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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4: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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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点说:1. 我认为裁判员还是负责任的,两次观看并给予了判定。
2. 不同的意见是10号队员提出了异议,不能立即将球拿出界外,应请裁判长来确认,如确认无误,坚决执行。在这点上我认为裁判长是技术人员,不是行政长官,必须对赛场上的技术性问题作出最终裁决,否则设个裁判长干什么。
3. 好些比赛裁判人员一旦上场执裁,就象是太上皇,自大得很,其实水平也不咋样,就象楼主提出来的类似问题一出现,先是将球勾出界外,然后再宣布:某号球出界。即使对方有疑问,现场已破坏,无法再理论。其实这是裁判员眼下流行的一大毛病:一是显得自我尊贵,二是避免引起争议使外界以为我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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