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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号、击球权和击球员
门球比赛是按球号顺序依次轮换上场击球的。裁判呼号后,呼到号的球员就被赋予击球权。而击球权应包括撞击权、闪击权和续击权。这都是规则规定的。
击球权既然是裁判在呼号时赋予,就应该在裁判呼叫下一号时结束。这是不言而喻的。门球规则中关于“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的说法 。与此并不矛盾。因为“无犯规行为”,就应该是包括从呼叫到号到呼叫下一号的整个过程。
击球员的身份,同样是由裁判的呼号决定的,这与击球权的赋予是相一致的。比赛中,十个球员轮流上场,上场的是击球员,未上场的是非击球员,非此即彼,不应当出现第三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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