界外判罚)的规定,就是不准闪出界外。
赛后,对结果进行评估,认为这样改,对解决“减少界外球的数量”,有帮助,方向正确,但力度不够,界外球仍然过多,场上双方编制实力经常失衡,一边倒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这样的改革,仍然没有摆脱“消灭对方”的设计理念。所以,我们又进行了第二次试验,规定“只要造成对方球出界,就是犯规”。结果,非常好,一边倒、留球多、战术深奥、偶然性大等诸多问题,都解决了。

点评

我认为:对出界球的一刀切不合适,门球的对决,就是要削弱对手的攻击力,消灭对方没有错,减少出界球的数量,不能用一刀切来解决。  发表于 2014-11-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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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3: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馨晓舞 于 2014-11-4 13:18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4-11-4 11:50
温馨晓舞 朋友的意见和我们去年第一次试验赛的规定完全一致,就是保留将对方球顶出、带出界外(若闪带 ...

军旗老师:我认为,对出界球的一刀切不合适,门球的对决,就是要削弱对手的攻击力,“消灭对方”绝对没有错,减少出界球的数量,不能用一刀切来解决。如果近距离将对方球顶出自球留下也不行,还怎么来控制局面,你顶出去的球肯定比你大,而且还犯规,门球的观赏性要下降,变成了冲二门进三门的下场,反正不怕对方打嘛,再说了,你打中了对方的球,又有什么用?有什么意思???失去了门球对偶然性的魅力和门球技战术提高,肯定不好玩了。

点评

恕我直言,您的观点,仍然是在现行规则的圈圈里绕。比如“打住对方球有什么用?”对呀,既然没用你费时费事打他干啥?把宝贵的时间资源用哪不好?改后不是见对方球就打了,不像现在,打住对方一个球就是消灭了对方2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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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7: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晓舞 发表于 2014-11-4 13:14
军旗老师:我认为,对出界球的一刀切不合适,门球的对决,就是要削弱对手的攻击力,“消灭对方”绝对没有 ...


恕我直言,您的观点,仍然是在现行规则的圈圈里绕。比如“打住对方球有什么用?”对呀,既然没用你费时费事打他干啥?把宝贵的时间资源用哪不好?改后不是见对方球就打了,不像现在,打住对方一个球就是消灭了对方20%的兵力。有时3球打住4球,还送到5球附近去,因为5球的位置不好,既不能进门,也没有结组,他打就打,换个位置更好。
再就是您说减少了偶然性,就失去门球的魅力。我是不认同您的观点,一项体育运动,靠偶然性取胜,而不是靠必须经过长期苦练才能掌握的技术取胜,那就说明它不成熟,从规则的设计角度,应该尽量降低偶然性对胜负的影响才对。现在,偶然性的确是鼓舞参赛的动力,改后,偶然性降低了,战术的作用也降低了,技术对胜负起决定作用,可能产生“常胜将军”和“真正的球王”,他们一报名参赛会“吓跑”一些人,哪些没准备、技术不高的,只指望上帝的人,跑就跑,肯定会有有准备的、技术更高者参赛,有何不好。

点评

军旗老师:你说的【靠偶然性取胜,而不是靠必须经过长期苦练才能掌握的技术取胜,那就说明它不成熟,从规则的设计角度,应该尽量降低偶然性对胜负的影响才对。】我不赞成,大多数偶然性是以基本功技术为基础的,没  发表于 2014-11-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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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7: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温馨晓舞'的观点。闪出界和顶出界的球应算界外压线球,下轮可以进门、接应、撞击自方球,但不能进攻他方,这样才合理。否则、只要将他方球闪出界或顶出界就停杆,那球就无法打了。观赏性、趣味性,突变性就没有了。所以、要想减少界外球,提升门球紧张、趣味、观赏、瞬息变幻、高潮起浮、激情万分的场面,就必须减少界外球,提升进攻与防守,增强门球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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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8: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您好?
     您的观点是培养精英形的球员或者球队,对以门球取乐、以门球交友、以门球求健康的大多数门球爱好者来说就不可取了。"什么技术不高、什么没有准备、什么跑了就跑了、等等〃求精去糟的想法可能不适宜门球发展。大家都知道,门球运动是`草根运动'。它不被国家体育项目认可,在组织上是社会群体组织,在人员上以中老年人为多,特别是老年人占队伍人数的80%还要多。如果按照你的做法这些老人可能都会被`吓跑'的,你错了,他们不会被吓跑,因为中国门球是他们掀起并发展壮大的,他们虽然没有达到你的要求境界,但他们爱门球运动,以门球会友、以门球取乐、以门球健身的传统作风怎么会被以金钱为杠杆的作派给吓跑呢?所以请〈军旗〉老师别耽心,门球队伍一定会壮大会发展。

     另外请教〈军旗〉老师:门球运动是否国家要认可?是否作为专业项目发展?这样就取消了`草根'这个称为。否则你不会以组建精锐来讨论问题和精简队伍,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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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08: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馨晓舞 于 2014-11-5 09:04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4-11-4 17:17
恕我直言,您的观点,仍然是在现行规则的圈圈里绕。比如“打住对方球有什么用?”对呀,既然没用你费时 ...

军旗老师:你说的【靠偶然性取胜,而不是靠必须经过长期苦练才能掌握的技术取胜,那就说明它不成熟,从规则的设计角度,应该尽量降低偶然性对胜负的影响才对。】我不赞成。

   偶然性只是门球运动的魅力之一。
   大多数偶然性是以基本功技术为基础的,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战术,再多的偶然性也不一定能取胜。一个具有很好技术的队伍,没有一个好教练不行,一个好教练没有好队员也同样不行,和门球类似的“斯诺克”我们见到的偶然性也不少吧,足球的“乌龙球”不也是”偶然性“的结果吗,往往一个“乌龙球”就把这场球赢下来了,难道都是“不成熟”吗?我觉得不是,而是更有观赏性,趣味性,任何一项运动不可能有常胜将军,而每一个胜出的人(或队)也可能是对方的一个“偶然失误”得来的。


你的打法我不认同,但有些方面可以借鉴。




点评

大多数偶然性是以基本功技术为基础的,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战术,再多的偶然性也不一定能取胜。 咱们对偶然性的理解可能不一样。偶然性与基本功没有任何联系。例如,打擦边球,擦空了,失误了,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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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晓舞 发表于 2014-11-5 08:59
军旗老师:你说的【靠偶然性取胜,而不是靠必须经过长期苦练才能掌握的技术取胜,那就说明它不成熟,从规 ...


大多数偶然性是以基本功技术为基础的,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战术,再多的偶然性也不一定能取胜。
咱们对偶然性的理解可能不一样。偶然性与基本功没有任何联系。例如,打擦边球,擦空了,失误了,但直接撞击了目标球,这与基本功有啥关系?我所理解的偶然性,是指一次失误、一次幸运球、裁判员一次错判、漏判,决定了全场胜负,即所谓“一杆定乾坤”。这是不正常的。从制度设计上,要考虑一次失误、犯规,损失小点,一次幸运球得利小一点。尽量减少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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