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09规则第十三条的建议
林静风闲
09规则“第十三条 过门”原文如下:
第十三条 过门
一、球过门
(一)球过门是以通过球门线为基准,经过正常击球或闪击后使球的整体由球门线的前方越过球门到达球门线后方(图6)。
(二)球成功按逆时针方向,分别依次通过一门、二门、三门。
(三)球从门后向门前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通称门后球),则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使球移动到球门后方,过门无效。
(四)球从门前向门里移动并停在球门线上,或球从门后移动到门前,且越过球门线(通称门前球),则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使球移动到门后,过门有效。
(五)闪击他球过门时,只要放置的他球没有与球门线接触,则过门有效。
(六)界外球进场时通过球门,过门无效。
(七)界外球进场时,球从门前进入球门并停在球门线上,该球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过门,过门有效;如果球是从门后方进入球门并停在球门线上,则以本款(三)之规定为过门无效。
说明:
●球是否通过或停在球门线及边线上,应依据球的投影判断。
可以看出,第十三条第一款“球过门”的规定过于繁杂,且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建议修改为:
第十三条 过门
一、球过门
(一)球成功按逆时针方向,分别依次通过一门、二门、三门。
(二)球过门是以通过球门线为基准,经过正常击球或闪击后使球的整体由球门线的前方越过球门到达球门线后方(图6)。
(三)停在球门线上的球,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过门无效。
(四)界外球进场时通过球门,过门无效。
说明:
●球是否通过或停在球门线及边线上,应依据球的投影判断。
上文中的红字部分为修改后的内容。可以看出:
1、修改后的关于“球过门”的条文由原来的七项变成了四项,简化了规则。
2、消除了09规则原条文第(四)项与第(一)项的矛盾。
原条文在第(一)项中,强调在一次有效移动中,“球的整体由球门线的前方越过球门到达球门线后方”。但在第(四)项中,并不是在一次有效移动中,球的整体(因为球停在球门线上)越过球门到达球门线后方,却也被认定为过门有效。实质上是认定球过门可以由两次有效移动共同完成。
修改后的条文,不需要辨别球是因为什么原因(例如由门前进入、门后进入、界外球进场、闪击时被放置)压在球门线上,凡是压在球门线上的球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球门,均为“过门无效”。