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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原来的记分牌,只增加中柱记分标志,可满足新规的记分需要。例:1号球进一二三门和撞中柱成功时,则依次在记分栏贴上一.二.三门.中柱得分标志贴,这时记录了该球得了5分。当该球撞中柱后,球被捡到开球区摆放时,这时挂分人将一二三门标志贴摘下,只保留中柱分标志贴。保留中柱分标志贴说明该球得了5分。该球再次进一.二.三门时依次再次贴上标志贴。该球第二次撞中柱成功,再贴上一个标志贴,这时1号球在中柱得分栏有了两个标志贴,说明该球已得了10分。该球两次中柱得分后,要第三次进门时照样用第二次进门的计分方法。其它球以此法类推。我们按新规打球,就是这样记分的。介绍给球友,看看此法是否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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