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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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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此帖有探讨意义。我的观点如下:
一、办赛收费,已是惯例,有些合理,有些不然。参赛报名费适当收点还说得过去。裁判费不应收。统一食宿且价高质次是霸王条款。应当废除!
二、参赛报名费如何用?官办和民办相差甚远。官办每队收500元,收归国库(见我的《何谓收归国库》一帖),且不设奖金(中冠赛总决赛除外)。民办收费低于官办标准,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参赛者并无异议,且报名湧跃!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值得深思!
三、我等网民虽无权干协官办收费之事,但门球人心中自有一杆秤,国字头大赛如果再不降低参赛成本,改变办赛理念,长此以往
,会严重挫伤门球人的参赛积极性。刚结朿的“陆家杯"全国门球锦标赛就是见证!
一孔之见,请网友议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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