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4-1-3 11:33 编辑
这次比赛共进行了三天,7个队,打了17场,于12月31日结束。场上只有一名裁判员,另设专职计时员一名。相关数据尚未统计,因为天冷,已经全程录像,(将有视频上传)看录像统计相关数据。比赛的规则改动处附后。在比赛前,从11月25日开始,按改动后的规定,在两个场地,40多人参与,进行了大约200场的“新玩法”,其中只有最后一周,是用的累计计时制,之前还是“大锅饭”。请关心规则改的朋友,发表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提出问题。本人不胜感激。
附:滦南县第二次“减、提”试验赛 改动的规则条款 (一)、用任何方式将对方球打出界外,闪出、带出、顶出(含间接顶出和界外球进场顶出)都判犯规。自球的处理:界内球,取消闪击权或续击权;界外球,放界外。对方球放回出界处压线摆放,为界内球; (二)、界外球进场撞击场内球,自、他球移动有效,无闪击权,自球进门、撞柱不得分。若将对方球撞出界,自球放界外。 (三)、成功撞击后,只要被撞击的球停稳,就可以捡球;闪击成功,就可续击。但捡球、续击后,若移动球出现撞击、出界、得分,需要裁判员宣判的情况,则为犯规,自球放界外。犯规后,若移动了他球,他球复位。(闪击权、续击权的获得和使用的时间,由击球员自己确定,判断错误受罚,都等“停稳”,则浪费时间) (四)、进门得分的判定。有效移动的球,从门前(包括压线球,且不问来路)越过球门线,并停在线后,为过门得分;运动过程中曾越过球门线又滚回压线的,不得分。 (五)、续击权只有一次(没有双杆)。 (六)、出界球的摆放。不论哪方的球出界,都由造成出界方的队员,在裁判员的监督下,按规定摆放在出界处界内或界外,裁判员认为出界球摆放合格后,立即呼下号。 (七)、执行累计计时制。一方15分钟用完,立即停杆,场上局面不动。另一方单独打,根据其剩余时间多少 ,确定奖励单独打的时间:不足一分钟,打完全部剩余时间,立即停杆。超过1分钟,按60秒+(剩余时间-60秒)×50%,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50秒。 裁判员呼号,即为双方时间交换的节点。呼号时机,以被呼号的击球员上场能击球为准,不能等待。一般没有裁判用时, 需要裁判用时时,不呼号,而喊“停”。 (八)、名次排定顺序:全阶段净胜分、胜场次、单球最高分。 (九)、击球员或其他队员参与指挥,不警告、处罚; 以上改动未涉及到的,按《20111规则》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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