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4-3-24 05:37 编辑
《门球之苑》2014年第2期“规则研讨”栏目刊发稿件
提高门球运动观赏性的建议 张鸿泰 (北京市) 笔者认为,从进一步提高门球可观赏性的目的出发,门球规则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务实求新的改革。 一、取消一门留球 比赛第一轮开球时,击球员合法击球产生的结果按照以下情形判处: 1、自球从开球区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一门后,获得1分。 2、越过球门线的球,停留在场内,获得一次续击权;出界,判为界外球,没有续击权。 3、自球未能通过一门,不得分。若留在场内,则为界内球,下一轮次有撞击他球的权利,但要一门得分,必须经有效移动从门前越过球门线方可得分;若出界,则为界外球。 4、通过一门的球,如碰撞到场内他球,被撞击的他球移动有效,但不为撞击,没有对他球的闪击权。 5、没有通过一门的球,如碰撞到场内球,被碰撞的他球移动无效,须复位。自球移动有效。 6、开球犯规视为击球完毕,判为界外球,放在开球点边线外10厘米处。 7、撞柱球有续击权,其二次进一门执行第3条规定。 上述规定实质上是取消了一门留球的规定。因为赋予击球员从开球区击球进一门的次数只有一次,只要击球完毕,产生的所有结果均有效,不会有第二次从开球区重新进一门的机会了。 取消一门留球的规定,可收到如下效果: 1、统一了球过门的标准。即无论是进一门、二门还是三门,只要球从门前整体越过球门线,即为成功过门。 2、促使球员苦练击球进一门的技术。因为第一轮击球结束后,若自球未能通过一门,即成为没有一门得分的场上球(场内球和场外球),第二轮都要经过有效移动到一门前,才有可能重新进一门。 3、比赛第一轮结束后,10个参赛球就全部成为场上球,第二轮就可以进行激烈地角逐与厮杀,使比赛快速进入竞争状态。 二、取消双(多)杆球 1、同时撞击多个他球时,有相应的闪击权。只有一次续击权。 2、自球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撞上了他球,有相应的闪击权,只有一次续击权。 《2011规则》虽然对双杆球从形式和次数上进行了限制,但仍然保留了两次球门双杆,即每场比赛每个球队还是可以打出两次双杆球。实践证明,比赛的关键时段,某一方若打出双杆球,立即可以控制场上局势,此后,优势方利用结组控势、威慑控势以及另一个双杆的再造控势,可以不断扩大战果,另一方球员只能在边线外“站岗放哨”,失去了进攻反击的能力。取消双(多)杆球,可有效地减少出现“一边倒”现象的概率,使比赛更具观赏性。 三、取消界外球进场犯规的规定 1、界外球进场,碰撞了场内静止球(包括裁判员摆放界外的界外球),他球移动无效,须复位,自球移动结果有效(没有进场或再次出界仍为界外球)。 2、界外球进场,得分无效,如果压在球门线上视为门后球。 3、界外球进场碰撞门柱或中柱,使其贴靠的他球移动无效,须复位,自球移动有效。 4、界外球进场碰撞了有效或无效的移动球,自球移动有效。而有效移动的他球移动有效;无效移动的他球须复位 现行规则中,界外球要经过一到两个轮次,才能获得界内球的正当权力,取消界外球进场犯规的规定,减少对犯规方的惩罚力度,不仅能减少裁判员摆放界外球的工作量,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非战斗减员,使较多的球在场内相互搏杀,使比赛过程更加激烈。
以上建议。仅供2015年门球规则再次修订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