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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0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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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提得好!
比赛,是一种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开的用公正的方法以公认的准则对待整个过程的游戏.没有偏只有正.历来的比赛,不论是大赛还是小赛不可避免的发生过因裁判员的失误而使赢家变成了输方.出现让大会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有发生.如那年的中冠军赛场上的"双冠军"等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那么,怎么造成比赛不能如期如愿以偿的?都是因为裁判员的判罚而引起的!为什么,为什么就没有关于"裁判员惩处条例"呢?而世界级大赛中,时有对裁判员停止几年或几场的处罚或罚金,而在中国,却很少耳闻目睹,当中国门球比赛后有关消息传出后,本人就曾建议过!
要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无误应建立与"最终判决"相对应的对等的条款来规范门球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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